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番外(55)

作者:萝樱


竹竿的喉咙被抓碎了,血泡从嗓子里翻涌而出,硬是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常衡急了,突然抓住竹竿的手臂摇晃,厉声道:“说话!你有没有看见阿梨?有没有看见他?有没有!”

“道士哥哥,你先别急!”叶簌簌取出丹药,想喂竹竿吃,却被情绪激动的常衡,不小心撞翻了手掌,丹药滚落在地。

“我怎么能不急?”常衡情绪失控,“阿梨他被狐妖掳走,生死不明!我怎么能不急?!”

忽然,他余光扫到了跌落在地的短刀,忙冲过去,一把抓起来,喃喃道,“这是阿梨的刀,这是阿梨的刀!”

又立马回头,声音更厉:“阿梨到底在哪儿?!”

竹竿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狐妖逃走的地方指去。

第39章 你不要抱我

常衡眼神一厉,抓起短刀就冲着竹竿所指的方向行去。

叶簌簌赶紧拦他:“道士哥哥,小心有诈!”

“我管不了这么多了!你怕的话,就留在此地等我!”常衡推开叶簌簌,执意要过去看一看,纵然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非去不可。

叶簌簌见拦不住他,只好捡起掉落的丹药,也打算跟过去,余光却忽然瞥见,竹竿腰间塞了什么东西,她抬手捏来一看,居然是半片金叶子。

她愣了一下,又去矮冬瓜的腰间摸索,果然也摸到了半片,合在一起,就是完整的一片金叶子。

而这枚金叶子从小到大,她见了太多次。

顿时脸色就煞白煞白的,突然就明白了,到底是谁挟持走了孟梨。

不好,道士哥哥有危险!

叶簌簌瞳孔一颤,赶紧抓紧金叶子,撒腿就追了过去,好不容易追上了常衡,她连忙拉住他的衣袖,急声道:“不要过去!定是有诈!我们快离开这里!”

“阿梨的短刀掉在这里,那他肯定就在附近,我不能走!”

常衡抽出衣袖,继续往前寻去,周围荆棘密布,瞧着确实不像有人过来的样子,不知何时,林中起了雾,越往深处行,雾气越重。

“道士哥哥,你相信我!真的有危险!”叶簌簌冲到他前面,伸开双臂挡住他的去路,急得都快哭了,“你相信我!孟梨不可能在这!”以她对小叔叔的了解,只怕早就把孟梨杀了,或者是藏到了一个他们绝对找不到的地方。

而孟梨遗落在地的短刀,只是小叔叔为了抓到常衡,而设下的陷阱!

她这次私自逃跑,让小叔叔的计划落空了,他肯定正在气头上,要是在这个关口,被抓了,那她和常衡都完蛋了。

“你让开!”常衡攥紧手里的短刀,沉声道,“阿梨在不在这,我亲自找一遍,就什么都清楚了!”

“道士哥哥!”

叶簌簌一急,又要去拽他衣袖,却忽听远处,传来细微的声响。

她和常衡都一愣,双双寻声望去,远远的,就见林深处,有什么东西,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了。

但因为雾气太重,根本分辨不清,到底是人,还是什么。

常衡将叶簌簌一把拽至身后,左手二指夹着一张黄符,右手攥紧短刀,紧紧盯着浓雾中,缓缓向他们靠近的“东西”。

叶簌簌也赶紧甩开鞭子,不管等会儿冒出来的,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哪怕是她小叔叔,她也照抽不误!

踏碎枯叶的声音越来越近,那“东西”的轮廓,也逐渐在浓雾中显露,看样子是个人,可又感觉不太像人,因为人走路不会像这个东西一样,踉踉跄跄,晃来晃去,像是左右腿都不听使唤一样。

近了,近了。

常衡夹着黄符的左手,在半空中一划,灵力跟火苗似的,在指尖上下跳跃,缓缓贴向侧脸,已经蓄力好,随时准备一张黄符,狠狠砸出去。

不管对方是什么东西,先降住再说!

