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22)
作者:凌冬未巳
秦时倒没有擅自行动,毕竟边缘区出了名的危险。不仅有凶残的异族,还有随处可见的沙漠漩涡,特别是山,除非有详细的地图,否则几乎没有人进去了,还可以出来。
他把饼干袋扔到飞机上的垃圾桶里。按动开关,在飞机上升起一个巨大的亮黑色泡泡球,等待援助。
不过他倒没有就这样坐以待毙,而是拿上一把刀制武器和一个铲子,到山脚枯草的位置挖水源——谁知道他要在这里等多久。而且刚下过暴雨,水源应该会更好挖一些。
至于拿武器……
秦时还记得第一次来边缘区时,不知道为什么脑子抽风,拿个铲子下去装沙,美滋滋地想着带回去研究,结果挖出一个黄毛吸血怪,按住他疯狂吸血的恐怖事件。
他打了个寒颤。地下也是很危险的!
秦时挖呀挖,越挖越蔫。
挖到差不多一米深, 秦时终于感受到了水。
他兴奋极了,瞬间感觉自己满级复活,也不顾满身的泥污,打了鸡血似的,吭哧吭哧地疯狂的挖。
只是……挖着挖着,突然,铲子碰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发出铮的一声。
他放下铲子,凝目去看,那东西差不多有他胳膊粗细,黑色的,泛着金属光泽,还有年轮一样的纹路,应该是木头。
秦时还在疑惑,沙漠里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好的木头?就看见那“木头”动了一下。
秦时:……
秦时吓的魂儿都快飞了,赶紧从后面铲一铲子土, 盖到前面异族的腿上,还煞有介事的拍了拍,把土夯实了。
想放弃这一块儿,再找个地方重新挖。但是,他已经快要两天没喝水了,而且经过刚才艰辛的劳动,真的又渴又饿。有点舍不得放弃。
于是,秦时悄悄的拿了一个碗状工具,小心翼翼的避开那块夯实的土,打了一碗水。
水还是浑黄的红褐色,跟血一样。秦时把它倒进全自动过滤加热器里,时不时搅一搅。
经过长达15分钟的过滤,嗯……
这碗水成功从浑黄变成血红色,由于加热,还散发出一股沸腾的雌虫血液味。
秦时心都凉了——看来这一块,死了不少虫啊。
然而,天阴逢漏雨,祸事不单行。他这边还没感叹完,那边洞底就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声。
秦时猛的转身,眼睁睁看着一根半米长的腿探出来。
深感“天要亡我”,秦时大脑直接短路,撒腿就往山后跑。这个时候也顾不上山里危不危险了,反正后面的东西一定致命!
秦时跑了六七分钟,转头看那东西并没有追上,深深舒了口气,紧绷的思绪松懈下来,直接不顾形象坐地上。
然后……
感到身下一软,他就掉进去了……
秦时再醒来,已经是晚上了。他迷迷蒙蒙的睁开眼,就看见从山的裂缝中透过来的一整个月亮。沙漠的月亮很亮,秦时被刺的眯了下眼睛。
秦时把手撑在地上,慢慢坐起来。他强撑着头晕,在漆迷的黑暗中非常认真地环视四周观察地形。发现什么也看不清。
然后就摆烂的,又躺下去。放宽心,把一切留给明天的自己。
( ˙˙ )么么~爱大家
第二十六章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向秦时的眼睛时,秦时就已经被迫清醒了。
他手撑在地上,坐起来,又一次环视四周勘探地形。
还是沙质的地面,很干燥。洞里并不亮,只能勉强看清内部难以言说的奇葩构造。秦时僵硬着身体看了一圈,觉得自己的生存几率从50%直线下降到1%。
底部距头顶的透光处差不多七八米远,绝了秦时爬上去逃生的念想。洞内墙壁上有几十个洞,看起来很深,差不多有半米宽,密密麻麻。除此之外,还有五六条通往外面的小道。成功激发了秦时的选择困难症。
秦时微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
秦时已经试错了七次。从小道走出去,再从洞里爬回来。或者从洞内钻出去,再从另一个洞内钻回来……他已经累麻了。抓出衣服里丑不拉叽的沙虫甩在地上后,秦时垂着手,躺在那个洞里,动也不想动。
然而,昏昏欲睡之际,秦时闻到了一股馥郁的香气。许是外面刮起了大风,香气散了进来。
也许换成是别的花香,劳累过度的秦时还会不屑一顾,继续装死。但是,这可是他的爱花!!!在秦时短暂的一生,他曾经买过没有一千,也有九百次,还自己精心种过。
老流氓了,什么都没有,也不能失去自己的武器!
