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有了盛世美颜后[快穿](96)
作者:睡日哼
他坚信,错的是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有点花痴而已,这个世界凭什么这么容不下他?
怀着强烈的信念,慕斐穿越了,穿越进了一个孕妇的肚子里,为了活命,慕斐直接把原来的胎儿灵魂捏死了,毕竟在他看来,胎儿不算人,杀死胎儿不算杀人,所以毫无愧疚感。
他进入了胎儿体内,代替了原来的胎儿,被成功生了出来。
在这个世界,慕斐的出生点很低,出生在一个农家。
睁开眼后,他就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十岁的小少年。
小少年是他这个身体的亲哥哥,一身古装打扮,长相精致漂亮,正笑意盈盈的看着还是婴儿的慕斐。
慕斐瞬间花痴附体,推开刚生自己的娘,抱着哥哥就开始亲了起来,直接在自己哥哥脸上亲了一脸口水,然后还阿巴阿巴一脸傻笑。
由于慕斐是婴儿,所以这副傻笑的模样,落在所有人眼泪,就是可爱的象征。
从此以后,慕斐被全家宠上了天。
慕斐的亲哥哥慕岩也很宠他,慕斐整日被亲哥哥抱着,对着亲哥哥上下其手,每天都要把哥哥亲得满脸亮晶晶的口水。
他哥哥根本不觉得他这样,有什么不对,全家人一起宠着他,看到慕斐阿巴阿巴,总是会露出宠溺的笑。
慕斐十岁那年,他的哥哥二十岁了,终于考上了状元,全家一起搬到了京城。
他的哥哥当了一个小小的京官,在外风光霁月,回到家里,却还是要被慕斐压在身下,被亲得满脸亮晶晶的口水。
慕岩长得越来越帅,慕斐对他的脸越来越喜欢,每天都对着慕岩阿巴阿巴,即便慕岩是他亲哥哥。
慕岩也并不觉得慕斐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每次看到弟弟流口水,只觉得可爱得让人想要永远捧在手心。
可以说,他全家都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慕斐也发现了这个规律,在这个世界,他可以尽情的流口水,对着各种帅哥美少年犯花痴,每天阿巴阿巴根本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而且,他越流口水,别人就会越觉得他可爱。
在这里,他想与任何帅哥贴贴,就与任何帅哥贴贴,就连帅气的老爹,每天也要被他阿巴阿巴的亲好久。
到了京城后,慕斐遇见的帅哥就更多了。
什么小侯爷、小世子、小王爷,什么江湖剑客、冷血杀手、天下首富,无论有多么高傲、多么不近人情,全都会在面对流口水,只会阿巴阿巴犯花痴的慕斐的时候,觉得他好可爱,真实不做作,任何人都比不过他。
要么对他一见钟情,要么在之后的相处中,被他的真性情打动,爱上了他,要么被他的聪明才智折服。
之后,慕斐不仅得到了所有美男的宠爱和抢夺,还在不停流口水、阿巴阿巴的时候,将所有美男全部收入囊中。
那些美男为了能够得到他的宠爱,铆足了劲大打出手,贡献了一个又一个修罗场。
当然,在这个世界,也是有反派的,其一就是璟亲王洛克白,其二就是皇上洛寂。
璟亲王洛克白和皇帝洛寂,长得年轻又俊美,单看外表,完全是慕斐的菜。
可是慕斐却对着他们,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因为璟亲王长得和他原来那世界的总裁一模一样,而皇上又长得和他原来世界里,在监狱的室友一模一样。
尤其是那个可怕的室友,每天都要扁他好几次,他心有余悸。
对着这两张脸,再漂亮他都喜欢不起来。
之后,他的袍下之臣,琏王洛冥,自然是造了反,成功当上了皇帝,洛寂和洛克白这两个反派,更是不得好死,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个世界里,慕斐是无敌的存在,可以说,这个世界完全是为他而生的。
只要他阿巴阿巴,就能在瞬间得到所有人的爱,所有人都会觉得他可爱,想要宠着他。
在这个世界,别说流口水了,就是慕斐当众挖鼻孔、抠脚趾,脱下裤子拉-屎,也没有人会不觉得他可爱。
洛克白穿成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里,身份尊贵的王爷。
他与慕斐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慕斐整日阿巴阿巴流口水,对着各种帅哥犯花痴,大胆奔放,与一堆男人苟且;而他文雅得宛如小仙男,克己复礼,低调害羞,从不做出格的事。
前者被评价为真性情,可爱单纯,天下美男尽数被收于手中;后者被评价为虚伪,心机深重,结局是不得好死。
洛克白:这是个只有白痴才能活下来,并且活得好的世界吧?
