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盛宠神医狂妻(24)
作者:林火火
“没事,我不累。”
林芳华摆摆手蹲了下来,捡起玉米棒便开始干活。
等到周围的人都散了以后,林芳华起身拿了一顶帽子过来,“舅妈,我给你买了一顶遮阳帽,你试试?”
玫红色的大沿帽子,上面绑着一条粉色打成蝴蝶结的丝带,看起来格外的时尚。
她之前从没看到过镇上有卖这种帽子的,八成又是芳华从西县带回来的。
“你又乱花钱!”孟月娥嗔怪地看了她一眼。
没有女人不爱美。
虽然嘴上在责怪着林芳华,孟月娥的手却不自觉将帽子接过来戴在了自己头上。
“舅妈戴上这帽子真好看啊!”林芳华吐了吐舌,连忙讨好道。
“净瞎说,我都老了……”孟月娥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
“哪老了,我看舅妈还很年轻呢,不信你问问舅舅?”
林芳华不满地鼓起了腮帮子。
王大挺连忙表态,“月娥你哪里老了?带上帽子你又年轻了好几岁,跟城里人一样洋气!”
一句话说的孟月娥心里顺畅极了。
她又戴了一会帽子,最后才依依不舍地拿下来递还给林芳华,“芳华,给你妈戴吧,她苦了这么多年,也该享享福了。”
“舅妈你放心吧,我给我妈也买了,跟你的一模一样,你就放心的戴着吧!”
林芳华又将帽子戴到了孟月娥脑袋上。
“看来芳华今天的收获不错呀,比舅舅都能赚钱,等以后是不是要嫌弃舅舅老了不中用?”王大挺在一旁开起了玩笑。
“舅舅,你是不是看我给姥姥舅妈买东西没给你买,你嫉妒啊!”
林芳华朝他翻了个白眼,顿时惹得赵玉翠跟孟月娥一阵发笑。
笑完孟月娥忽然觉得有些心酸。
芳华这丫头还真是不容易,奶奶完全偏心那个考上大学的孙女林佳琪,就连她爹林建国也一样,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是咋过来的。
顶着那样的名声,就连婆家都不好说。
不过这都无所谓,反正她跟大挺没有孩子,大不了以后就把芳华当成自己的孩子养。
她跟大挺努力多赚点钱,让芳华风风光光从王家出嫁,看谁以后还敢欺负她!
这么想着,她握住林芳华的手动情地开口,“芳华,我跟大挺没有孩子,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孩子……”
孟月娥有心理阴影,最怕别人提起孩子的事,这是王大挺跟赵玉翠都知道的。
所以一听她主动提起,两个人顿时一愣。
林芳华也是一顿,随后开口笑道:“舅妈放心,你跟舅舅一定会有自己孩子的。”
孟月娥只当她是在安慰自己,笑笑不再说话。
林芳华却暗自寻思起来。
她上次趁着舅舅睡着偷偷给他把了脉,发现舅舅的脉细数,本身就有点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失养,劳累过度,肾虚精亏导致的不育,也就是西医上说的无精症。
上次去看的中医虽然药方对症,但如果再加两味中药的话效果会更好。
舅舅之前已经吃了几幅药调理身体,现在再把那两味药加上刚刚好。
于是第二天卖完爬叉,林芳华便拎着之前收集的一大袋爬叉皮去了药材店。
药材店的老板是个中年汉子,做事很是爽利,将爬叉皮过了称之后便拿出两张十元的大团结递给了她。
林芳华接过钱,开口询问道:“大叔,你们这里有肉苁蓉吗?”
“什么?”
中年汉子有些不相信地再次询问了一遍。
肉苁蓉跟淫羊藿他都知道,但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来,他忽然就有些听不懂了。
林芳华又将刚才的话说了一遍,中年汉子这才反应过来,按照林芳华说的分量抓了给她,然后用有些异样的眼神目送着她离开。
她刚走没多远,药材店里便来了几个穿的流里流气的年轻人。
为首的年轻人走到柜台前,看向中年汉子,轻飘飘地问道:“刚才那个小姑娘在你这里买了什么药?”
