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要从娃娃抓起+番外(310)
作者:芒芒绿绿
那是个清爽的早晨,朝晖还未完全泄露,一辆帷裳素雅的马车戛然止于湖边,一世家公子自车驾上缓缓踱出。
他生得一副好皮囊,面目明净,鼻高薄唇,却不给人刻薄的意味,细瞧来儒雅更多,他撩起车上帷幔眉眼初露的那一瞬间,天光也同时乍现了。
公子接过仆从手中的木桶,一步一步行至湖畔。他走得极其风雅从容,叫人一刻也离不开眼。我少有见到此般风姿的人,不觉多看了几眼。
他托起桶底往湖中倒着些什么,细看才知道是些幼嫩的鱼苗。他起身的时候,鬓发从背后滑至肩侧,再落至胸前,他全然不知,看着在水中欢快打转的小鱼,笑了几笑。我看着那云风无痕的笑,也跟着扬起了笑容。
我看见了他,他却没有觉察到我。
那日之后,我每月都能见他来此放生,他的脚步很轻,不曾惊扰四周的花草。有时他乘马车来,有时携三两仆从,大多数时是一人踱步而至。我日夜休憩于湖中,所以他的每次到来,我都不曾错过片刻。再后来,他的惯例成了我的期盼,我每月算着日子等他出现在我眼前,每次来时,他总能为我带来了许多新的玩伴,装填了我延绵无尽的孤寂岁月。
后来日月生辉,五湖有幸,我体内灵气氤氲,日渐充盈。某日他照例来此放生时,我忽觉体内造化汹涌,再难压制——我的翠叶开始伸长,我的根基开始下延,它们与我身体里那股四窜的力量交汇,糅合,我惊觉灵魂似有破碎的重创,巨大的痛觉在撕扯我的躯体,而一晃神它便消失了,我瞑目调息,身体好像落入云端般柔和,镀着一层淡淡的,祥和的光芒,待其褪去,我发现自己竟幻化成了人身!这是一个年轻女子的胴体,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1]
不知为何,我下意识抬眼望了那公子一眼,适逢他也远眺,我们的目光霎时撞在了一处。
他立时背过身去。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未着寸缕,羞赧慌乱之下忙掩入岸边草木之中,捏诀覆上一身衣裙。
故事的开始总是这么猝不及防,后来我们慢慢相熟,才知他是个出身高门显贵的独子。我没有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只打诨说是此地的一个浣衣女。
他没有追问,应该是信了。
我褪了鞋袜,将双足置于清凉温柔的湖水中,他静静立在一旁,像一尊修竹。他说他叫江书缘,江水的江,书卷的书,缘分的缘。
他问我叫什么。
我默了半晌,答不出来,因为我没有名字。
“我给你取个名字可好?”
我自是十分愿意,一口答应。
他想了一会儿,缓缓道:“纵横一川水,高下数家村[2]。冠以‘元’姓,取其敢为天下先之意,元川水一名如何?”
初闻此名,只觉十分合我心意,海纳百川,水波纵横,是我长大的地方。而我更钟意的是,“川水”与“江”相扣,似乎有相亲相近的意思。我没有说,只偷偷看了他一眼——他是否也有此番心思呢?
我说我喜欢这个名字,他适然一笑,善意地唤名:“川水?”
我愣了一下,似乎还未完全适应我已有了名字,许久反应过来,才讷讷地应了他一声。
爽朗的午后,静谧的湖畔,我们相视一笑。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他慌乱无措地来找我。我们在湖畔坐了良久,他不言,我也不语。
半晌,我望着水面波光粼粼时,他遽然开了口:“川水,你……你愿意,嫁与我为妻吗……”
他问得极其小心,仿佛我是条鱼苗,一点儿动静就会惊惧逃窜。
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喜欢静静地看着他,我以为我们会永远这么安宁祥和下去。但我忘了,人间有个词,叫离别。
男子投身疆场,需与妻儿分离;双亲百年,需与子女分离。我不是他的谁,他也不是我的谁,我们的离别,似乎更不值一提。
他这一席话有些点醒了我——我们算什么呢?萍水相逢?红颜知己和蓝颜知己?不,似乎较之更甚……
我思忖着他的邀约,我好像……是愿意何时何地都跟他在一处的。我喜欢凡人的浪漫,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以汝之姓,冠我之名[3]。
天上神仙千千万,神仙寿命千千万,每天的日子像白水一样寡淡无味。我在心中偷偷问自己:我真的向往那种日子吗?
