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巡回者[快穿]+番外(40)
作者:鹤隐楼
“那她还能管到我家里来”琼斯说着,突然觉得不对,低头一看,方才收起来的短刀不知何时竟又握到了自己手里“你刚才看到我拿刀了吗”
“殿下,快放开”高裴瞳孔骤缩,反应飞快地去抢,琼斯却不知着了什么魔,用低劣的姿势生生躲开,然后手一滑,将手指割出一道深痕,血迹斑斑点点洒在地上,鲜红得刺眼。
是红色。
琼斯双眸在映上血迹的刹那便失去了焦距,精致的短刀滑落在地,他喃喃着“马呢,我要骑马”,便晃晃悠悠地往外朝着马棚走去。
“该死。”
高裴无比庆幸自己当机立断决定到巴塞洛缪殿下的寝宫来陪他,如果连他也去了小丰收节的聚集地,殿下只怕凶多吉少。心念急转间,高裴抹去地上血迹,大步上前,搂着琼斯的腰费尽力气把他拖了回来。中了诅咒的琼斯力气大得出奇,若此刻在这的不是高裴,大概八匹马也拉他不回。
“殿下”高裴小心又用力地把人箍在自己怀里,眼看着他神情依旧很诡异,急得直接捞起他的手指,放进嘴中吮吸,直到流血止住才停下。
略微失血的指腹苍白无比,高裴轻轻抚摸了一下,只觉无边怒气都攒在心中,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样任琼斯抓挠挣扎地紧紧抱了许久,他没能走出寝宫,眼中的红色过了时效,逐渐褪去,琼斯回过神就看见自己八爪鱼似的趴在高裴怀里,他的盔甲都被自己生生抓出数道深痕,脖子上也未能幸免,道道红痕反倒像是他们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一样。
琼斯“”
“我刚刚,没干什么对吧”
高裴微微一笑“殿下,不必介怀。”
“我是中邪了。”
“是的。”
“不是出自我的本意。”
“是的。”
“”
高裴失笑,看他还没回神,把人再次抱起,放回床上“殿下,好好休息,我会一直在这看着您。他们一招不成,必有后招。正是节日,城中防备空虚,也许会有刺客前来,您需要养足精神。”
“我精神很好”琼斯刚要反驳,就见高裴不容置疑地给他掖好了被子,眸中的肃杀与凝重竟令他心惊不已,不由自主地就改了口“睡睡也行。”
高裴这才放缓表情,柔声道“好梦,殿下。”
高大的骑士静静立在床侧,他的盔甲凝着寒光,背脊微弯,呈现着守护的姿态,如在不尽的冷意中藏着一捧沉重的温柔。
第30章
这一觉睡了很久,此前的一番挣扎实际上已经耗尽了琼斯的体力,刚闭上眼潮涌般的疲累便催着他迅速睡了过去。
但他睡得并不安稳。
他梦见满天满地的血色,像要把他吞噬殆尽,他梦见满坑满谷的骸骨,惨白的骨架沾染着尘灰,在兽的獠牙下堆积成山。
空气一点点从他的肺部抽离,如同想加剧他的恐惧,阻断他的生路。
“啊”
男人额上沁出冷汗,他在被窝中打了一个寒颤,嘶哑着叫了一声,才猛然醒来。
随即便有香软的手帕轻柔地拭去他的汗水,琼斯侧过脸去,入目的首先是耀眼的金色,然后才是那双沉静中透着担忧的眼睛。
高裴依然半跪在他床头,拿着手帕的右手布满咬痕,但他只是平静而体贴地探了探他的体温“殿下,您似乎做了噩梦。这位女巫比我想象的更为强大,甚至能操控您的梦境。”
“我梦到圣河染了血,红透了,”琼斯捉住他的右手,发现他的手腕也被咬出了不少印子“天也是红的,我不能呼吸,也不能动,一走就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没事了,没事了。殿下,您撑了这么久,证明您的意志力非同寻常,女巫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同样的诅咒也无法对同一个人下两次,您可以安心休息了。”
高裴俯身把他扶起来坐好,递过一杯温水,本还想喂给他喝,被琼斯连忙瞪了一眼,只得遗憾地放弃。
