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皇他碾压世界+番外(124)
作者:梦若云
林渊自己玩儿过多少局游戏了?他曾经玩过一款《中世纪风云》,在游戏中做领主时,那一连串的儿子侄儿甚至嫂子妹夫全部都心怀不轨,每天密谋杀他夺权,林渊一逮一个准儿,监狱里的亲戚多得能塞满一半牢房。
因此他杀孩子、被孩子怼,都习以为常了。
林渊不觉得林炅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事,就这点儿小事,在他看来只是毛毛雨。他也许对林炅的态度太悲观了,虽然大公主对于处理政事和看人十分之不行,但她在心狠手辣阴谋诡计上颇有天赋。
但她现在只五、六岁,林渊也就懒得多观察了……
因为大部分斗争都会在成年之后。
和他一样妖孽到九岁完全掌权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那个时候我的身体还没克隆好,大概率能看见一场精彩刺激的争夺位置的斗争。只希望太子给力点吧,要把他放在身边教导才行,皇后真是不会教孩子。”林渊想起皇后拉扯教育长大的林炅,嘴角微微一撇。
年轻的皇帝轻抚了一下皇后面庞,收回了自己修长的手,默默凝视皇后。这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林渊转了下眼眸,觑见一个正躲在雕花镂空门扉之后,探出半个脑袋,安静又小心地瞅着他的林炅。
大公主粉雕玉琢的面庞和林渊生得颇像,双鬟上的垂珠在耳边一晃一晃,模样俏皮可爱,又带着点乖乖劲头。
林渊朝她招了招手,林炅就垫着脚尖,不吵到皇后,静悄悄地走进来。
“见过父皇。”她压低声音道,弯下膝盖行了一礼。
“你母后正在休憩,待她醒来后再看她罢。”
林渊摸了摸她总角,微笑中带有慈和温煦之意,没半点之前知晓了林炅欲要杀死亲弟的模样。实际上他本身也不太在乎,更注重的不过是太子死了再生个男孩儿很麻烦也很累而已。
年轻的皇帝相貌英俊又长身玉立,他起身轻轻握住林炅的小手,携着她离开了皇后的寝宫。
林炅小手柔软若无骨,被宽大的男性手掌拢起时,她心中一惊,但随即涌上一股欣喜之情——林渊之前虽然会和声和气地同她讲话,赏赐她珍玩器物,在她懂事起,林渊从没真正以如此亲昵的肢体动作对待她。
“父皇待我真好,以后也会这么待我么?”林炅心里暗喜着想,忽地,她念头不禁一转,“弟弟出生后父皇才待我这样好的,莫非这一切都是因为弟弟么?”
她心情不自觉稍微低落下去,面上露出一丝阴霾。
林渊携她拐进御花园,一路上,询问她这数月在太后宫中过得如何。
林炅嘻嘻笑着仰头去看皇帝:“父皇,儿臣在皇祖母那里过得可舒服了。皇祖母甚么好吃的都紧着儿臣先呢!只是儿臣念着母后,怕母后没有儿臣陪伴,晚上怕黑,睡不着觉。”
这孩子话让林渊低垂的面孔泛起淡淡笑意:“日后你便在你母后这里住罢。她其实心中也颇为想念你,只是碍着颜面不肯吐露。”
林炅心尖微颤,喜不自禁道:“真的呀?炅儿也想母后!”
忽地,她喜色略微收敛,小小眉头皱起:“可,可母后要照顾太子弟弟……炅儿在宫里会不会叫她太累呀?”
“你不必担忧这点。你对太子不甚喜欢,朕也知男儿不可脂粉气太重,日后太子便住东宫,不必留在坤宁宫了。”林渊淡淡道。
他声音中并无多少指责意味,风轻云淡,毫无烟火气,因而年幼的林炅也尚未察觉皇帝这句话中带有怎样令人悚然的深刻含义,只是因听见父皇一举戳穿她的小心思急忙撒娇,引开话题。
父女俩在御花园中看假山嶙峋、曲水明澈,看桥梁弯弯,回廊九曲,林渊亲手折了一束白牡丹为女儿戴在鬓边,纯洁的鲜花衬得林炅如玉般天真可爱。
待日落西边,林渊与林炅便回了坤宁宫,大公主年幼体弱,后半程累了,林渊竟也伸手将她搂在怀中,抱着她回来的。
皇后在宫殿门口迎接这对其乐融融的父女俩,见状略微嗔怪道:“陛下爱重炅儿太过,怎好这样呢?”但后面更多的教导在林炅张开双臂,甜甜喊了句“母后”之后便消失无踪了。
林渊放下林炅,与皇后入室用膳,晚膳是一道白玉羹,蘑菇清爽鲜美,豆腐入口即化。用过饭后,林渊便同皇后讲了他欲将太子亲自教导之事。葛恬虽然内心深处浮现一丝深深的不舍之意,但却并未阻拦,而是满面欣喜地谢了恩。
皇帝亲自教导太子,这岂非是天大的好事?
