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他好像有那个大病+番外(237)

作者:乌贼公子


不过,他知道她,默默注视着她,也并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另外一个人。

他被绑架过。

那个阴暗的小房间承载了他所有的恐惧,有个很年轻的警察救了他,带着他重见光明的那一刻,沈安言看到自已身上沾满了对方的鲜血。

那个警察抱着他,温柔哄着他说:“别害怕,好好活下去……要永远,好好地活着……”

然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把心脏捐给了他。

不是每一个先天性心脏病患者都有这个运气,能在最恰当的时机,遇到一颗适合移植给自已的心脏,并且手术还很成功。

沈安言在病房醒来的时候,爷爷高兴得哭了。

但没人跟他说那个警察的故事。

直到后来,m&c集团开始资助他,并且逢年过节都给他买最好的衣服和补品。

再后来,他慢慢知道了很多事情。

那个警察死了。

还把心脏捐给了他。

那个警察死的那一年,才二十一岁,刚从警校毕业,是个很爱笑又很有正义感的人。

他叫杨澍,m&c集团的大少爷,有个很可爱也很宠爱的双胞胎妹妹,早上出门前他还答应了妹妹,一定回来陪她过生日。

可是他永远死在了妹妹生日的那一天。

也死在他二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

他的妹妹,再也等不到他回家,也永远等不到那一句“生日快乐”……

那个时候的沈安言,已经是职业棋手,很多人都说他是最年轻的围棋八段棋手,说他是天才,说他是国家围棋的未来,就连爷爷都很高兴他有了喜欢并且愿意为之奉献一生的爱好。

但他选择了放弃。

他拒绝了成为一名职业棋手,放弃了围棋的一切,也拒绝了国外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开始按部就班继续读书,参加高考。

他选择了金融专业。

在无人知道的深夜,偷偷学会了如何投资和理财,拿着自已理财赚到了钱,投了一个又一个项目……

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这些都是他的积累。

他把他的目标,从职业棋手,变成了m&c集团的ceo,就像杨亦也放弃了最爱的围棋,选择回到家里,继承家族事业。

有太多的人跟他说过要好好活着。

所有人都劝他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为了筹钱给他治疗而深夜还在写文章的爷爷,小学毕业了好多年却仍旧时常有空就带着水果来探望他的班主任,只要撞见他都会给他塞各种零食的邻居们,再到后来的杨澍……每一个人,都在教他要勇敢地去热爱生命给予的时光。

他那一生好像很短暂,只有十八岁,除去不记事的那几年,其实也没有多久。

但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倾尽温柔地告诉他生的希望,活着的意义,以及坚持的勇气。

杨澍是射进他生命里最闪耀的那一道光,他把自已最热烈的生命奉献给了他,然后告诉他,无论如何,都要勇敢地活下去。

活着,听起来好像也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在活着。

可对于那些每天都在倒计时自已生命的人来说,活着,就是一种奢侈。

沈安言要活着,因为他爱这生命的热烈,他爱这世间的纷扰与绚烂,他要拼尽所有的努力,带着生的希望,勇敢地活下去。

哪怕遍体鳞伤,哪怕痛苦不堪。

他要带着前世对生的渴望,带着爷爷的疼爱,带着杨澍的牺牲……一直走到属于自已生命的尽头。

第255章 前世与真相(四)

杨婉玉说:“所以我要你活着,带着我哥哥的祝福,快快乐乐地活着。”

我知道你不是他,我最爱的哥哥在他最青春热烈的那一年就再也回不来了,但我知道,他把活着的希望奉献给了一个热爱生命的少年,那个少年以病躯支撑起了属于他的曙光。

他是个很勇敢的人,因为不愿意辜负曾经在他胸腔里跳动的那颗心脏,所以拼尽全力,遇到再艰难的事情,也从不放弃生命。

她说:“虽然,你现在的那颗心脏已经不是我哥哥的,但是我看到你的时候,还是觉得很亲切,我不会把你当做任何人的替身,因为你就是你,我哥哥也不需要替身……我只是想看着你好好活着,就好像我哥哥也活着一样。”