或许,我可以像凡人一样,过另一种生活?
我答应他了。
那日,他带我去了他生活的地方,那是一处极为高大绝伦的宅院,有奇花异草,有香亭水榭,还有我最爱的玉湖长堤,与我从前生活的地方很像。我想,若是和他生活在此,我不会是无水的鱼,我会幸福的。
我甚至能想象出我与他携一双儿女在园中嬉戏的场景,那该是一幅多么天伦之乐的的画啊!
可是,他的两位高堂严词厉声,断然拒绝。我们跪在堂前请命,一遍遍言说,他们还是无动于衷。我不理解,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拆散有情人,难道为人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余生幸福么?
后来,他的母亲突然病倒,他安置了我,叮嘱我不要乱跑,等他回来,我点头答应。
他走后,我便凭栏望月,一颗颗地数天上的星星,算着数到哪一颗时他会回来。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他仰首望月,我们也算相见了。
可是,夜空明明晴好,在我眼里却突然扭曲起来。四下阴霾,遮云蔽月,天空惊雷阵阵,自云端闪下一个霹雳,数道紫电横空出世,黑夜瞬间亮如白昼。那雷声响彻天地,似有一把长鞭要将人心劈裂开来。
我猛然打了个战栗,惊立起来,心中戚戚——我知道,我的天雷劫来了。
天雷出,不可拒。这是所有精怪踏入仙门的第一步,天雷劫来时,需入仙界引渡劫难,归来时便可位列仙班;若不去,便会为天力所噬,修为尽失,灼为焦骨。
没有时间耽搁了,我慌忙走出门外,看天地万物似要被天雷吞噬,立时捏了决便匿身而去。
我要去应劫了,但我需得尽快回来。
成仙果然不是坦途,那横空的霹雳惊来,只一下,便可叫我五内大乱,心如刀绞。业火稍灼,我便灵□□损,血流如注。此景之下只得寻个蔽身之所稍作歇息,撕了衣裙以作包扎。这方还未坐稳,那方天雷又至,我只能再次起身去躲那天雷。
如此反反复复,也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的时候,天空重回清明,晨曦落在我脸上,似能听到伤口愈合的声音。
血迹干涸在脸上,我惨惨一笑:终于结束了……
睁开眼,远处初阳乍泄,万里晴空,一派三界共荣之色,我知道,我又活过来了。
我找了处水源,洗净身上的血迹,换了身干净明艳的衣服,幻想着劫后余生与他相见的第一面。
我想他,很想他,每日都想。我想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去见他。
他一定也像我想他一样想我。
可是,我想错了,待我欢欢喜喜地去找他时,他早不是从前那副模样了,眉目较之从前更深沉,还蓄起了髯发。
最刺眼的是,他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子。她很好看,眉眼如画,盈盈若水,单是静坐在那,便让人觉得清风拂面。
我来时,他们正坐于闲庭,琴瑟相和。我最爱的小园中,支了两张悬榻,一双儿女正阖目休憩。
我梦中的幻境,如今俨然成了他人愿景。
一瞬间,我的胸口血气乱窜,比天雷劈的时候还疼,像被置于刀俎之下,任人胡乱剖开。
他道八年仓促,人心易改。纵然他还爱我,却也不能再与我厮守了。
他给我银两,劝我忘了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他祝我能再寻到有心之人。
他的声量不高,却句句字字诛心,那一刻,我仿佛又看到天空乌云密布,天雷响彻云霄,紫电惊天动地。我知道,天黯淡了,我的信仰终结了,我的希望陨灭了,我的心已死了。
上一篇:死对头的暗卫竟是我的狗
下一篇:女配跟男主的死对头私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