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吃喝日常+番外(79)

作者:alyuppie


在呈哥儿放在小木上,是用来延长炕,放东西的平稳的小小木床,随时可以移动,是于丁一特意做的。

于丁一随手把自已身上的衣服扒下去,只剩下贴身的一套,开始解呈哥儿身上的衣服,呈哥儿站起来比于丁一还高,任他摆弄。

于丁一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严肃,先把呈哥儿棉裤上的布条解下来,明明他没有用力,呈哥儿不自觉的“嘶”了一声,又后知后觉的忍住了。

应该是伤到了,撞哪里了?于丁一的表情更凶了,本来就是眼角下垂的狠厉长相,这下更是吓人。

呈哥儿变成了小鹌鹑,抿着嘴角看他,于丁一抽空还揉了揉他的头,安抚道:“那么高摔下来,我看看有没有伤。”

把呈哥儿棉袄脱下,线制的贴身衣服脱下来,旁边就是燃烧的火盆,不会冷,右胳膊青了小块,于丁一摆弄着呈哥儿手上的手臂。

上下左右移动,骨头和筋都没事,只是青了一块,这才多大一会儿,晚上,明天的淤青会更吓人。

于丁一控制着自已的表情,不要让呈哥儿害怕,小心的把呈哥儿的裤子脱下来,细白的腿上青紫更加明显,不止右腿,连左腿上也带着青紫。

于丁一握着呈哥儿的脚腕活动着,只要没有伤到骨头就没事,看呈哥儿表情也挺淡定,看来骨头和筋都没事,呈哥儿不是很能忍痛的人。

只是撞的狠了,于丁一的心放下了,叹口气,问:“宝贝,掉下来的时候不疼吗?还跑那么快?”

呈哥儿看于丁一的表情不那么凶了,抱着他,两人的头保持在相同的高度,呈哥儿说:“本来就不疼啊,我都没什么感觉。”

“好吧。”于丁一服气,平时这么怕疼的人,从树上掉下来反而没感觉到疼。

呈哥儿抬起头,在他的脸上轻轻亲亲,笑着说:“真的没事 。”

“嗯。”于丁一把毛毯子垫在呈哥儿身下,自已去外面拿了不少雪回来,包在布袋里,在呈哥儿受伤的地方进行冷敷。

布袋很厚,里面的雪化的也很慢,化了就被布料吸收了,也不会脏,冷敷后,于丁一拿出跌打损伤油轻轻涂在伤口处。

呈哥儿乖乖的由着他,在他心里,这点伤有点小题大做了,他从小就是磕磕碰碰过来的,每天身上都是伤。

看着于丁一认真的样子,心脏软软的,忍不住又亲了于丁一的嘴唇一下,于丁一忙着擦药,只是抬头迎了一下,就接着擦药了。

把呈哥儿抱起来,塞在被子里,自已出去准备午餐,也算是伤筋动骨了,早知道就不带他去山上好了,找云秀难道还会受伤吗?

于丁一把换下来的衣服挂在衣挂上,雪化了湿透了衣服,把火盆移到旁边,一会儿就能烤干。

他和呈哥儿都不止一套过冬的棉衣,这件先烤着,正好把新的拿出来穿,冬天衣服不常洗,在雪地里滚一滚,衣服就干净了,不用特意洗。

往小火盆边扔了几个小板栗,小土豆,给呈哥儿拿了一杯牛奶,补补钙。

呈哥儿藏在被子里,小心的不敢动,怕药油粘在被子上不好洗,更怕洗不掉。×

第100章 排骨

排骨凉水下锅,放葱姜黄酒去腥,鲜莲藕削皮,切小块,倒一点白醋防止氧化。

热油下锅葱姜煎排骨,倒水,莲藕开始炖,把葱姜挑出来,玉米切段,胡萝卜切块一起炖。

放盐调味,撒点枸杞,出锅撒葱花。

于丁一把一锅汤摆在小矮桌上,盛好米饭,呈哥儿喜欢的小咸菜,辣白菜,小黄瓜。

端到饭桌上,这会儿呈哥儿要是不想睡觉了,就是怎么躺着,怎么没意思都是不会睡觉的。

于丁一把桌子放好,纳闷的往呈哥儿脸上看,睡着了?不应该啊?