如今的他,熟知剧情,自然知道怎么做才能受欢迎。
但是……
要是让他像原著里那样,学着慕斐阿巴阿巴的留着口水,一脸花痴相,他做不到。
他刚穿好鞋,门口便走来了一个少年。
洛克白盯着少年的脸,发现自己竟能将少年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只不过,他刚看了自己的脸,对这张脸一点都不觉得惊艳。
他默默垂下了脸。
少年揉了揉洛克白的脑袋,笑得灿烂如阳,“走,阿白,哥哥带你出宫去吃好吃的!”
这个少年,是洛克白的二哥,琏王洛冥。
等下出宫后,洛冥就会遇到流口水,朝他扑上来,对他上下其手,疯狂乱亲,大喊着“帅哥我来了”的慕斐。
然后,洛冥就会对这么“特别”的慕斐一见钟情,看着大笑着阿巴阿巴的慕斐,再看看身边一脸乖巧的的弟弟洛克白,然后便会觉得洛克白就是个没有生气的木偶,一点都没有慕斐可爱。
想到这里,洛克白根本不愿跟他一起去。
他才不愿看慕斐那阿巴阿巴,流口水辣眼睛的的场面。
他摇了摇头,脱下了鞋,重新爬上床,“我才不去,我想要休息了,你自己去吧。”
可是,洛冥不会随他愿,一把将他从床上捞了起来,抱在了怀中。
第64章 随意春芳歇2
『相遇』
洛克白伸出手,精致的眉眼,深深拧了起来,形成好看的弧度。
他一把摁住了洛冥的肩膀,强调道,“我不去!你放我下来!”
他厌烦蹙眉的样子,也美得惊心动魄,洛冥看得忍不住愣了一下,抱着洛克白的手臂下意识收紧,“不放,阿白,你不是也很想出去玩嘛,现在怎么这么会变卦了?”
他说着,大踏步抱着洛克白出去了。
没办法,洛克白只得停留在洛冥的臂弯里,被他拥在怀中。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角色,为什么突然变成了他自己的名字。
也许不是突然变的。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他本来的世界。
他漂泊无依,随着系统在书中世界,不知流浪了多少年。
不知自己从何处来,也没有归途。
——所以,有没有可能,他就是来自这个世界?
洛克白眼眸加深了几分,面上不动声色。
他被洛冥抱着出了皇宫。
洛冥故意没带侍卫,准备与洛克白低调一些。
这要是在其他的古代世界,两个王爷出行不带随从,是根本不可能的。
可是这是个杰克苏,且人均阿巴阿巴的时代,随便一个会点武功的杀手,都能在皇宫里跑来跑去,可见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安全意识。
洛冥如今十五岁,在书中的设定是不仅身份尊贵,而且武功还是天下第一,容貌俊美不凡、举世无双。
除了洛冥,书中的其他几位攻,都是武功天下第一,容貌俊美不凡、举世无双。
有时候洛克白真的很想这把几个天下第一放在一起,让他们比试一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武功天下第一,究竟谁长得才是真正的举世无双。
也许作者写这些的时候,只想凸出每位男主的优秀,根本不在乎逻辑。
而且,文中的修罗场巨多,由于攻有好几位,所以总是出现攻们为了慕斐一言不合,就脸红脖子粗,大打出手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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