林渊与皇后又寒暄片刻,林炅困倦了,他便叫大公主去休息。凝望着皇后携着的林炅的小小背影,林渊心中兴味。
——你会做到甚么地步呢?
第119章 西戎(一)
时光荏苒, 七年时间眨眼便转瞬即逝。
阿克玛正大马金刀的坐在铺着柔软厚实虎皮的宽椅之上, 帐篷未曾将毡毛的门帘垂下, 而是两侧分别挂在门口的尖锐钩梢之上,任由清晨新鲜清爽的空气徐徐吹入营帐之中, 将他缠绕着显眼尾羽的发辫略微扬起。
“嗯……很快就要面见大可汗了啊。”
阿克玛宽大的手掌之中拿着一卷边缘破损发毛的羊皮纸卷,这是大可汗的使者送来鹰隼酋邦的邀请之物。其上方书写着大齐的文字——西戎并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的文明在长时间的碰撞和战争中大多被焚烧或毁灭, 因而只好使用其他部族的文字。
也许这在西戎人眼中算不了甚么, 但在阿克玛眼中无疑是可笑的蛮夷象征,一个连文字都要使用其他民族的文明,已经称不上是“文明”了。
纸卷书写着邀请成年的王子岱钦前往参与大可汗每十年一次的欢聚盛宴, 希望大可汗的所有王子都能在此次盛宴中享受快乐,其中还特别夸赞了岱钦的成长, 言之其已然有乃父之风,与少年时大为不同。
——自然不同, 因为岱钦已死, 而阿克玛才是这七年间掌握鹰隼酋邦的真正的大酋长,他手握重兵,统帅一流, 带着勇士团的勇士们南征北战,七年间砍掉的人头足以堆起数个“京观”。
这样残酷的手段即使在西戎也称得上罕见, 因而阿克玛率领的鹰隼酋邦在这周遭已然称得上凶名赫赫。而这些凶名自然毫不客气地被作为死人的岱钦背负。
兵强马壮、团结一心……总算有了些胜算。阿克玛长长地舒了口气。
“七年了, 现在就是最关键的时刻。假若能彻底把西戎搅乱, 那么再等几年, 让西戎多加内耗,大齐就可趁虚而入,不费多少兵卒,轻松将西戎揽入掌中,化为自身版图。不过这个小号的实力只是勉强能有资格与大可汗一战,情况还是十分严峻啊……我得想个办法有个万全之策。”
阿克玛垂下眼睫,极长的眼睫让他反着蓝色的眼眸显出浓郁的深黑来。小号比大号大六岁,此刻已然年近而立,五官轮廓更为深邃成熟,战斗时隐约的癫狂和兴奋也被稳重地衡量损失比代替许多,将所有中小酋长都死死攥在手心。
冷酷的大酋长思忖片刻,决定开挂。
“我还有【天命之子】没有用过,这种决定天气的事情最容易决定战况,这样一来就稳了。”阿克玛心想,一丝暴虐的兴奋涌上心头,“全部给我死吧!”
哗啦!他伸手将纸卷猛地合住,以纤细绳索为捆束之物,将其束拢,放入结实强壮的怀中,伸手端起桌边略有些凉的深红陶碗,将碗内烈酒一饮而尽,缓解内心澎湃汹涌、正自嘶吼大闹的“猛虎”般的情感。
正自喝酒间,门外勇士朝一人致以注目礼,来者跨入营帐之中。
柔顺乌黑的秀发松挽木簪,一袭大齐人特有的具备垂坠感的长裙,冰肌玉骨,温婉柔和,如清风春雨,令人见之便心情舒畅。
但两位守门的勇士却低下了头,不敢去看她,以免被深深“宠爱”着这位“姬妾”的大酋长阿克玛发觉,激怒了那位豺狼般残酷,猛虎般凶猛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