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706)
作者:似伊
季长峥惊讶于沈美云的敏感,她知道的,她什么都知道,她只是默默在心里而已。
季长峥说不出来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感受,像是五味杂陈,又像是浸泡在温水里面,慢慢被煮沸的铜锅,咕咕嘟嘟,那种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
“可是,我们会分开三年。”
不是三天,三月,是三年。
沈美云笑他,“你在进修的时候,就不能回来吗?”
“或者说,我就不能去看你吗?”
“季长峥,脚在你身上,也在我身上,想你了,我就去看你,你想我了,就回来。”
她守着后方,她要把养殖场做到更大的地步,她要让养殖场产生的收益,能够覆盖住部队的开支。
她要让漠河驻队的养殖场,成为所有部队的传奇。
她有好多的野心,她会一点点实现。
时间会证明的。
沈美云不是季长峥的拖累,而是他引以为傲的爱人。
季长峥低低地嗯了一声,两人安静的互相拥抱着,直到漫天大雪落了下来。
深夜,在温暖炕上,两人抵死缠绵。
仿佛在做最后的告别,也是为了下次团聚。
一旦做了决定后,一切都轻松起来,季长峥在漠河驻队的家属院,过了新年后,在七三年正月初五这天,离开了驻队,他走的时候,只带了一个棕色的行李箱。
安安静静,除了沈美云之外,竟是没人知道他在这天离开了部队。
沈美云要去相送,季长峥不允,他觉得离别是个很孤独的滋味,他品尝过多次,却不想让沈美云来体验。
季长峥一走,沈美云像是少了些什么一样,孩子放寒假被送到了前进大队了。
家里一时之间,竟然空落落的,这让她有几分不自在。
赵春兰和宋玉书便是这个时候来的,“走了?”
她们一进来,便问了这么两个字。
沈美云点了点头,“走了。”
“你也是的,不和大家打一声招呼,好歹也是一个院儿住的人,大家来相送一次。”
沈美云拿了针线篓,细细密密的缝了两双鞋垫,用的是针织棉做的,哪怕是铺在了牛津鞋底里面,也是照样暖和。
她对照花样,想绣一对鸳鸯,但是有自知之明,她没这么好的针线活,便作罢,旋即才笑了笑,“季长峥那人你们还不知道,他说不用就不用,就想悄悄的走,悄悄的回来。”
她知道季长峥的意思,走的悄声,回来的悄声,就宛若没有离开过一样。
“也亏得你们是两口子。”赵春兰感叹了一声,“也只有你能理解他。”
沈美云拿了鞋垫子看了又看,“要不怎么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赵春兰不明白,见沈美云顾自忙活自己的事情,她抬手戳了戳沈美云的胳膊,“你怎么想的?你家长峥去三年,你就不跟着去?”
沈美云停顿了片刻,手里的鞋垫子再次放回了针线篓里面,她好像天生不是做针线活的料子。
她手拄着腮,语气慢吞吞道,“跟着去干嘛?三年而已,他早晚还会回来。”
漠河驻队才是他的根据地,她要是半路跟着跑了,放弃了根据地这边,放弃了人脉关系,放弃了事业,那才是傻子。
“你啊,就是太理智了。”赵春兰忍不住感叹道。
“要是你调到外地去,你家长峥肯定要跟着去。”
这是赵春兰的直觉。
沈美云想了想还真是,所以,这就是她和季长峥的不一样了。
“嫂子,我和他之间终究是我拖累了他,我总要想着法子弥补一些不是?”
她若是跟着走了,下次三年后,对方升职的时候,她若是在拖了对方后腿呢?
这——
“这事怨不得你。”
赵春兰低声说了一句。
沈美云笑了笑,带着释然,“但是和我有关。”她的父母还在前进大队下放着,她是父母的女儿,断不了的关系。
根源在她身上,逃不掉。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着他走了,我替他守着后方,等他回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他熟悉的地方。”
家属院也有人际关系。
她也有事业。
赵春兰听完这,带着几分敬佩,“要不怎么说,还是你聪明呢,你想到这一道道,我们这些人压根都想不到。”
宋玉书煞有其事地点头。
“美云,你就放心吧。”赵春兰郑重道,“等你家季长峥回来的时候,最低也是个团长。”
至于未来那是前途无量的。
*
季长峥踏上了去哈市的路程,哈市炮校就在省医院旁边,他过来报道的时候。
这边的学员,基本上都是黑省各个部队来的,甚至还有从新疆兵团过来的,基本上都是各个驻队的尖子兵,过来加强文化素养和战略素养。
说个不好听的,从炮校进修毕业的学员,将来都前途无量。
这才是张师长让季长峥过来的最重要原因,来这里待三年,这里的人脉关系,对于季长峥来说是终身受用的。
季长峥在报道结束后,便先去放了行李,他们算是高级军官,所以是两人一个宿舍。
和他在一个宿舍的是哈市驻队的赵向远。
“哈市驻队赵向远。”
“漠河驻队季长峥。”
算是初步认识,互相介绍了名字以后,赵向远便自来熟了,“兄弟,你结婚了没?”
他在收拾被褥,架子床被拾掇的整整齐齐的,被子叠的像是面包块。
“结了。”季长峥的速度很快,显然已经习惯了突击检查的这种,不过三分钟里外便收拾妥当了。
“那你真的算是英年早婚了。”赵向远感叹了一句,“我都二十六了,还没结,我们队问我喊赵光棍。”
“不知道我这次来炮校镀金,回去能不能找个好媳妇。”
季长峥不爱这些家长里短,他迅速收拾完了,便问他,“去教室吗?”
“走走走。”
出门的赵向远还没发现,自己被季长峥给带偏了话题。
在季长峥忙活的时候。
沈美云也在忙碌,开了年,养殖场的牲口们,几乎又翻倍了,光猪都有三四百头了。
一年的功夫,养殖场的猪直接翻倍了。
兔子更狠,数量已经达到一千五百只了,更有养了一年的鸡,前后存活下来的也有小一千只了。
养殖场的规模还在扩大。
除去,去年养殖场杀的五头猪,三十只鸡,五十只兔子,以及数百个鸡蛋消耗掉后。
剩下的都是他们的结余数量了。
沈美云拉着司务长,还有李大河,宋玉书一起开了个会。
“我们养殖场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有两条路可以走。”
这话一说,司务长便问,“什么路?”
沈美云,“第一条路去库存,把养殖场的猪,鸡,兔子,可以对外出售了。”
这话一说。
司务长就下意识道,“那不行,这是我们的根,怎么能卖了。”
沈美云也不急,她徐徐解释,“正常来说,猪肉的话养一年就可以宰杀了,这个时候的猪肉是最好吃的,而我们养殖场最早的一批猪,已经两岁半了,说实话在养下去,那个猪肉基本上难吃的很。”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最早的一批猪全部卖出去,把地方腾出来,养新的小猪仔,基本上保持一年出一栏猪的模式继续下去。”
“当然,对于兔子和鸡,我也是同一个想法,你们呢?”
论养殖这块,专业还是沈美云更为专业。
宋玉书是个算账的,李大河平时是个局部养殖的,他根本不懂这些,所以,他懵懵的点头,“美云嫂子说的好像是,我以前在家的时候,那猪肉但凡是有个两三年往上的,基本上都很难炖,还有鸡肉也是,养到三年以上的鸡,都煮不熟。”
太老了。
“那照这样说,咱们养殖场最开始的那一批猪,兔子,还有鸡,都要清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