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番外(30)

作者:萝樱


讲的都是冷笑话,他发现常衡的笑点很低,不管他说什么,常衡都在笑,笑起来五官很柔和,看起来很平易近人的样子,真不明白,常衡明明那么温柔,为啥杀起妖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孟梨睡醒一觉,这会儿精神好得很,越说越来劲,只当是培养感情了,说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跟猫一样,几乎完全坐在了常衡怀里,两手还按人胸口上。

这完全是动物本能,毕竟他现在是狐狸精。

透过常衡深邃清澈的眼眸,孟梨看见自己在常衡眼中,是那么神采奕奕,光彩照人,比平时漂亮好几倍。

察觉到两人姿势太暧|昧了,孟梨下意识要退出去,不料扯痛了伤口,哎呦一声往后倒去,下意识抬手乱抓一把,不偏不倚将常衡也拽了下去。

二人双双倒在地上。

孟梨的后背贴着草堆子,倒也不疼。

但尴尬的是,常衡此刻就压在他身上,虽然及时用手撑着地,可二人距离得还是非常之近!

几乎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牛劲,居然把常衡都拽倒了。

离得太近,孟梨都看清楚了常衡长了下睫,理智告诉他,趁着男女主之间的爱情还处于懵懂期,赶紧棒打鸳鸯,从中横插一脚,把常衡截胡了。

二话不说就是干!

直接亲上去!

对,就是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可是,他是个母胎单身啊,长这么大,都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他只亲过家里养的小比熊。

要不然,就把常衡想象成小比熊罢,这样或许就能下得了嘴了!

孟梨紧张到脚趾扣地,即便如此给自己心理暗示了,还是下意识闭紧双眼,嘴唇抿了噘,噘了又抿。

可下一刻,身子一轻,常衡已经离开了。

孟梨噘着的嘴,甚至还没来得及收,叶簌簌就醒了,吓得他赶紧往旁边连滚带爬,然后装出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

叶簌簌看了看面色如常的道长,又看了看佯装镇定的孟梨,最后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但这一回,她把拂尘推开了,掌心合上的,是三枚铜钱。

这三枚铜钱是当初她在苞米地发现的,也是孟梨留下的。

她被孟梨欺骗之后,本来气势汹汹,想着再见时,一定要把三枚铜钱塞进孟梨嘴巴里,看他还怎么出口成谎,却不曾想,孟梨救了她,还不止一次。

为了救她,连性命都不顾了。

这一夜,三人各怀鬼胎,都没有睡好。

翌日,三人稍作休整,就继续赶路。

常衡说,以他们的脚程,走个三日大概就能到白云观了。

可问题是,孟梨是一步都不能挪了,他被道长包得跟木乃伊似的。

常衡说可以背着他,孟梨哪好意思啊,那太、难、看、了!

叶簌簌很善解人意,用一根发簪从过路人手里,买了一头驴。

有这头驴代步,小狐狸的后爪子总算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买一支更漂亮的发簪还你,一定不会让你白白破费的。”孟梨骑在驴子身上,对叶簌簌说。还有常衡的紫金小葫芦,他都记着呢。

叶簌簌:“好啊,那我等着你给我买更漂亮的发簪。”

常衡突然问:“叶姑娘,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你母亲留下的遗物?”

孟梨一听,瞬间就精神了,赶紧叫停,打算去把发簪换回来,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别人母亲留下来的遗物!

“没关系的,反正,反正我们都是朋友嘛。”叶簌簌笑了笑,那确实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但留的不止一样首饰,而是一箱子。

她这么一说,孟梨反而更为难了,因为他和小系统暗地里商量好了,要在抵达白云观之前,把叶簌簌丢在半道儿上的。

“不过,你要是真想补偿我,那不如唱个歌听听?”叶簌簌背着手,走路一蹦一跳的。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叶簌簌道:“孟梨,你瞧,那个就是狐狸尾巴,应该只是普通的灵狐,不过看着颜色挺好,大概能卖两百灵石。”

“两百灵石能买多少碗面啊?”孟梨问。

叶簌簌:“一灵石相当于十个铜板,一碗清面三个铜板吧。”

那也就是说,两百灵石相当于两千个铜板了。孟梨有九条尾巴,全割下来卖,能卖一千八百灵石。也就是一万八千个铜板,天呐……他突然好富有。

“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要是九尾狐的尾巴,最起码能翻十倍。”那散修道。

“十倍啊?!”孟梨惊问,“你是说,一条尾巴能卖两千灵石?!”

散修道:“是啊,九尾狐少见,尤其是纯色的九尾狐,物以稀为贵,九尾狐的尾巴自然就贵,若是能得九尾狐的完整皮毛,只怕都能买一件上品阶的法器了。”

孟梨吃惊不已,但转念想想,也没啥可奇怪的,现代人也没少穿貂皮大衣,背鳄鱼皮包,又什么鳄鱼皮鞋的,本质上都差不多。

既然,他的皮毛那么值钱,肯定遭不少人惦记,看来日后行事更得小心些了。

叶簌簌又问:“纯色……那如果是纯白的,身上一点杂毛都没有的九尾狐呢?”

散修道:“那可不得了了,得卖到天价去!十有八、九是青丘的狐狸,那贵着呢。”

常衡微微蹙眉,十分厌恶狐狸,不过不久之前,他倒是亲手打死了一条狐狸,就是所谓的纯白色九尾狐。

管他是青丘狐狸,还是涂山狐狸,照杀不误。

叶簌簌“啊”了一声,心里特别后悔,早知道当初就该把那条该死的狐狸杀了,扒了皮拿出来换钱,这样的话,她现在就有钱请孟梨和常衡吃好吃的了。

为了节省开支,吃完饭后,就订了两间房。

叶簌簌是女孩子,自然要单独睡一间。

孟梨啥都不用做,就美滋滋地跟常衡睡一个房间了,但他没想到,就一个床,还小得可怜。

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常衡同床共枕啊。

就当孟梨坐在床边,暗暗纠结之时,常衡就已经在地上打好了地铺。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