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abo世界里我成为了万人迷(127)

作者:知里


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沈书愚点了点头:我在外头等你。

沈奚礼比了个ok的手势,他瞄准时机正要探头出去,可外面却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好邻居,你在不在啊?”

“邻居!在不在,我知道你回来了,过来开下门。”

这是……林起的声音?

沈奚礼又默不作声地躺了回来,沈书愚做了个嘘的动作,努力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重正拉开衣柜准备找一身衣服,洗个热水澡,这个屋子唯一让他感觉到比较满意的地方就是随时随地能有热水可以洗澡。

他显然也听出来外面的人是谁了,怒骂了一句,没想着去开门,但门口的人敲个不停,一副他不去开门就敲个不停的架势。

重一边骂一边往门口走,一拉开门,果然是他那风情万种的鸭鸭邻居,他脸色不太好:“做什么。”

林起道:“真的很抱歉,我的浴缸水放不下去了,可以麻烦你给我弄一下吗?”

他秀了秀自己的指甲:“最近我的宝贝喜欢这款指甲,我还不想把它弄脏。”

重脸铁青,刚要直接将门关上,就看见林起从口袋里面慵懒的拿出了两张票子:“放心,不会让你白干,而且顶多就耽误你三四分钟。”

重看着那两张票子,脸红一阵白一阵,最终还是一把夺过了票子,阴沉沉道:“我穿件衣服。”

林起倚在门口,他道:“你不会拿了钱就不干活吧?我家开着暖气,比你这窝暖和多了,直接过来吧。”

重忍辱负重地将票子收进自己的口袋里:“走。”

林起做了个请的手势,扬声道:“放心吧,就三四分钟。亲爱的邻居,高兴点嘛。”

门口没了动静,沈书愚道:“走,只有三分钟。”

三分钟的时间足够了。

两个人迅速的从床底上爬出来,床底灰很重,但两个人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以最快,最轻的速度离开了重的家。

直到跳出了窗外,两个人才重重的松了口气。

沈奚礼道:“走吧,先离开这里再说。”

沈书愚点了点头:“嗯。”

两个人往外赶,没走几步,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影。

沈奚礼将沈书愚挡在身后,沉声道:“谁?”

第一百四十章

从远处的树后,那个人影慢慢地走了出来。

沈奚礼从口袋里面也摸出了一直藏着的军用刀,但在看清楚人之后,又瞬间放下了提防。

“温嘉翡?”沈书愚从沈奚礼背后探出脑袋,意外道:“你怎么在这里?”

二人走了过去,温嘉翡都还穿着今天学校里的衣服呢,温嘉翡看着沈书愚,他道:“下楼丢垃圾,看着你们不是回家,怕出事,就跟上来看看了。”

沈书愚瞬间就想到了刚才林起突然把重叫出去,他道:“林起也是你安排的咯?”

温嘉翡点了下头:“嗯,虽然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但总觉得要把他支开才行。”

他亲眼看着两个人去了一楼,这栋贫民窟他也算是住了几年,对这里面的事情还算是比较了解,一楼只有林起在,但沈书愚和沈奚礼很明显不是去找林起的,那就是去找其他东西。

他便再大门口坐着等了一会儿,没等多久,就看见一个从未见过的男人走向了一楼,直觉告诉他,沈书愚和沈奚礼去的就是他的家。

他想了想,也只有找林起帮忙了。

温嘉翡看着沈书愚,温声道:“希望你不要怪我自作主张。”

“怎么会!”沈书愚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们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你!”

