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414)

作者:似伊


便开口了,“那就姚知青了。”

说完,还不忘朝着赵野警告,“以后姚知青不光是知青点的知青,还是我们大队的干事,赵野啊,让你娘安稳点。”

这话一说。

赵野的脸色顿时铁青了起来,但是到底是形势逼人,低头应了下去。

赵野那瞎子娘不服气,心说,姚知青成了干事好啊,刚好和他们家小野配一对。

她要开口的,却被沈美云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瞎子婶,你还有话说吗?”

明明沈美云的语气是轻飘飘的,但是却让瞎子娘,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

她是瞎子不错,但是心里却跟明镜一样,知道哪些人能惹,哪些人不能惹。

她还是有数的。

瞎子娘原本的话到了嘴边,顿时又咽回去了。

沈美云笑了笑,不在吱声,只是在旁边安静的看着。

老支书让瞎子娘给,姚志英道了歉,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在去纠缠姚志英了。

这件事这才结束。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

姚志英红着眼嗯了一声,等大家都离开后,她拉着沈美云和曹志芳的手,“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说实话,之前被瞎子娘拉住的那一刻,她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

完全是懵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要不是现场有了沈美云和曹志芳,她肯定就被人讹上啊。

沈美云不在意的摆摆手,“主要还是志芳输出的好,以后就按照这种标准去骂人。”

曹志芳总觉得这不是啥好话,她瞪眼,“我不爱听这样的夸奖。”

“曹女侠以后再接再厉。”

这话,曹志芳爱听,她噘着嘴,得意,“我虽然性格不咋地吧,人又抠门,尖酸刻薄,但是吧我这人优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我护短的很。”

“我用了志英那么多东西,不白用你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好了。”

“别的不说,谁敢来沾你一指头,我骂死他!”

得!

有了这话,姚志英顿时安全感提高了不少,感动的不行。

不过,乔丽华到底是大姐大,她跟着叮嘱,“志英,美云推荐你跟着老支书做事,你不管别的,只管把那会议记录给记好了,你放心就冲着这条,老支书以后就不会不管你的。”

怎么说呢。

比起他们这些知青点的人,老支书其实心更偏向的生产队的社员们。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毕竟,社员们是土生土长,做了一辈子的邻居。

姚志英嗯了一声,“我晓得,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

“我不要嫁给赵野,吓人,太吓人了。”

宁愿单身一辈子,和弟弟相依为命,她也不要嫁给赵野。

看到她这般发誓一样保证,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不至于,若是遇到合适的,也不是不能嫁。”

*

沈美云回家后,和陈秋荷提起这事,陈秋荷摇头,“赵野娘不是东西,想用道德绑架,算计来一个儿媳妇。”

“这样儿媳妇真到手了,你放心,她只会变本加厉的,绝对不会对志英那姑娘好的。”

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心思就不正。

沈美云嗯了一声,“所以,我给志英谋了一门差事,至于将来怎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陈秋荷抬手点了点她额头,“你就是心软,爱帮人,不过我们家也不怕赵野他们家就是了。”

如今,他们家在前进大队,也算是慢慢站稳脚跟了。

沈美云笑了下,挽着陈秋荷胳膊,“都是住一个屋的,志英人也不坏,又是个姑娘,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跳火坑啊。”

陈秋荷,“行吧,说不过你。”

*

一个星期后,前进大队的房子基本都重新建造结束了。

不管好坏,大家多少也有个窝了。

沈美云他们家也不例外,经过这次的灾祸后,反而比以前房子更牢固了。

正当她在家里忙活的时候。

她难得有空,用了一袋子富强粉,一口气蒸了一十个馒头和十个包子,正要起锅的时候。

老支书过来带信过来,敲门,“沈知青,你家季同志要回部队了,你要不要去看一眼?”

这话一问,沈美云一愣,手里的包子差点没落下,顺势便递给了老支书,“他不是早都走了吗?”

自从那天抓完鱼后,算起来也好久没见过了呢。

当时季长峥是临时出任务,走的匆忙,两人连话都没股的说。

老支书看着那宣腾腾的白面包子没接,他摇头说道,“他们帮忙隔壁大队建设的差不多了,帮我们维护着一次交公粮结束后,便要离开了。

“我去粮站交公粮,你去不去啊?”

第112章 穿越第一百零八天

这话一问,沈美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答应了下来,“去。”

听到这话,老支书笑了笑,“那就行,你跟着我一起,我放心一些。”

老头笑成了一朵花,连带着褶皱子都跟着可爱了起来。

见沈美云看他,老支书也没瞒着,搓搓手,“这不是遇到了洪水吗?所以交公粮我自己暗自做主,在原有的基础上减了一半,不过我怕到时候被粮站的领导骂。

沈知青,你跟我一起,你有文化会吵架,到时候帮我一起骂。”

他看那粮站的领导,早都不顺眼了。每年交粮食的时候,都是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一样。

也不想想,要不是没有他们这些老农民,这粮食怎么交的起来?

他这次还私自做决定,少了一半的公粮,去了以后还不知道被怎么骂呢。

老支书思来想去,还是找个有本事的熟人陪着他。

这样的话,能帮忙说回去。

后面想了又想,把这个人定在了沈美云身上,他是观察过沈美云的为人处世的。

从一开始下乡后,别人都去挣工分,她去养猪,旋即利用养猪这个差事,跳板到了公社讲课,从公社讲课养猪,在被挖到部队。

这最低都是三级跳啊。

更别说,她还把身后的人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乔丽华接了她的差事去了公社。

陈秋荷接了她的工作,在大队养猪。

而且,陈秋荷本身识字的原因,她眼见着也能去公社了,但是却被身上的成分给打了下来。

不过,倒也不全是坏事,她在大队的养猪,有全家人帮衬着,累也不累,再加上沈怀山是个大夫。

给人看病不要钱,而且还医术好,一来二去,大家对陈秋荷也格外敬重。

每次去出工分回来,你一把我一把的猪草带回来,这基本上就够了生产队的猪们口粮了。

所以,陈秋荷对于去公社上班,倒是没有执念,对于他们这种成分不好的人来说。

待在生产队才是最为安全的。

这都扯远了,在拿近点的来说,前些天的姚志英来说,困扰了她那么久的事情。

不管是她,又或者是曹志芳和乔丽华,也都想过办法,却没解决赵野。

但是,沈美云只开口几句话,便把赵野和赵野娘给解决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沈美云的厉害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沈美云结婚嫁到部队去了,老支书甚至想把沈美云当做自己下一个接班人来培养的。

若是沈美云做了支书这个位置,老支书觉得她肯定能带着,他们前进大队过的很好。

只是,不过也就想想。

听完老支书的话,沈美云扬眉,“那您这是在我面前挂了个胡萝卜咯?”

她就是那一头小毛驴,而季长峥就是那个胡萝卜。

老支书听到这个比喻,觉得有趣,他哈哈笑,“沈知青,你吃不吃嘛?

“吃!”

沈美云笑了笑,再次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来都来了,不尝可惜了。”

“就当是尝下我的手艺。”

这一次,老支书倒是没接,宣腾腾的白面馍馍,他好多年都没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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