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盛宠神医狂妻(139)

作者:林火火


生怕林芳华因为刚才王春英的话受影响,赵玉翠缓和了脸色,对林芳华道:

“芳华,你别听她瞎说,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读书也能不比男孩子差!我们家芳华最厉害了,以后一定比其他人都有出息!”

林元华也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姐姐最好!”

林芳华内心一阵暖流涌过,笑眯眯地道:“我都知道的,姥姥。”

吃完饭,林芳华看了一眼王春英送给自己的礼物,竟然是一件粉色的羊剪绒大衣,让她惊愕的不是这件大衣有多好看,而是这件大衣的价格。

一件大衣,竟然一百多块钱!

再看其他人的礼物,却没有这个价值。

王春英看起来也不是大方的人,怎么会偏偏就送给她这么贵的礼物?

刚刚王春英还特地提到,让她灯会的时候务必穿上这件大衣。

原本林芳华就觉得王春英对自己的态度热切得不正常,现在更隐隐确定了,王春英这回是冲着自己来的。

她到底想做什么?

林芳华思索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王春英一家子是从平县过来的,她可没忘记,平县条地头蛇明爷曾经觊觎她呢!

难道……

想到某种可能,林芳华心中一骇。

如果真是她想的那样,十五的那场灯会,可真是一场鸿门宴了。

更别说,到时候她要去的还是他的地盘。

与此同时,王春英还在车上絮絮叨叨的。

“也不知道我妈怎么想的,就林芳华那妖媚样,什么都不用做都能勾住男人的心,还让她读什么书?要是她真从了明爷,他们还用做什么个体户?这一辈子吃穿都不用愁了。”

梁振东却是微微皱了眉头,“就怕她不愿。”

他看林芳华的样子,不像一般的村妇,看着他们的目光都是淡淡的,就连他给了这么大的红包,她都没看出有一丁点高兴。

想到明爷许他的好处,梁振东有些忧心起来。

他现在这个位置听起来厉害,其实什么用都没有,要是真能升上一级,他手里怎么说也都会有些权利。

可林芳华要是不从,他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她敢不从?你也不想想,明爷是什么人?咱们在这儿他手不能伸太长,但到了他的地盘,还不是他说了算?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她还能怎么样?女人失去了那个,不乖乖跟着男人,她还能嫁出去不成?”

王春华说得胸有成竹,想想明爷还特地给林芳华买了一件衣服,她更觉得他们以后的日子好过了。

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梁振东也觉得她说的有理,想想未来,暗暗高兴了起来。

两人却没注意到,坐在后座的梁杰将两人的话听了个遍,心里震惊不已。

他没想到,他们这一次来王家,竟然打的是这样的主意。

作为平县人,他自然知道明爷是个什么人,被他玩弄的美女无数,运气好的风光一段时间,运气不好,连命都没了!

想到容姿绝色的林芳华,要被他们一家亲手送到明爷手上,梁杰有些羞愧。

握了握拳头,梁杰眼里露出坚定的神色,他一定要阻止他们!

——

过年整个村庄都是喜气洋洋的,王家没有什么亲戚走,来往得多的也就那几家,接连几天,都挺轻松的。

林芳华却没太闲着,除了在家里琢磨一下自己的护肤品之外,其它的时间都用来背书了。

文科类的东西,不花点时间背还真不行,开学之后还有一场考试,也是为了让学生过年也不要松懈。

看到林芳华这么刻苦,一家人更感到与有荣焉。

林元华看到姐姐努力学习,时不时也跟着拿着书看。

他没读过书,自然看不懂。

林芳华心思一转,等元华的病治好了,估计也是可以读书的。

看他有兴趣,林芳华也花了一点时间教他识字。

林元华听得认真,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

看着姐弟俩人认真学习的样子,王淑英眼眶微红。

幸好当初毅然离婚了,不然待在林家,他们干活还来不及,哪儿会有机会识字?

离开林家,是她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

转眼间便到了初五,除了赵玉翠留在家里之外,大伙儿都一块儿去了县里开店。

闲了好几天,忙活起来都格外有干劲。

用了一天打扫、买材料,第二天开店的时候,人多得让一家人诧异。

“几天没吃到你们这肉酱饼,想得很!每天路过都得多看几眼呢。”

“太好吃了!在家里吃鸡鸭鱼肉都吃腻了!”

有人喜欢,一家人更是有干劲。

第177章 让他变成明孙子!

这一天,无论是哪家店,客人都络绎不绝。

过年的时候,毕竟是小孩子最有钱的时候。

一天下来,两家店竟都赚了八十有余!比他们第一天开店赚得还多。

鹏程小吃,在县里渐渐变得越来越有名。

来到县城,林芳华又去了齐大刀家里,还带了点亲制的祛疤药。

打开门看到林芳华,齐大刀满脸惊喜,转头就喊道:“媳妇儿,老板来了!”

一听到齐大刀的话,郭柔立马放下了手里的瓜子,一脸激动地迎了上来,“大妹子,你可来了!快进来坐!”

原本她还对林芳华能治自己脸上的伤半信半疑,毕竟都这么多年了,抱太大希望,就怕以后失望得越厉害。

但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脸上的疤就真的淡化了一些了!

真是神医啊!

尤其大刀还在林芳华那儿打了工,得了整整一百块,让他们这个年过得可真是舒坦,想吃什么都能买得起。

这会儿,夫妻两人对林芳华感激之情真是无法言说的。

进屋坐下,林芳华给郭柔看了看脸上的伤疤,确实已经淡化很多,再过一个多月,应该能全消掉了。

“这是之后要用的药,跟之前一样,一天用两次。”林芳华把自己带来的药品放在了桌上。

郭柔瞬间像宝贝似的护在手里,看着林芳华的目光尽是感激,“谢谢你,大妹子!我们大刀能遇到你,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齐大刀挠了挠头,也在旁边傻呵呵地笑着。

两口子说什么都要留着林芳华在这儿吃饭,林芳华拒绝不过,一顿饭硬生生吃了好几口狗粮。

走的时候,郭柔还给林芳华在兜里塞了好几把糖果瓜子,豪迈地挥挥手,“多吃点儿!”

林芳华有些哭笑不得,回去的时候,两个兜儿都是鼓鼓的。

离开齐大刀家,林芳华写了封信给邵辰,把王春英一家怪异的事告诉了他,虽说只是自己的猜测,但万一真有什么好歹,他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不知不觉,林芳华已经养成了有事就告诉邵辰的习惯,这种对一个人不知不觉的依赖,是在生活中渐渐形成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林芳华不是在店里帮忙便是背书,年还没过完,护肤品店的事她倒是不着急,材料大量购买也是需要一笔存款的。

腊月十四,郭柔和齐大刀来了店里捧场,两人点了几样小吃,啧啧称赞:

“大妹子,你们家这酱竟比我以前吃的肉酱都好吃,这要不是饱了,让人还想再来一打!”

郭柔不仅说话爽快,吃东西也豪迈,却不显粗鲁,让人看着她吃都有食欲。

“没事媳妇儿,你要想吃,以后我每天都上这儿给你买!”齐大刀傻笑道。

郭柔捏着他的耳朵道:“你是不是想把我养胖,然后去找其他年轻漂亮的小妹妹?”

“媳妇儿,轻点……”

齐大刀连忙对她表忠心,“我心里就只有你一个,就算你胖了,我也不嫌弃你!”

“算你识趣!”郭柔冷哼一声,眼里的笑意却是掩盖不了的。

林芳华看着两人恩爱的模样,笑了笑,道:“我们明天要去平县看灯会,应该不会开门了。”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