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道只是个演员(54)
作者:治病神仙水
丁建华半信半疑,但这位竹二先生是陈金平赞不绝口的人物,“那我先试试。”
谢之面不改色:“如果有疑问,随时拨打固话告诉我秘书。”
“那必须的。”丁建华起来和他握手,“人呐,过了四十岁,就得时刻提防亚健康,最怕的就是猝死。您既然还懂调理,以后我还少不了要打扰。”
谢之点着头,“言重了。”
猝死固然可怕,但只要注意作息饮食,哪能说来就来。
但很快,这番对话就一语成谶。
只不过兑现在了别人身上。
谢之正准备打车回大松山,手机却响了。
之前有过备注,显示的来电人是吴子明。
和吴子明约好的是下周一会面,这个时间打过来,又是直接打给他,一定是有什么不寻常的事。
谢之接起电话:“吴导你好。”
对方声音有些沉重:“抱歉啊小谢,打扰你了。”
“不打扰,吴导找我是有事吗?”
“对。”吴子明说:“本来约好和你谈本子,但临时出了点事需要爽约,我得亲自向你道歉……可能我们得改变计划,准备参加追悼会。”
“追悼会?”这个词语谢之不能再熟悉,“是……谁的?”
“范文韬的。”吴子明叹了口气,“刚刚他经纪人打来电话,说他在家中猝死,已经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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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子扬站在镜子前,一点点修正自己的表情。
旁边电视上播放着一部经典武侠剧,谢之的一颦一笑,全是他此刻的参照。
茶几上还有新买的笛子和笔墨。
写完的纸张堆放在一起,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浓黑大字,只不过刚开始练习,没有什么形状。笛子的气口湿湿的,显然是刚吹完。
苏子扬保持着面部表情,看看电视,再看看镜子。
“帅,是真的帅。”他拎起笛子,吹出两个不成调的音节,“可是谢之……他现在不止是帅了。”
他狠狠地扔下笛子,“他怎么什么都会!”
但脑海中浮现谢之吹奏笛子,技惊四座的场面,他又赶紧把笛子捡起来,看看没有摔坏,又翻开笛谱,认认真真地练起来。
遥想当年,他出道的第一部 剧,是一部经典小说改编的武侠剧。
由于太过经典,之前都已经拍了好几版。
其中有一版是谢之演的,他凭借对主角的精彩诠释一炮而红,加上从前的积累,被誉为名副其实的古装一哥。
观众缘也是空前绝后,他的贴画出现在几乎每一个初高中生的笔记本上--女孩子想嫁给他,男孩子想成为他。
虽然苏子扬早已经把自己那本撕得粉碎,但他不得不承认,当初做演员,有谢之的一部分原因。
他听说那部翻拍剧的主角,是谢之演过的经典角色,就踊跃报名。
等签完合同,才发现被骗了,剧情魔改,粗制滥造,女主角带资进组……好在他颜值在线,还山寨了谢之当初的造型,一下子就显出来了。
当时路人纷纷可惜这个新人,说他被烂剧拖累。但也有些转粉的,说他用颜值拯救了一部剧。
他尝到了甜头,从此又接连出演了两部谢之演过的翻拍剧,造型有意无意都会参照谢之。由于曾经也沉迷过谢之的演技,他学起谢之,得心应手。
就算有些剧和谢之演过的那些不沾边,他也会尽量挑出谢之类似的角色出来,发通告碰瓷。
久而久之,就有了“小谢之”这个称呼。
一开始,他非常享受,觉得离曾经的偶像近了。可是很快,他和谢之在某个发布会上不期而遇。
他去找谢之,请求合影。没想到谢之只是冷冷地看他一眼,当场走人,走之前还怼一句:“又要发几篇通稿啊小谢之,不想着提升专业水平,当什么学人精,这些新人越来越没底线了。”
苏子扬回去就撕了那个笔记本。
他“拿来主义”惯了,就错觉谢之本人也会对他百依百顺,没想到被谢之打脸,一下子回到现实。
他是蹭热度的小演员,谢之是大影帝,对方别说怼他几句,就算当众对他拳打脚踢,他都没有资格还手。
好在,他后来签约北星,资源越来越多。而谢之也像是遭了报应,也在差不多时间里越来越扑,直到凉透。
不,没有凉透!
