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751)

作者:似伊


不然,也不会买两根的。

季长峥听到这个问话,骤然怔了一下,两个孩子,不,他只有一个孩子。

他难得挑眉笑了笑,“不是,一根给我媳妇,一根给我女儿。”

这——

那卖糖葫芦的大爷也忍不住诧异地看了过去,他卖了这么多年糖葫芦,给爱人买糖葫芦的男同志可真不多。

季长峥拿着两根糖葫芦,去了招待所,沈美云和绵绵已经睡了,两人一大早赶路,着实是累着了。

倒是沈美云听到动静,她忍不住抬向门口。

“美云?”

季长峥压低了嗓音。

沈美云嗯了一声,“嘘嘘。”

她指了指旁边的绵绵,睡的极为香甜。季长峥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把其中一根糖葫芦递给了她。

示意她尝下。

还别说,这种闷热的天气,确实没啥胃口,但是吃上一根酸酸甜甜的糖葫芦,还是很舒服的。

沈美云也没拒绝,她便接了过来,咬了一口,果然。

糖葫芦外面的糖衣甜滋滋的,里面的山楂极为地道,恨不得酸掉牙,但是却一下子把胃口给打开了。

沈美云忍不住满足的喟叹一口气,这一声,瞬间把绵绵给惊醒了,她下意识地四处看了一眼。

“妈妈?”

“爸爸?”

在看到沈美云在吃糖葫芦的时候,绵绵的眼睛顿时亮了,“糖葫芦?”

瞌睡都跟着没了。

沈美云咬了一口,“快起来,你爸爸给你带的也有。”

“带在路上吃,我们现在去吃饭。”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洗脸喝水一气呵成,等拿上糖葫芦出门的时候,还不到三分钟。

简直堪称是神速。

出了招待所,绵绵一口一个糖葫芦,“真好吃。”

“好久没吃这个了。”当时泡泡里面也没有屯过这个,压根没想到。

沈美云揉了揉她头,“慢慢吃,小心竹签子,别扎到了。”

绵绵嗯了一声,转为小口小口的吃着。

沈美云四处看了下,问季长峥,“从招待所到老莫餐厅要怎么走?”

季长峥,“走路过去二十分钟,坐电车过去五分钟,想要选哪一个?”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了。

“绵绵,你呢?”她去征求小朋友的意见了。

绵绵想了想,“我想走一走。”

“可以把糖葫芦吃了,而且还能看下周围的风景。”她来哈市次数并不多,以至于对周围都很好奇。

沈美云去看季长峥,“那就听绵绵的,带着她到处转下。”还好哈市的夏季,并不算热,温度算的上适宜能够接受的那种。

从招待所到老莫餐厅,途径防洪纪念塔,绵绵还很好奇的在塔旁边转悠了一圈。

“妈妈,这个塔好高啊?”

感觉仰头看过去,都看不到顶。

沈美云,“这是防洪胜利纪念塔。”

“当然高,用来给大家纪念的。”

如同定海神针一样,每一个路过这里的人,都忍不住注目片刻。

绵绵若有所思,围着防洪胜利纪念塔转了一圈后,又继续往前走,“那边的街道真好看。”

地面上的砖头如同面包一样鼓起来,一节一节的,小孩子好奇的很,每走一节都会忍不住跳一跳。

“这个是什么石头啊?”她好像没见过。

这个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去看季长峥,季长峥轻咳一声,“这是面包石。”

这个名称一出来,绵绵就忍不住哇了一声,“名字好贴切啊,真的和面包好像。”

她忍不住往远处跑了下,一蹦一跳的。

沈美云失笑,她去看季长峥,“你陪着我们出来到处逛,时间够吗?”

