穿书炮灰成了万人迷(66)

作者:西厘


原臣倒是不以为意:“一个人还能影响我家的财运,那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谭桢也不太信这个:“我认为能影响到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原臣点头,后抬头看一眼谭桢,脸微微泛红,呼吸有些困难。

不愧是他喜欢的人,和他想法一样。

他的目光含羞带怯,还夹杂着令人恐惧的火热,想不在意都难。

谭桢抬起眼,疑惑看他。

餐厅的头顶有白色的炫光落下,打在少年白皙的脸颊上,像是个白瓷娃娃,几近透明。

原臣被他盯得心口砰砰直跳,差点要晕眩过去。

他不能和谭桢对视,一对视连眼神都在出卖他自己。

平生心高气傲的原臣第一次有种连板凳都坐不住的感觉,他强忍着挪开目光的冲动,就这样直勾勾地盯上谭桢,试图窥见一丝慌张或是心动。

可惜,原臣没学过心理学,他连谭桢眼神里有什么都没看出来,他失望地低下头,心想电视剧里果然是骗人的。

谭桢困惑:“怎么了?”

原臣摇摇头:“没什么。”

谭桢吃个五分饱,就没再吃了,因为他突然想吃烧烤,想留点余地,一会儿出去吃苕皮和鸡翅。

想到路边摊的烧烤,谭桢有点馋。

原臣见他吃得差不多了,便找服务员记了账,和谭桢一起走出餐厅。

外面的风瑟瑟,吹去餐厅里的一股热气,余下淡淡的余温。

谭桢裹紧自己的棉服,深感天气越来越冷,据说这城市十一月份或是十二月就能看见大雪纷飞。

他哈出一口气,站在门口往远处望,中午雾气消散,能窥见远山的朦胧轮廓,看似近在眼前,实则远在天边。

原臣送谭桢回便利店,他今天其实也被叫出去吃饭,那几个合作商的儿子,一群吃喝玩乐的二世祖,他爹叮嘱他和他们打好关系。

谁想和他们一起混,一群傻逼,混久了脑子也会跟着变蠢变傻。

但说是这样说,晚上的饭局还是会去,不去就容易给人留下把柄。

他老爹在生意场上也不容易,要被人用这话针对了,那他岂不是成了千古罪人。

原臣在谭桢身边,说话就比较肆无忌惮,他抱怨完看一眼谭桢。

谭桢感叹有钱人的少爷也不是这么好当的,不过原臣好歹请他吃了顿饭,他决定关心一下。

“那你聚会时候会喝酒吗?”

原臣点头,看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

谭桢认真道:“那你一定要少喝一点,喝酒伤胃。”

原臣没忍住笑,他眼睛一弯,笑容从眼底泄出来:“好。”

不过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劝酒,母亲离异,父亲忙于公司,疏于家庭,身边的兄弟只有劝多喝酒的,哪有劝少喝酒的。

谭桢见他笑,以为他没当真,旋即严肃道:“我是说真的,我奶奶经常跟我说喝酒伤身,你现在不注意,以后会成倍反噬。”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十分平常的一句话,原臣却觉得好像有一个铁锤在砰砰地敲击他的心脏,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砸得稀烂,而谭桢则是堂而皇之的走进来,向他宣告他的存在。

原臣耳根子泛红,早知道他就不参加那狗屁饭局了,他现在就想陪着谭桢,陪着他上班下班,天天赖他跟前,就算不喜欢他,那也能刷刷存在感。

原臣这样想却不还是身不由己地把谭桢送回便利店,一个人离开。

谭桢本来想请原臣吃烧烤的,但转念一想人家请他去餐厅,他请人家去吃路边摊,而且要是原臣不去,那多尴尬。

谭桢想了想,还是算了。

路边摊还是一个人去吃更好,等他有钱了再请原臣下馆子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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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原臣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刚到门口就碰上回来的原深。

原深今年四十左右,一身西装裹着他健壮的身子,显得挺拔有力,因为常年健身的缘故, 他的肌肤看起来紧致并不松弛, 比原臣要高半个头,眉眼粗狂, 看起来不怒自威。

原臣看见他便挠挠脖子, 叫了一声:“爸。”

原深淡淡地看他一眼:“知道回来了?”

