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宗门负责吃草(72)

作者:白刑


镜灵回到了玄虚镜里,带着梦雪消失在了魔妃寝宫。

在它走后,又过了几个时辰,孟玥才从昏迷中清醒,脸上仍带着未干的泪痕,她却没伸手擦,只是在坚硬的地面上坐着发了好一会儿呆。

直至清晨,那些伺候她的侍女端着喜服进来,她才恍惚想起——

今日,是她和关宁成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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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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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玥换上了一身大红色的喜服,坐在软轿上,被一群魔物抬着往国师的明正堂而去,她会在那里,和太子关宁定下相守一生的誓言。

响闹声不绝于耳,有许许多多的妖魔来看热闹,他们说着祝贺的话语,嬉笑声嘈杂的很。

只是没过多久,嬉笑就变成了惊叫。

抬着软轿的魔物松了手,他们呼喊着:“护驾!快保护魔妃!”

兵刃相交的声音蹭蹭响起,然后便是剑入皮肉的动静,那些喊着护驾的妖魔没了气息。刚刚的热闹仿佛只是虚幻的泡沫,一下子就被人戳破。

孟玥低头,并不想看轿子前出现的那抹人影,但那抹人影却想看她。

红纱被人用剑像掀盖头那样从外头挑开,被红纱挡住的日光,一下子变得强烈。

有个人,立身于日光下,目光灼灼地望了过来。

孟玥抿了抿红唇,深吸口气,才鼓足勇气抬头看过去。

来人明明穿的是白袍,可衣服被鲜血浸湿了个彻底,看着竟有几分喜服。

她不由得想起初遇时,他似乎也是这样满身的血。

白起言得知孟玥要嫁给关宁的消息后,就不顾韩青阻拦,马不停蹄地往魔界赶。

一路奔波,再加上身子尚未痊愈,所以即便只是对付几个小小的魔兵,他也面色苍白,眼看着下一秒就有晕倒的趋势。

可他还是强撑着,有些恳求地对着孟玥说:“不要嫁。”

孟玥藏在宽大衣袍下的手,慢慢地抚上戴着的那枚血戒。

她看着白起言祈求的目光,心中有些感慨。

是从什么时候起呢,她印象中那个总是不可一世的剑修,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了。

孟玥在他怔愣的神情中,缓缓启唇。

她说:“你好慢。”

白起言眼睛微微睁大,心中涌涨的的情绪,让他的剑脱了手,他似是不确定,又似是害怕,好半天才尝试着说了一句:“又生我气?”

往日说的最多的话,时过境迁后再次说起,倒是生疏了。

他不知道这话说的还有几分像从前,只能很努力、很努力地去回想,然后一点一点模仿着昔日的语气,将这句话说出。

他想证明他没变,想告诉孟玥他从来没有背叛过,他胸膛内这颗心脏,自始至终只为她一个人而跳动。

孟玥的视线在那晃人眼睛的银白色头发上逡巡。

他真是长了本事,居然敢擅自和玄虚镜定下协议,让她这生去爱上旁人,他就没想过她愿不愿意吗。

“你自私。”

她小声地抱怨着,与从前一样的语气。

他们之间那些叫人心痛的过往,仿佛只是场噩梦,她和他其实一直在洞府中,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白起言的眼眶有些酸涩,但他不想让孟玥看到他落泪的模样,便只好别过脸。

孟玥下了轿子,走到白起言对面,将那双手覆盖在他胸前。

周围安静极了,只剩下两人的呼吸,白起言的眸子中深深映衬着孟玥的容颜,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是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

如果孟玥现在要他的性命,那他一定会立马死去。

胸膛在此刻被贯穿,白起言认命地闭上眼,但却没察觉到疼痛,他有些困惑地重新睁眼,却看到那些本来象征他衰弱的银发,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

孟玥在他胸前凝聚了一个阵法,本画着精致妆容的脸,此刻有了几许憔悴。

她边发动阵法,边说着:“简辛筠,下次不许再瞒我。”

他回答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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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封皮上画着小月牙的本子,被主人随手地扔在桌子上,书页泛着黄,一看就有了年头。

依据内容看,这似乎是个女子的日记,她字写的隽秀圆润,内容工整的很。

xx年xx月xx日

简辛筠今天带我去人界啦,人界和魔界不一样,好生热闹,他还让街边的画师给我和他作了画。

人界似乎只有夫妻才能共同入画,所以那画师不停地说我们恩爱,可我明明不是他的妻。

不过简辛筠一整天似乎都很高兴,罢了罢了,他高兴,我就不和他计较这些小事!

······

xx年xx月xx日

今天我偷偷跑了出去,简辛筠回来发现后生了好大的气,可我只是想给他买生辰礼物,又没有哪里做错。

他似乎从没有过过生辰,所以当我拿出苍兰香囊的时候,他愣了好一阵,才抱着我一直说对不起,对不起。

香囊是我花了好大的功夫才绣好的,他却挑挑拣拣又是说丑,又是说苍兰味道配不上他剑修的身份,真是没品味的家伙。

但他虽然嘴上嫌弃,却每天戴在身上,真是搞不懂他在想什么。

······

xx年xx月xx日

哈哈,天下无敌的剑修,被我发现弱点啦!

城主府的三小姐在灯花节给我送了个狐狸面具,我兴冲冲地跑过去给简辛筠看,结果他一溜烟地跑掉了,原来他怕狐狸!

啊,原来他之前重伤时,曾被狐狸啃食过,差点死掉,难怪他怕狐狸呢,换我我也怕。

哼,这个狐狸面具我不要了,简辛筠讨厌狐狸,那我也不要喜欢!

······

日记中间断了一段时间,再次写的时候,年月已经隔了很久。

xx年xx月xx日

感情果然如母亲所言的那样,是天下最要不得的东西!我每次生气都那么好哄,可简辛筠却十足的难缠,每次都要吃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好吃的。

什么冷心冷情的修士,都是狗屁!我看他是全天下第一不要脸的人!

我讨厌他!

主人的字迹还是如以前一样隽秀圆润,但这次的内容却不甚工整,因为最后那一句‘我讨厌他’,不知被谁将讨厌给划去了。

来者嚣张至极,将讨厌涂黑的彻彻底底,看不出一点痕迹。

涂完后,还用潦草的字宣誓主权。

于是那原本饱含女子嗔怒的纸页,便只剩下显眼的‘喜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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