“抱歉,我们不能随便透露客人的秘密……”
中年汉子刚开口,为首那个年轻人便将手里的棍子往柜台上重重一砸,冷声道:“你到底说不说,我这伙兄弟们的耐心可是有限的!”
在众人虎视眈眈的眼神下,中年汉子只得认怂,“肉苁蓉还有淫羊藿……”
“那是什么?”
在外面混的这些人没几个上完初中,此时听中年汉子这么一说,顿时都疑惑起来。
“是那种药,可以让男人更……”
一听到这句话,周围的那些混混们顿时吹起了口哨。
“老大,没想到这妞居然买那药!”
“妞还真开放啊,不知道有没有被人玩过,要不我们先玩玩再说?”
“就是,这妞这么漂亮,看的我都心痒痒了!”
……
为首那个被称作老大的年轻人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冷笑着开口,“你们要是不想要报酬,那就随便!还不快去跟上她?让人跑了别说玩了,就是碰都碰不到!”
年轻人一声令下,那些混混们连忙离开了药店。
中年汉子生怕这些人再找回来,连忙关上了店门。
至于刚才买药的那个小姑娘,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林芳华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跟踪了。
她有点饿,买了药之后便准备去不远处的小商店,打算买点东西填填肚子。
骑着自行车刚一拐弯,一个人忽然窜到自行车前面,挡住了她的去路。
“呦,大妹子,这是要去哪?”
一个躲避不及,她差点直接摔到。
也幸好她最近的车技练的不错,才没有跟大地来一个亲密的接触。
心知是遇上混混了,她连忙将一直带在身上的剪刀握在了手里。
第31章 放开她!
“我不认识你们。”
林芳华一边暗暗提防着他们的动作一边后退,瞅准机会便想骑着自行车逃跑。
“瞧你说的,聊聊不就认识了么?”
其中一个混混似乎看出了她的意图,直接绕到她后面伸手抓住自行车的后座,一脸色眯眯地开口。
另外四个混混也都围了过来来,脸上挂着淫邪的笑意。
这些人明显来着不善,林芳华也不再跟他们废话,手上的剪刀一用力,对着离她最近的那个混混便刺了下去。
混混的手臂被刺中,顿时疼的龇牙咧嘴,捂着手臂痛呼起来。
瞅准这个机会林芳华转身就跑,也顾不上新买的自行车了。
一边跑一边叫着了起来。
“救命啊!有人要杀我,救命啊!有没有人啊!”
“妈的,小贱人,居然敢拿剪刀刺我,你们快点把她给我抓回来,我要好好收拾她!”
林芳华刺中的正好是被他们称为老大的那个混混,此时他捂着自己的手臂一脸阴冷地开口。
有人连忙回道:“老大你放心吧,她跑不了多远的,胡同外有我们的人在盯着呢!”
果然林芳华一跑到胡同口,便被那里的两个混混给发现了。
他们上前一把攥住林芳华的手臂,用力把她往胡同里面拖。
“救命啊!这里有人耍流氓,快救命!”林芳华大力挣扎起来,握住剪刀狠狠往混混的手上捅去。
“啊!”
又一个混混受了伤,另外一个混混见状连忙抓住她的手,想把她手里的剪刀抢过来。
林芳华张嘴咬上他的手腕。
她用力极大,混混惨叫着将手从林芳华的口中拉出,手腕上的皮都差点被咬下来,有殷红的血迹从里面渗出来。
“妈的,居然敢咬我?”
混混的耐心顿时消失殆尽,伸手便给了林芳华一个巴掌,很快林芳华的脸上便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
双拳到底难挡四手。
很快林芳华手里的剪刀便被他们夺走,嘴巴被捂住拖到了他们的老大面前。
被他们称作老大的人在她面前站定,伸手抓住她的头发便将她的脑袋提了起来,冷笑道:“林芳华,你不是很厉害吗,怎么不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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