原臣:“也没出去多久嘛。”

原深走进大门, 原臣跟在他后面。

原深:“一天到晚在外面野,又跟谁出去了?”

原臣不太愿意让他插足自己的社交圈, 于是插科打诨:“就同学朋友。”

原深轻嗤一声:“你那群狐朋狗友,离远点好。”

原臣懒得反驳他,伸个懒腰,敷衍:“是是是。”

原深见他爱答不理, 便也不再说话, 他们一向的相处模式一向都是沉默的。

等原臣上了楼,原深坐在沙发上, 他性子古板冷漠, 嘴角往下一压,整个空间里的气氛都瞬间凝固。

他手指捏着一则报纸, 淡淡地看一眼身旁的助理:“查查他今天去哪里了,遇到了什么人。”

助理立马点头, 想了想又道:“对了董事长, 你上次叫我查少爷身边有什么人, 我查到他最近确实和一个人走得挺近的。”

原深没说话, 微微点头示意他继续。

助理递来资料:“是个叫谭桢的人, 少爷和他前两年没什么接触,有接触也是针锋相对,但近期少爷对这个人好像挺在意的,也走得挺近的。”

原深草草扫一眼资料,便扔在茶几上,连那叫谭什么的人脸都看清,他端起茶杯,雾气氤氲他的眼,声音厚沉:“先观察着,必要时候把人送走。”

他沉眸:“宁可错杀一千。”

助理:“明白。”

……

谭桢只觉得最近雨水挺丰富的。

下午他刚刚去隔壁烧烤店买份烧烤回来和徐弯弯一起分,刚刚吃完外面就开始下起雨来。

下雨时,店里生意便有些惨淡,来的人大多都是躲雨的,不过也有人躲雨时顺带点一份咖啡。

谭桢坐在柜台,撑着下巴有点犯困。

上班时间不摸鱼,是对上班的不尊重。

便利店门口的门铃响了,谭桢一下子睁开眼睛,门被推开,一股凉风混合雨水的味道钻进来,其中好像还有泥土的清新。

“欢迎光临。”

谭桢站起身,看向人,有些疑惑,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洛淮书双手交叉,叉在腰间,他阴阳怪气道:“哟,这谁啊,居然沦落到在这里打工了。”

谭桢对他的印象其实不深,他开口后,谭桢才勉勉强强地认出他,也算是托洛淮书的福,才有他之后在学校洗清负面新闻的机会。

洛淮书其实早早地就出院了,但他不想去学校,便请假在家混吃混喝,成天泡在家里打游戏。

打到快发霉了,才想起要去学校,到学校后才迟钝地发现大家都去放假了。

洛淮书没什么朋友,因为他从小到大极其王子病,说话刻薄,牙尖嘴利,容不得半点沙子。

家里有点小钱,也有不少妄图攀龙附凤的人贴上去,但洛淮书是什么人,洛淮书一眼就看穿这群低贱人的想法,不屑与之为伍。

想来想去,洛淮书发现自己好像只记得谭桢这,其他人他连名字都没记住。

他便随手打听了一下谭桢的去向,才纡尊降贵地来这破破烂烂的便利店,想看看谭桢这在干什么。

到时看见谭桢穿着丑陋的围裙,头发毛毛躁躁的,无精打采的样子,像是下一秒就要倒地进医院的样子,洛淮书撇嘴,嫌弃道:“你就在这里度日,浪费生命?”

谭桢不知道这大少爷怎么突然来了,秉承着进店的都是客人,顾客是上帝的念头,他露出个笑,露出一排牙齿:“我在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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