双胞胎总是有些寻常兄妹理解不了的羁绊,杨亦和杨澍也是从小就很有默契,感情好到总是一个在闹一个在笑。

杨澍把心脏捐给了沈安言,按理,这份羁绊也该消失了,可就像沈安言会控制不住去偷偷了解杨亦一样,杨亦哪怕身在国外,也在偷偷关注沈安言。

他们两个从来没见过面,却彼此了解,彼此眷恋。

这无关男女之情,只是因为杨澍而已。

杨婉玉最初不肯把真相告诉沈安言,就是因为她心里清楚,就像她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护好沈安言一样,若沈安言知道了她是谁,也会奋不顾身留在她身边,替她筹谋一切。

但她在乎沈安言,就像在乎哥哥一样,从不希望对方涉险……

沈安言醒来时,眼角还带着泪。

抬手将泪水抹去后,他安静地起身,唤来袁墨来自已梳洗穿衣。

之后安静地吃了早膳,趁着管事在忙,暗暗传了消息出去,让守在外面的人都散了,隐匿行踪,另外听从调遣。

刘老头儿给他的右手把脉,平时叽叽喳喳没停的人,只是沉默着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兀自叹了口气,换了左手继续把脉。

袁墨不知道沈安言昨晚都跟杨婉玉聊了些什么,但知道他昨晚情绪波动很大,这不好,便担忧道:“刘大夫,公子怎么样了?”

“就那样吧,”刘老头儿松开了沈安言的手腕,揣着手说道,“药按时吃,针灸药浴也按时做。”

但是他又盯着沈安言手腕上的红豆,沉默了好一会儿,“你这个……”

沈安言道:“什么?”

“算了,没什么。”

“……”

接下来的日子,沈安言仿佛整个人都彻底冷静下来了,除了每日按时吃药睡觉,剩余的时间都是在看书写字。

虽然他之前也学习了秦国的文字,但到底不太熟练,而且秦国的很多文化习俗,官场风气,礼仪礼节……他都不是很清楚,都得从头学习。

袁墨袁朗一直陪在他身边,虽然早就知道他聪明,可亲眼见过他三天就能把一本书倒背如流后,还是震惊到脊背发寒。

这也太夸张了!

不过,这也不是沈安言天生就具备的能力,而是被逼出来的。

在现代时,他学习读书也是需要认真听讲反复做题,才能把那些知识记牢,因为就算有些东西学不会也不打紧,无非是考试分数低一点,无伤大雅。

可在这里……他若是不能尽快学会这些知识,也许一不小心,他这条命就没了。

放下书本后,沈安言本想歇一歇,喝口水,但手指还未碰到茶杯便开始咳嗽起来。

结果越咳越厉害,最后咳得他面红耳赤,呼吸急促,胸口发疼,血腥味开始上涌,最后席卷整个口腔。

星星点点的血沫溅在他雪白的衣袍上,沈安言蹙着眉捂住了嘴巴,企图把咳嗽逼回去,但掌心却忽然变得黏糊糊的。

咳嗽稍停后,他喘着气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已的掌心里全是血。

“公子!”

袁朗吓得瞪大了眼睛,他原本是在一旁打瞌睡的,这下子被吓得魂不附体,直接蹦了起来,急得像只无头苍蝇,抓了几圈才知道喊人。

“来人啊!快来人!公子咯血啦!!!”

他一喊,外边的下人全都慌了起来,也有不少冲了进来。

刘老头儿就在附近,闻声也急忙赶了过来,把下人们都赶出去后,自已来到沈安言身旁,先是给他把脉,然后给他扎了几针。

袁墨急匆匆赶来,听到了便是刘老头儿轻飘飘说道:“没事,日常咯血,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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