沈奚礼和温嘉翡的目光撞上,两个人的目光里似乎都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东西,但很快就消散了。

沈书愚没有注意到他们之间的暗潮涌动,他道:“行了,咱们快走了,这里可不是什么叙旧的好地方。”

他这么一说,二人才都不吱声地走在他一左一右,朝着外面走去。

两个人自然是先送沈书愚回家,尽管沈书愚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却,表示自己打个车就好了,但两个人都坚持送。

沈书愚看着时间还早,刚好路过一家开得火热的火锅店,沈书愚想了想:“走,我请你们俩吃火锅。”

沈书愚踏上了台阶,回头看了一眼一动不动的二人:“走啊,愣着做什么,我都饿了。”

今天确实消耗了不少体力,沈书愚在温嘉翡家吃的那些东西基本都消化了。等他进了之后,温嘉翡迈开了步子也走近了火锅店。

沈奚礼抿了抿唇,也走了进去。

这一顿火锅吃下去,整个身体都暖和了起来,沈书愚伸了个拦腰,他道:“我真的打车就回去了,你们俩回家休息吧。”

“说送你,就一定送你到家。”沈奚礼道:“正好遛遛事。”

沈书愚又看向温嘉翡,他道:“你这么晚不回家,阿姨不会担心吗?”

温嘉翡道:“我已经给她发过消息了,她已经安心睡下了。”

“行吧。”沈书愚屈服了,他总觉得这两人有点怪怪的,但他又看不出来到底什么地方奇怪,干脆什么都不想了,随便他们吧。

正巧,有一辆出租车路过,沈书愚抬起手拦了一下,车子便稳稳地停在了他们面前。

*

重从浴室里面出来,热水将他僵硬的四肢都浇得轻便了不少,他活动了一下筋骨,又开始变得烦闷。

今天因为和正式工起了冲突,他已经被结清了账走人了,衣服倒是没有还回去,他还能穿穿,但后续的生活却成了个问题。

他从自己衣兜里面摸出了几张票子,又从裤子里面摸出两张来,这两张还是刚才给林起疏通浴缸才赚到的。

林起这个鸭,一点小事都不会办。

重将钱仔细的数了数,这些钱,顶多够他吃两天,他的虫子也需要事物,根本不够。

这就很难办了。

难不成东西没有拿到,自己就要灰溜溜回去吗?且不说其他人会怎么嘲笑他,他要是空着手回去,老大之后肯定也会看不起他,说不定还会将他该拥有的东西给别人。

不行!

重这一声最讨厌的就是嘲笑,他从小到大已经受够了那样的生活,好不容易有了身份和地位,他一定不能放弃。

重深吸了一口气,又往口袋里面摸了摸,在工作服的内兜里摸出了一个用黑布包裹的东西,将外面那层黑布掀开,露出了玻璃瓶子,以及瓶子里那只小小的母虫。

他今天白天特意去探访了沈奚礼的家,翻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他下个要的东西,难不成他也随身携带着?

也对,那个东西虽然比不上他的母虫重要,但依旧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像沈奚礼那样唯利是图的人,怎么可能会随意放在家里。

重将玻璃瓶的塞子拔开,用刀片划开他的手指,温热的,源源不断的血从伤口处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

重手指抵住玻璃瓶口,任由鲜血顺着玻璃瓶往下滴落,很快,母虫原本是安静的,闻到血腥味之后变得躁动起来,一直在玻璃瓶底爬来爬去,但在它爬过的地方血迹都一干二净。

被它‘吃’得很干净。

小伤口很快就会凝结成疤,阻止出血。没有满足的母虫最前面的两条腿飞快的晃动这,似乎在讨要自己的事物,它没有吃饱。

重微笑着将盖子盖好,他轻轻地晃动了一下瓶身,割伤的手指隔着玻璃外壁逗弄着母虫,母虫煎熬地用腿划着玻璃内壁,似乎想要爬出去,可玻璃内壁没有支撑它身体的地方,它刚全部的足贴上玻璃内壁,就因为太过于光滑而才行倒在玻璃瓶底,所有的足都在快速蠕动着想要翻身。

这一幕终于将重逗笑了,他稍稍用力晃了下,帮助母虫将身体翻了过来,他举到自己的面前,笑道:“不用着急,在等几天,等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让你吃个大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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