秦时瞬间清醒,给自己打上新的鸡血,撑起手臂,从那个洞里跳出去。赳赳地去寻找是哪个洞口散出来的味道。分辨出来后,一秒都没有犹豫,就钻进去。
越向前,香味就越浓郁。秦时忍不住加快了移动速度,在拐过第十八个弯之后,终于看到了光明。
他探出头,眼前便是漫无边际的黄沙,黄沙之上,一整片的红艳艳随风招摇,送来曼妙的清香。
秦时可太激动了,都忘了估量一下洞口距地面的高度,就使劲钻出来。然后,脸朝地跌在下去。
秦时顽强地站起来,吐出嘴中的沙子,又拍了拍身上的沙粒,走近那片玫瑰,终于看清了它们的全貌。
这跟地球上的并不一样。它的香味更浓郁,生命力能跟仙人掌媲美了。但它的径身上没有刺,只有一层白色的绒毛。花色的红稍淡一些,花瓣是蜡质的,还是平铺的两层,看上去呆滞些许。
秦时有一瞬的失落。不过很快,又振奋起来。他总是这样。
而且他也早就习惯虫族与地球明明同一物种,却能差异到惊天动地的现象了。
他眼睛又带上了笑,半眯起来,看着那片玫瑰花,慢悠悠的向后退,去看清每一簇的剪影。
那一片漂亮的花,向上是刺目的烈日,向下是沉寂的荒原。四面荒无人烟,近处烈风萧瑟,是一种……苍茫的壮美。
他带给秦时的,是另一种惊奇,这是沙漠中的玫瑰……
秦时在心里想,强迫症一样,想把所有花全都带走。
玫瑰是不能没有归宿的。
这时,秦时听到一阵轰鸣声,仰头一看,是一架飞机。飞机降落,停在不远处,从上面下来三个全副武装的军雌,他们走近秦时,低头恭敬道:“秦时雄子,阿月正在那边修理您的飞机。亚苏阁下打过来很多电话,很担心你。”
秦时点头,笑了笑:“辛苦你们了。”
秦时指使他们去把玫瑰移植到直升机上特意改造出的培植室里,就转身上了飞机,跟亚苏联络,安抚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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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登上自己已经被修好的飞机。向后看了一眼,后边储蓄室又被塞满了食物。他把随手折下的两朵玫瑰花放在副驾驶,定位好目的地,点击自动驾驶。
他已经让那些雌虫先加急回去了,想必亚苏现在肯定急需新品原料。
他自己在后边慢悠悠的晃,大概要七八天才能回得去。
秦时撕开一个糖扔嘴里,躺在驾驶位上无所事事,透过天窗看蓝湛湛的天空。
副驾驶台上一片花瓣掉落,飘到秦时脸侧。
秦时下意识闭了一下眼,抬手把花瓣拈起来,放在手心。
这片花瓣出奇的红,十分艳丽,秦时又想到了地球上的玫瑰,层层叠叠,美不胜收。
哎,有点怀念自己的爱花。
他想到就做,一个鲤鱼打挺直起身来。小心扯掉一朵花的花瓣。然后一点一点、慢慢嵌到另一朵上。又拿纸擦掉花茎上的绒毛。
最后,秦时把成品拿在眼前,转了一圈,轻轻摇了摇,又仰躺回去,很开心。
沈岚的电话就是这是打来的。
秦时注视着来电人名称,也许是手中这朵玫瑰,让他再一次认清自己的浪荡多情。也许是突然感受到虫族的真诚与他的现实的割裂。七年来,秦时第一次没有感觉到“头疼,好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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