果然,这小子装睡呢,薄薄的眼皮下能看见睫毛在微颤,眼珠在左右晃动。

于丁一不客气的捏住他的鼻子和嘴巴,急得呈哥儿马上就睁眼睛,证明自已还没睡着。

于丁一松开手,掐着呈哥儿的两颊,微微嘟起,轻轻亲了一下,才把他扶起来,呈哥儿穿着单薄的衣服,擦的药油微微的浸透衣服,能看见一点痕迹。

于丁一撸起袖子看看手臂,淤青还没有扩大,不知道晚上会不会变好,招呼他过来吃饭。

清清亮亮的排骨汤,炖着莲藕,玉米,胡萝卜的汤看起来颜色丰富,表面飘着淡淡的油脂,恰到好处的结合勾的人胃口大开。

于丁一给呈哥儿盛了一碗,陶碗普遍偏大,碗壁偏厚,捧在手里感觉不到汤的热度,呈哥儿冒冒失失的就往嘴里送。

于丁一赶紧拿用筷子拦住他的手,一只手接过呈哥儿要用两只手捧着的汤碗,拍拍身侧的竹席,示意他过来。

呈哥儿笑,挨蹭在于丁一身边,非常有眼力见的张开嘴等喂,这乖巧的样子让于丁一根本狠不下心说他。

那汤那么烫就直接往嘴里送,又烫到舌头怎么办?于丁一发现呈哥儿吃面吃粥都很慢,就是猫舌头,很怕烫。

偏偏自已忍不住,看见什么不管烫不烫,直接就往嘴里放,上次吃面把舌头一圈都烫红了。

于丁一越和呈哥儿相处就越发现,呈哥儿完全不是刚开始认识的那种独立坚强的样子。

他的自理能力真是不好啊,于丁一越来越操心了呈哥儿了,要是当初他能放呈哥儿在家一周,自已出门办事,现在他连放呈哥儿自已在家一天,都不放心。

就怕不小心哪天回来,看见的就是浑身是伤的呈哥儿。

于丁一用木勺盛一口汤,轻轻吹吹,才送到呈哥儿的嘴边,这种近似喂食的行为,能给于丁一带来满足感,他也不知道自已这是什么怪癖。

呈哥儿也不会觉得尴尬,他觉得这和自已吃没有什么区别,等着于丁一把排骨挑出来,晾凉,排骨炖的软烂,用手抓着直接就能啃掉。

满满的肉香却不会腻,带着莲藕和玉米的清香,只有淡淡的咸味,都是食材本身的味道,根本啃的停不下来。

这种带着骨头的肉,呈哥儿很少吃,本来附近的镇子就离的太远,要是想吃肉就只能等村里谁家杀猪,一年能赶上几次就不错了。

他爹在村里的人缘很好,每次都能捞到带着厚厚肥油的肉块,花最少得钱吃最合适的肉,这样的带着骨头的肉也是肉,只是不招村里人喜欢。

呈哥儿是很惊喜啃排骨的过程,吃的嘴边都带着油,两只手上也是,啃完排骨才捞几块玉米吃。

玉米就像和排骨进行了双赢的交易,也带着肉香,更有玉米本身的味道,还能中和一下排骨的腻。

于丁一只是看着呈哥儿啃,就能看半天,他看起来吃的好香,呈哥儿抓着排骨送到于丁一的嘴边,让他也吃,干看着就能吃饱吗?

于丁一对这顿饭的量把握的很好,两个人正好全都吃完,剩下的一点素菜就可以直接扔掉了,反正下一顿也不会吃了。

他坐在桌子上,看的是云秀送来的给孩子的另一本识字书,它把大多数要识的字编在一起,组成长长短短有含义的句子,方便学习。

于丁一发现,这篇他看见过,也背过,具体是哪个朝代的记不清了,是他学汉语言文学硕土的表姐研究的时候顺便让他背的。

靠着记忆,他终于不用连蒙带猜的识字了,只是一下午,他就能把大多数常用的字对上号了,再也不怕在呈哥儿面前露馅了。

呈哥儿对于识字的人那种仰望,让于丁一学习的动力空前高涨,他努力的去忘记自已学习简体汉字的条件反射,用现在的字体去写字。

纸的价格昂贵,所以于丁一在沙盘上练字,呈哥儿看着于丁一拿着小木枝在沙子上写出方正的字,眼里的崇拜都要溢出来了。

于丁一死记硬背记住了字形,默一遍识字书,全部都能熟练默下来,他看着呈哥儿崇拜的眼神,那点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李闯拿什么和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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