谢之现在又回来了!
苏子扬觉得,自己时间不多了,一定要抓紧学习这些技能。哪怕无法超过谢之,至少在学会之后,别人议论谢之的时候,还能带上他。
谢之红,他要红。谢之不红,他还是要红!
这时方兰打来电话,他赶紧接起来,“方姐,怎么了?”
“跟你说个事。”方兰说,“我不是给你投了个本子吗,《最后十日》那个。”
“嗯嗯,我这两天一直在看那个本子,觉得很不错。”
“范文韬一直缠着吴子明,想要演这个。可是主角是知识分子,他形象不合适。我趁机向吴导推荐你,他说可以看看。”方兰笑了笑,“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
方兰说:“我刚刚收到消息,说范文韬猝死了。”
苏子扬一愣,“那我不就少了个对手吗?”
“还是个有力对手,你在电影这块没有任何竞争力。”方兰语气极快,“他虽然形象局限,可演技是没的说,我就怕吴子明会破格同意他,没想到天助我也。”
苏子扬呼出一口气,“那我到时候好好表现。”
“嗯,加油。”方兰说,“这两天你因为反派白誉,在网上毁誉参半,热度还行。马上周末到了,梦想的你要播出了,你也准备好,趁热打铁再刷热度。”
提到这部综艺,苏子扬没来由心虚,“哦……好的。”
方兰听出了他的低落,“有问题吗?”
“没有没有!”苏子扬挤出笑,“我一定好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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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变幻,晚上下起雨。
何铮撑伞走在大松山下的小镇。
他不是一个喜欢出来跑的人,更何况是这种天气。
可是今天不一样,郑修忽然过来找他。
两个人约见在镇子上,郑修也没说几句话,塞给他一个高倍望远镜就走了。
——何公子,谢之把房子买在这附近,何先生给你这个,要你抓紧监视。
何铮嗤笑,这种东西明明他自己也能买,偏偏还要专程送来。可见那个人,对他不放心到什么程度。
但……与其说不放心,倒不如说,是在变着法的窥探他的行踪。
作为圈子里的顶流,何铮只想对那些羡慕他的人说一句:我跟你换。
恐怕只要知道他经历了什么,那些人会立刻噤若寒蝉,绝口不提。
他突然不想立刻回剧组。
现在天气不好,路上也没几个人,就好像世界突然变得辽阔,也更加有安全感。
雨声中,似乎还夹杂着细微的异响。
何铮张望几下,好像是镇中心小广场的花圃传来的。他走过去,果然瞧见被铁丝围绕的花圃里,困着一只黑猫。
它似乎被带刺的铁丝刺痛过,动也不敢动,只是在雨中无助而嘶哑地叫着。
“你也……困住了?”何铮弯下腰,恰好把伞檐分出一半,盖在黑猫上方。
黑猫是野外跑惯了的,听不懂人话,只知道自顾自地嚎叫。
对峙了几分钟,何铮把伞放在一边,“我帮你。”
这里没人认识他,甚至都没有什么人,面前仅仅是一只猫。
他可以随心所欲。
不用考虑帮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也不用考虑发出善意之后,会收到怎样的结果。
何铮蹲下来,专心扭动铁丝,任由雨水打湿他精心打理的头发和一身名牌衣服。中间黑猫因为受惊,还挠了他两下。
但他无动于衷,好像手不会疼。
谢之乘坐计程车,从镇子上的干道呼啸而过。他眼力非常好,一眼就看见昏暗路灯下的何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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