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一把刀(324)

作者:顾婉音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张司九虽然感觉有点不舍,但也仍旧道:“那以后也可以写信。等以后,也可以见面的。”

“你将来,想留在州府,还是去东京?”杨元鼎侧头看张司九,微微抿着嘴唇,有点肃穆,又有点儿的紧张。

他不想和张司九分开。

但分开可能是必然的事情。

一想到这个,他心里就有点儿不得劲儿——本来就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身边只有一个张司九是熟悉的,就便是过了这么久,他仍旧是把张司九当成唯一一个和自己有共同语言,思想同步的人。他实在是不想分开。

张司九认真想了想这个问题,发现现在自己还真的没办法回答:“不知道。我没去过州府,也没去过东京。不过有朝一日,我肯定要去东京看一看的。”

不管是处于个人本身,还是处于医学。

那是现在世界上最繁华城市,怎么可能不想去看看?

而且,想想历史上记载的东京,记载的开封府,谁能不向往呢?

还有太医署。

这可是所有学医人最高的学府。

即便知道现在这里不可能招女学生,但是她仍旧想去看看。

“那我在东京等你。”杨元鼎舒了一口气,面上重新有了笑容。

“好。”张司九点点头应下,然后想起一个问题:“不过,这才第一年,还有两年呢。你这么早就想这个干什么?”

杨元鼎撇嘴:“到时候,肯定要提前走的。家里长辈也惦记着。而且,两年而已,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得加快速度了。之前咱们说的造纸,现在刚起了个头,我可不想半途而废。还有工厂——”

想到这些,杨元鼎就觉得时间不够用,忍不住挠脑袋:“啊啊啊,时间怎么能过得那么快!”

张司九也觉得时间不够用。

可谁也没有更好地办法。

一路送张司九回了家,两人又商讨了一下石膏的事情,说完了,才各自分开。

分开后,杨元鼎翻身上马,陈斗骑着小毛驴晃晃悠悠跟在后头。看着杨元鼎没什么高兴劲儿的样子,陈斗忍不住道:“小郎君,还有两年呢。两年时间,挺长的。而且,说不定那时候张小娘子家都飞黄腾达了,也跟着搬迁去东京呢?”

“不可能的。”杨元鼎摆摆手:“故土难离,他们不可能搬去东京。将来如果小松去东京读书,倒是有可能。”

不过可能性都不太大。

陈斗纳闷:“小郎君,你为啥子这么喜欢和张小娘子待在一起?在锦官城的时候,那么多小娘子跟你说话,你也没见多热情啊。”

那些小娘子们,有娇俏的,有活泼的,还有特别端庄大方地,而且哪一个家世也不差,可也没见自家小郎君对她们另眼相看一点,和颜悦色一点。

想到在外时候杨元鼎那不苟言笑,淡然有礼却很疏远客气的样子,陈斗就觉得更神奇了:同样是一个人,怎么就感觉是两个人一样呢?

杨元鼎理所应当道:“那怎么一样?那些小女孩怎么可能和司九比?”

一群初中生,小学生,怎么看都是小娃娃,话都说不到一起去,其他人还抱着撮合的心思……想想都觉得可怕!

杨元鼎伸手搓了搓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下定决心:我决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未成年人,那是不能碰的!想都不能想!

第411章 发财了

张司九一路回家,神神秘秘地立刻把徐氏和杨氏叫到了堂屋里。

然后,郑重又小心的把锦盒放在了桌上。

她这副架势,就算徐氏和杨氏不知道里头装了什么东西,也立刻就忍不住也紧张重视起来,眼睛紧紧地盯着这么一个锦盒,心跳都有点加快。

徐氏情不自禁压低了声音:“这是啥子?”

直觉告诉她,能让张司九这么在意的东西,绝对不是平凡普通的东西。

张司九没卖关子,声音也压低了:“人参。”

这两个字一出口,顿时就引来了一片吸气声。

徐氏和杨氏虽然没见过这东西,但还是听说过的。

也知道人参到底有多珍贵。

两人倒吸着气,然后眼睛更落在锦盒上挪不开了。

杨氏喃喃道:“人参?!就是那个人要死了,吃一片就能缓过来的人参?”

徐氏想得更多:“这是哪来的?九娘,不会是你买来的吧?”

张司九摇头:“我怎么可能买得起?就算买得起也舍不得。这是患者家里人送给我们的感谢礼。齐大夫给我分了一根,让我存在家里应急用。”

说着这话,张司九就打开了锦盒。

一根比手指头略粗一点点的人参,舒展着须子,安安静静的躺在锦盒里。

那密密麻麻的根须,愣是没有一根断的,按照原本的曲线,被固定在绒布上,展现着自己的身材。

和萝卜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毕竟,这样一弄,任谁也不可能觉得这一根手指头大的根茎不值钱。

徐氏和杨氏盯着看了老半天,才想起来开口:“这就是人参?”

看着……跟树根也差不多。

张司九点点头:“嗯,这就是人参。应急的时候,切一个薄片下来就可以用。虽然没那么夸张,但的确能够补气,关键时候很有用。而且,如果家里人生了病,病后体虚,也可以切点须子下来炖鸡汤喝,补身子效果很好。”

人参,能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除邪气、止惊悸,明目开心益志,久服轻身延年。

被称之为百草之王。

徐氏忍不住道:“这么好的东西,得多好的老母鸡才能配得上?炖了也舍不得下口啊——”

这喝的哪里是人参鸡汤?喝的分明是金子啊!

张司九被这话给逗笑了:“二婶,话不能这么说。东西要用,才能有用。一直不用,摆在那儿,迟早也就成了废物摆设。本来就是用来救命的,该用不用,留着干啥?还不如买二斤萝卜呢。”

杨氏却问张司九:“这东西能一直留着不?”

她想的是,留着,将来不管是给张司九做陪嫁,还是给小松小柏娶媳妇,拿出来,那都是顶有面子的。

徐氏被杨氏说得心中一动,也觉得这个东西太金贵,真吃了不得心疼死?倒不如留着给张司九做陪嫁——

张司九一眼看穿了杨氏和徐氏的心思,直接道:“保存不了多久,咱们这边潮,一旦生虫发霉,就只能扔了。而且越存,药效流失越多,最后就真成了老树根,一点用处都没有。近两年能用就用了吧。”

要不说这话,徐氏和杨氏真能存个十年八年不舍得用。

要张司九说,也就是全家人现在身体都不错,否则的话,直接杀鸡炖汤,早点吃到肚子里算了。

徐氏和杨氏一听这话,顿时露出了几分遗憾和失望来。

不过,既然没法保存太久,她们也就断了留着的心思,总算肯答应好好存起来,这一两年就用。

最后,张司九叮嘱一句:“要给家里亲戚应急救命也行,但不要拿出去说了。这东西难得,效果好。万一知道的人多,求上门来,给或者不给,都不合适。”

真救命的时候,没的说。

可就怕给了这个,那个哪怕没到危急时候,也动了占便宜的心思,找上门来。

这样一来,给或者不给,都是麻烦。

给吧,人参就这么大,能切多少片?

不给吧,人家就说你给了别人不给我,算什么意思?

杨氏听见这话,立刻笑骂:“我和你二婶又不傻。这样的好东西,哪能出去说?除了你二叔,小松小柏都别告诉。小孩子不知道轻重深浅,到时候出去胡说八道!”

徐氏也连连点头。

当下,婆媳两人将人参仔细包起来,收好,这才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出来继续该干啥干啥。

不过,那嘴角的喜气,却怎么也压不住。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