一步,两步,三步……越是逼近,空气中的血腥气越浓,就在常衡即将把黄符甩出去之际,那个藏在浓雾中,借机逼近的东西,终于露出了原貌来。

只一眼,常衡就觉得当场情绪要崩溃了,指尖夹着的黄符,嗖的一声,燃烧起来,从指尖飞落,在浓雾中燃起一片光亮。

连身后的叶簌簌,也惊吓得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抬手掩唇,发出了一声惊讶至极,也惊悚至极的“孟梨”。

这个人是孟梨,可看起来又不太像孟梨了。

因为孟梨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十分漂亮,连讨厌他的人,臭骂他的时候,也会不经意间,蹦出“小白脸”,“狐媚子”,“油头粉面”,这类用来形容美人的词。

可此刻的孟梨,既不白白净净,也不斯斯文文了,浑身上下,就只披了一件烂布,上面被血污糊得完全看不出原有的颜色,大腿以下都露在外头,连鞋子也没穿,他一路是赤脚踩着荆棘过来的,腿上,脚上,都划出了好多新鲜的血口,怪不得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

头发也乱糟糟的,跟鸡窝一样,脸上也都是血,看见他们之后,也没什么表情,像是根本没看见,或是根本就不认识一样。

歪歪斜斜,站在原地。

山野间的寒风一吹,他就跟他身上披的烂布一样,摇摇晃晃,风吹就飘,没有方向。

“阿,阿梨……?”

常衡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情不自禁,向他靠近,伸开双臂,就将孟梨抱了个满怀。他一点都不觉得孟梨脏,将人紧紧搂在怀里,仿佛他是什么失而复得的珍宝,一声声地喊他阿梨。

可随即就被孟梨推开了,常衡十分诧异地望着他,满脸震惊疑惑。

“你不要抱我。”

常衡心尖颤颤,本以为这句话,就足够令他难受了,却不曾想,孟梨下一句话,更是令他瞳孔骤缩,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我不认识你。”

孟梨面无表情的,十指紧紧攥在一起,满脑子都是竹竿跟他说的那句,以后不要再相信任何人,所以,他也不要再相信常衡了。

选择“失忆”,也只是他无法面对而已。

“你不认识我?”常衡的声音颤得厉害,几乎是有些哽咽了,“阿梨,你真的……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对,我不认识你,所以,你不要抱我。”孟梨很肯定地告诉他,“你刚刚弄疼我了……我讨厌你。”

叶簌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当场就哭了出来。

————————

常衡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孟梨失忆的这件事。

他用道袍包着孟梨,带着他和叶簌簌换了一家客栈,还请了最好的大夫来,为孟梨医治。

那大夫望闻问切一番,然后才在隔间,同常衡道:“小郎君应该是头部受了重创,再加上受了极大的惊吓,所导致的失忆,这种情况,在凡间叫作失忆症。”

“失忆症?那他何时才能恢复记忆?”常衡追问。

“这,这就不好说了,有的人或许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就能想起来了,可有的人需要三、五个月,甚至一年半载,还有的人啊,一辈子都可能恢复不了。”大夫的话,无疑是把常衡生生往深渊里推,他险些站不稳了,脸色煞白煞白的。

大夫见常衡这般,便宽慰道:“道长是出家人,见的事,定比我们这种凡夫俗子见得多,又有什么看不开的?”

话虽如此说,但常衡的心,犹如被人生取之后,放在烧红的铁架上,反复炙烤,又疼又闷,堵得他气血翻涌,只觉得时时刻刻,都会一口血从嗓子底喷出来。

不过,好在孟梨的外伤并不要紧。大夫开了几贴药,嘱咐说,不要逼着小郎君太想以前的事,凡事要循序渐进才好,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只怕会让小郎君伤上加伤,痛上加痛。

等人醒来后,不妨温柔呵护,再选适当时机,讲讲以前发生的事,见见相识的人,或者去熟悉的地方散散心。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