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824)

作者:似伊


温向璞低声道,“沈阿姨,我会照顾好绵绵妹妹的。”

听到这话,沈美云诧异的挑眉,不过也没再去说什么,知道是这孩子的自尊心和教养,习惯性去照顾比他小的孩子。

“那也行。”

“那绵绵就交给你了。”

这话一说,让温向璞顿时有一种被委以重任的感觉,他点头答应了下来。

等全部人都落座后,铜锅里面的羊肉萝卜也被煮的沸腾了,整个屋子都是一股羊肉的香味。

“开吃吧!”

这话一落,大家便迫不及待的开动起来,这个羊肉锅子,沈美云纯粹用的是另外一扇肉来做的,也就是俗称的羊蝎子。

整整五斤羊蝎子,外加五斤羊肉,十斤的肉基本上都在这里了,做成了两个铜锅,外加还有七八根大萝卜,全部切成小孩拳头大小,炖到软烂的地步,已几近透明,筷子一夹便断掉的那种。

大家拿着筷子,就忍不住先去夹了一筷羊蝎子吃,这羊蝎子是从早上开始放在煤炉子上炖的,足足炖了六七个小时,肉质鲜嫩,入口绵滑,羊肉还带着一丝别样的膻味,也就这一丝淡淡的膻味,最为好吃,也最为回味无穷。

吃多了羊肉觉得腻,在来一块炖道软烂的白萝卜,白萝卜爽口,入口即化,被浸入了肉味,仿佛吃的不是萝卜,而是肉一样。

香。

是真的香。

这味道真是绝了。

连带着羊汤,大家都是赞不绝口的。

“这羊肉炖萝卜竟然这般好吃啊,往年怎么没发现?”

“往年,往年是因为没有美云啊,你们怕是不知道,今儿的这一锅羊肉炖萝卜,美云看屙屎在中间把关的。”

“难怪这么好吃。”

“吃完浑身都热乎了,我怎么觉得,这羊肉吃起来比猪肉和牛肉还好吃?”

季长远咬着羊蝎子,幸福的想要冒泡,他好不容易咽下去肉,还不忘记感叹了一句,“不知道还买得到羊肉不?咱们今年也别吃别的锅子了,就吃羊肉火锅好了。”

外面下着大雪,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便是一身寒气,冬日的北京城是干冷的,冷到骨头缝隙里面,哪怕是进屋躲着,还是会觉得一股子凉气从脚底板冒到天灵盖。

但是这一碗羊肉下去,似乎能够驱散骨头缝里面的寒气,感觉温暖到了四肢百骸,舒坦极了。

这话说的,安静吃着羊肉锅子的向红英,难得抬头看了他一眼,慢慢地说道,“说的跟羊肉这么好买一样。”

“你往年买到过吗?”

羊肉和牛肉一眼难买,反倒是猪肉还容易点,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能买到猪肉已经是极为不容易的事情了。

倒是季长勤说了一句,“我在钢厂采购科认识了一个内蒙的人,我明儿的去问问,他那边能不能买到羊肉。”

内蒙那边草原多,牛羊也多,按理说应该是好买的,他这话一说,季家人把目光都放在他身上,亮晶晶的,“你可要多问下,价格好商量。”

季长远更是道,“我出一只羊的钱。”

他在教育局工作,虽然算不上有油水,但是胜在体面,工资虽然不高,但是他们小两口开销不大,外加还有父母的贴补,所以一年到头也算是能存得下钱的。

沈美云和长峥都出钱买了一只羊,他身为当二哥的,自然也不能太抠门啊。

季长远这话一说,季长勤也跟着道,“那我也出一只羊。”