“已经睡够了,再休息下去我可受不了。”琼斯一口气喝完水,眼睛止不住地往高裴身上瞟,语气难得有些犹疑“你的手”
“无碍的。倒是您我本以为沉睡时女巫无法下手却是我想错了,您一直很痛苦”
琼斯微微一愣,终于确定了,这真是自己咬的,就自己这牙口,能咬得不见血倒算是高裴运气好了。
“你实在没必要拿手给我咬,”琼斯的眼神带着些许无法理解“拿手帕都行啊。”
“”高裴弯着眼睛笑,没多做解释。事实上他刚开始的确打算让琼斯咬手帕,结果手刚伸过去,王子殿下就和闻着味似的,抓着他的腕子上牙就咬,痛苦时两颗犬牙直刺进肉里,平和时又如奶狗磨牙,直蹭得他一手口水。他要抽出手,琼斯便很委屈,在床上辗转反侧,把他看得极为心疼,只得继续让他咬着了能为他承担一些痛苦也是好的。
琼斯哪记得这么多,和女巫的对抗把他折腾得头昏脑涨,喝了点水竟是又有些困了。
此时已是傍晚,黄昏的暖光如一位青涩的少女,提着花边裙摆徜徉在明暗之间,透过门缝照出一格淡淡的鹅黄。
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
门影中簌簌闪过几道暗色,快得几乎无法捕捉。
正是夏季的末尾,天气炎热,一丝风都没有。
小丰收节快结束了,从乡下归来的马蹄声成群,远处还能听到乐队的奏乐声,愉悦而轻快,小麦酒的香气盘旋在迷星城的街巷中,收获着不尽的欢声笑语。
风铃还在不知疲倦地响着。
叮铃铃
高裴眸光骤冷,银白色的长剑在刹那间出了鞘。
他只是微微一侧身,剑身激起一阵劲风,扫下数把只有小孩一指细的暗器,丁零当啷地落在地上,冒出丝丝白烟。
数不清的暗影疾速穿梭,暗器从四面八方破窗而来,琼斯猛地披上被子翻身下床,他随手拿起刀,与高裴背对背站立“你觉得有多少人”
“都是普通刺客,从气息来看,应有十二人。”
“怎么看出是普通人”
“这是试探,他们没有把握将我们在杜兰宫内杀死,所以任何容易追查
到主谋身上的刺客都不会任用。普通人线索最少,且多是死士,最适合派进宫内当试验品。”
听着他的分析,琼斯将被子向上一抛,裹去一堆细针,被消耗掉的精神力在这一刻又重新充满了身体“行啊,派普通人来,这么看不起我的倒是少见。”
话音刚落,挂在窗台的风铃便四分五裂,扰人的声音彻底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令人窒息的死寂。
“这可是名贵的陶瓷,当刺客好歹也学学识货。”琼斯斜斜扬着唇角“你们想用命赔”
没有人回答。
黑色的魅影。
如一阵风。
如数只昼伏夜出的蝙蝠。
门吱呀开出一道缝,还不到夜晚,他们却快得只能见到披风的一角。按理说披风是刺客的禁忌,这会让他们多出许多破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可有时,纯黑的披风在风里飘荡时,这又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毕竟蝙蝠与渡鸦都有翅膀。
琼斯紧紧握着刀,他的肌肉绷紧,全身都进入了戒备状态,被刺客荡起的微风在他周身徘徊。蓦地,他的眼角瞥见两道霜白冷光,下一瞬间他便旋身飞起,如闪电一般削去鸟类的羽翼,强化过的肌肉爆发出堪称恐怖的力量,他的刀划破软甲,直达心脏。
一面披风落下了。
刀尖滴着血,琼斯缓缓站起来,他的脚下躺着一具温热的身体,这名刺客身材瘦小,纯黑的面具只露出眼睛的空隙,两颗没有任何特点的眸子失去了所有光彩,只震惊地瞪着。
刺客们的动作齐齐停顿了一瞬。
他们听说过巴塞洛缪琼斯身手有所进步,且能使一把快剑,可没人告诉过他们竟能快到这个地步,还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看穿刺客行动的节奏。狼人的力量远近皆知,但他们的速度通常很难与刺客比肩巴塞洛缪琼斯是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