季长峥,“我请假了,只要不离哈市,在市内就行。”他们属于机动组,在学校虽然是上课,但是也会经常有那种实战的课,这种就需要本人到场了。

也只有在市内不远的地方,才能及时赶回去。

听到这话,沈美云这才松了一口气,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季长峥拉着她的手,语气认真,“你们来看我从来不会耽误我。”

他只会觉得自己做的不够,想要多多弥补。

沈美云失笑,拍了下他手,“一家人不说这个。”眼看着绵绵跑远了,她朝着前方招呼了一声,“绵绵,不要走丢了。”

哈市人多,中央大街不说人挤人,但是起码也是人潮涌动。

她话刚落,绵绵还没吱声呢,在到处拍照的林芳歌就觉得那一道声音有些熟悉,她循着声音望了过去。

在看到是沈美云的时候,她顿时惊讶了起来,“沈同志!”:

她大声的喊了起来,这一招呼立马把沈美云的注意力给转移了过去。她在看到林芳歌的时候,也没料到竟然这般巧合。

“林摄影师。”

这一称呼,让林芳歌有一种自己的职业立马高大上起来,以至于她连笑容也真挚了几分。

“沈同志,你来哈市了?”

“你怎么没去找我啊?是不是不把我当朋友啊。”林芳歌是个很热情并且自来熟的人。

沈美云失笑,“我都不知道你还在那个单位没?”

“在啊。”

林芳歌看向季长峥,“你们这两口子又来约会?”

沈美云指了指前头跑过来的绵绵,她解释,“来遛娃。”这还真是来遛娃的,绵绵在前头跑,她和季长峥在后面当保镖起来。

林芳歌顺着沈美云指着的方向看了过去,在看到绵绵都是个大姑娘的时候,她顿时意外了,“你女儿?”

“这么大了?”

她极为不可置信,要知道,林芳歌第一次遇到沈美云和季长峥的时候,她还以为沈美云是个未结婚的小姑娘,在和对象出来约会呢。

毕竟,当时的沈美云实在是太年轻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拉过跑过来的绵绵,朝着林芳歌介绍,“我女儿沈绵绵。”

沈绵绵?

林芳歌越发疑惑了,不过,她到底是个聪明人,没有直接问出来,她只是安静的打量着绵绵一番。

接着,眼里闪过一丝惊艳,“好漂亮的小姑娘,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这一家三口颜值一个比一个高。

绵绵落落大方地道了一句,“谢谢。”

这下,越发让林芳歌喜欢,她举了举自己的手里捧着的照相机,“我给你们一家人拍个照吧?”

“拍个一家人的合照。”

沈美云去看季长峥,季长峥点了点头,绵绵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好啊,谢谢林阿姨。”

林芳歌喜欢漂亮的小姑娘,跟画里面的人一样,眉目如画,肤色白瓷,漂亮到惊人的地步。

她没忍住去捏了捏绵绵的脸,朝着沈美云提议道,“要不,还是去上次的那个地方吧?”

沈美云想了想,觉得那个地方有纪念意义,于是便点了点头。

“成的。”

绵绵听的云里雾里,沈美云跟她解释,“过年的时候,你去了姥姥家,妈妈来哈市送货,见了一次你爸爸,刚好在这里遇到了你林阿姨,当时她便给我们拍照了。”

“只是上次你没来,这次把你也带来了。”

绵绵听到前半截,本来撅着小嘴巴的,但是听完后面的,顿时又开心了起来。

“妈妈,我好爱你。”

小姑娘的感情表达的自白的很,沈美云回她,“妈妈也爱你。”她们母女二人的对话,让林芳歌听了以后,诧异了片刻。

“你们感情可真好。”

她很少见到如此直白的感情,而且当母亲的还去回应了,在林芳歌的周围,大家都是含蓄的。

沈美云笑了笑,“自己的孩子习惯了。”

说这话,就到了原来的地方。

“好了,你们一家三口就站在这里。”林芳歌交代,“沈同志,你和你爱人一左一右牵着你女儿。”

沈美云嗯了一声,照着她说的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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