向红英和徐凤霞她们都没说话,自己男人提出要出钱买东西的时候,她们这点默契还是有的,在外不反驳男人的观点,这算是给对方留足了面子。

这话一说,上首的季爷爷和季奶奶难得笑了下,身为老人,他们更愿意见到下面的孩子们谦逊,兄友弟恭,这才是一个家庭蒸蒸日上的前提。

不搞内乱,比什么都强。

旁边的温向璞看到季家人这样,他忍不住眼里流露出一丝羡慕,这是温家从来都没有的一面,温家人丁单薄,到了他这一辈,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上面父亲没了,母亲失踪,奶奶走了,爷爷在西北基地一辈子都回不来几次。

所以温家真正的主人只有温向璞,他和李爷爷相依为命。

他从未感受到过这种一大家子的乐趣。

以至于每次经历这种事情的时候,温向璞的心绪都会跟着起伏。

眼见着温向璞长久不说话,绵绵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向璞哥哥怎么了?”

温向璞摇摇头,“没什么?”

“我要回家了。”他站起来还不忘叮嘱,“你记得把我说的那两个知识点在巩固一遍,我明天来考核你。”

绵绵原本笑着的,笑容顿时苦了下来,“向璞哥哥,明天都过年了啊。”

年三十的,要不要这般苦啊。

温向璞淡定道,“学习不分日子。”

这——

绵绵顿时不想搭理他了,倒是旁边的季明圆看着温向璞,欲言又止,过了半晌,还是过来问了一句。

“温向璞,朱老师让我问问你,你开了年要不要回学校?”

温向璞当初是班级第一,按理说直接可以被最好的中专录取的,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没去读中专,反而去读了高中。

若是,他好好读下去吧,那将来也不差,但是温向璞读了一年,就直接休学了,在也没去过学校,但是他的成绩却在一中留下了一个传说。

一个无法被人呢打破的传说。

温向璞听到季明圆的问题,他摇摇头,直截了当道,“不去了。”除去在绵绵面前,他向来极为有主见,也知道自己要什么,做事情绝不拖泥带水。

“为什么?”季明圆不解,“你成绩那么好,为什么不去学校读书了?”

他是当初没考上中专,这才被高中捡去了,当然,也有看在季家的面子上,以及家中有教育局工作的人,这才能被一中给录取,若是季明圆就是一个普通的学渣的话,他肯定是没书读了。

皇城根下是最看能力的一个地方,也是最看关系的一个地方。

面对季明圆的不解,温向璞并没有解释,他只是淡淡道,“不想去读了。”没意思。

每天上半天的课,剩下的课程不是种菜,锄草,就是打扫卫生,或者是上思想课。

这对于温向璞来说是浪费时间,他更愿意把自己的时间放在有意义的事情上,而不是放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

季明圆听到这么屌的一个回答,他叹口气,“你不去学校读书的话,我们班都被隔壁班压着打呢。”

自从温向璞走了以后,他们班上的成绩,比别的班的人差一大截呢。

没了领头羊,自然是被对方摁在地上摩擦了。

绵绵突然道,“向璞哥哥,我妈妈说过,学生是应该在学校读书的。”

每一个都是,更何况,妈妈说了,七七年就要恢复高考了。

绵绵掰着指头算了下,“是不是过完年,就七七年了?”

“是呀,你连明年是几几年都不知道呀。”

季明圆揉了揉绵绵的头发,小孩子就是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的感觉。绵绵又不能说,要恢复高考了,她只是拉着温向璞的手,说,“向璞哥哥,你去学校读书嘛。”这样向璞哥哥到时候才能参加高考呀。

温向璞甚至都没问为什么,便回答,“好。”

太快的回答,让绵绵忍不住诧异了片刻,“什么?”

“我去学校读书。”

太过容易的回答,让绵绵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揉了揉耳朵,“真的?”

“自然,我不会骗你。”

绵绵想让他读书,那么他就去读书好了,反正家里的书柜已经被他看完了,图书馆的书,也被他借阅了大半。

所以,去学校也不是不行。

“那说好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绵绵朝着温向璞伸出手,向来在外高冷的温向璞,竟然主动和绵绵拉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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