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116)

作者:衣青箬


就这么慢慢地消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鱼是一条都没有钓上来,不止没有鱼,那些据说能在钓鱼的时候钓上来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是一样都没有。

再次抛竿,向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

路峥立刻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困了吗?靠着我睡一会儿?”

这艘小渔船空间不大,也没有专门睡觉的空间,渔民出海的时候,可能随便就在船板上躺下睡了,但向晴当然不能这样将就。

“不睡了。”向晴看着天际逐渐由深转浅的那一抹蓝色,振作精神道,“天快亮了,我想看日出。”

《赤壁赋》里写:“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既白,就是指天光初明时的这一抹蓝。

向晴以前没看过日出,更不用说是海上日出,听说跟在山上看又不一样,难得有机会,且都已经熬到这个时候了,当然不愿意错过。

“那你去洗把脸。”路峥说,“我们再吃个早餐,应该就差不多了。”

船舱虽然不大,但因为是有资质的渔船,船舱里储备的物资还是十分齐全的,饮用水,食物和各种装备应有尽有。

向晴用冷水洗了个脸,被凌晨的风一吹,果然精神了很多。

至于早餐,吃的是小笼包和粥粥。小笼包是提前包好冻在冰柜里的,粥则是点了瓦斯炉现熬的白米粥,正好把包子放在锅上一起蒸。

用的是好米,熬粥的时候香味就已经四处弥漫,吃的时候更觉香浓稠滑,回味还有一抹微微的甜。

不过这样吃还是略有些寡淡,向晴又翻出了一包香辣小咸菜作为搭配。

在这样的清晨,吃上一顿热腾腾的早餐,感觉还是很舒服的。

连煮粥带吃饭,也花了挺长时间,等他们收拾好,天色已经彻底明亮了起来,第一抹金色的阳光也出现在了海平面上。

鱼竿早就已经收起来了,两人坐在船头,静静地等待日出。

……

其实等待是一件略微有些折磨人的事,但身边有另一个人陪伴,等待本身似乎也变成了一种难忘的体验。

何况海上日出确实足够宏伟壮观——当太阳真正跃出海平面的那一刻,好像整个天地都被它的光彩点亮,视野可及的海面上一片灿金,确实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

那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是视频和照片很难给予的。

“哎呀!好可惜,忘记拍照片了。”好半晌,向晴回过神来,才想起自己的疏忽。

路峥安慰她,“没事,你喜欢的话,我们明天再来。”

“也对。”向晴很快就释然了,毕竟是第一次见到的壮丽景色,比起分神去拍照片,当然是好好欣赏更重要。反正她又不是什么厉害的摄影师,这一张照片拍与不拍,根本没什么影响。

不过她还是掏出手机,对路峥道,“我们来跟太阳拍一张合影吧。”

结果不仅拍了跟太阳的合影,还拍了很多别的照片。向晴想起自己之前在往上看到的图片,还一时兴起,拍了一张手托太阳的照片。不过拍完了,她又不满意,觉得自己的手不好看,主要是手指不够长。

好在身边还有另一个手指很长的,向晴指挥着路峥摆姿势,又拍了一张。

“你的手指怎么那么长?”收起手机,她不服气地将路峥的手抓过来,跟自己对比了一下。

两人掌心相贴,指根并排,结果路峥的手指愣是比向晴的长出了一个指节!

他的手整体也长得很好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上还能看到淡淡的青色血管和微微鼓起的筋络,既有线条又有力量,完美得简直可以去做手模了。

向晴翻来覆去地研究,既喜欢,又不服。

路峥见状,不由好笑道,“我觉得你的手也很好看。”

“哪里好看?”向晴把自己的手掌摊平在他面前。

路峥低头注视了几秒,沉吟道,“短短的,不是很可爱吗?”

向晴眯起眼睛,“你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

路峥是真的在夸她,而且发自内心,毫无虚假。向晴的手指虽然不长,但指节圆润,看不出骨感,捏起来也是软乎乎的,有点古人说的“柔若无骨”的意思。

反正路峥是很喜欢的。

不过,听到向晴这个问题,他心下忽然一动,便双手握住向晴伸出来的的手掌,笑着道,“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的手变得很好看,要试试吗?”

“这怎么可能?”向晴不信。

路峥说,“一定可以的,我会魔法。”

这话一听就是骗人的,但路峥捧着她的手,注视着她的眼睛,说得深情而动听,向晴当然只能配合他了。

“要怎么做?”她问。

路峥说,“你先闭上眼睛。”

向晴眨了眨眼睛,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想,知道路峥可能是准备了什么惊喜。

她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揭破,只配合地闭上了眼睛。

失去了视觉,其他的感觉似乎就变得更加敏锐了。向晴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布料轻微摩擦发出来的,应该是路峥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

这一刻,她心底的预感突然前所未有的强烈,猜到了路峥的打算。

向晴不自觉地紧张起来,脊背悄悄挺直了一些,摆出了一个更加端庄得体的姿态,手也悄悄地扯了扯身上的衣物,想将它们整理得更服帖一些。

果然,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她又听到了一声轻响。然后,向晴的右手再次被路峥小心翼翼地牵起。

接着无名指微微一凉,被套上了一枚环状物。

向晴的心脏一阵猛烈的悸动,情不自禁地睁开了眼睛,一低头,便看到自己右手无名指上,已经戴上了一枚闪亮的钻戒,在朝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虽然心里已经有所预料,但真正看到这一幕,向晴还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她盯着自己的手指,像是生平第一次看到它似的,从头到尾仔细打量了一番。

这段沉默的时间显然有点太长了,以至于原本胸有成竹的路峥都忍不住生出了几分忐忑。他抓紧向晴的手,举到唇边,挨个亲吻她的指尖,像是用这种方式表明他对她的珍视,又像是借此提醒她、催促她给出回应。

都说十指连心,指尖的疼痛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到心脏,酥麻当然也一样。

过分明显的痒意,让向晴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指尖,但路峥抓得更紧,让这一点挣扎毫无用处。

她终于抬头去看路峥。

然后就对上了对方专注深邃的视线。

风似也在这一刻静了,向晴感觉自己好像在路峥的眼睛里看到了千言万语,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只是那样坚定地注视着她。

被爱着的人,时时刻刻都能确认自己是被爱着的。

她看着路峥,慢慢露出了笑容。

虽然一个字都没说,但路峥也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跟着笑了出来。

“喂。”向晴在路峥的束缚里艰难地挥了挥自己的手,示意了一下,说,“这有点过分了啊,都不走个流程,问问我的意见吗?”

路峥闻言,垂眸看了一眼她的手指,又低头在戴着戒指的无名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才理不直气也壮地道,“不问。”顿了顿,才补充,“我不想预设你拒绝我的可能。”

不问,不是因为有足够的自信,只是无法接受、也不愿意接受被拒绝的可能。

向晴笑得更灿烂了,她看着路峥,“你不问,怎么知道我会拒绝你呢?”

就算是个呆子,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也能听懂向晴的暗示了,何况路峥并不是个呆子。他眼睛一亮,身体微微前倾,半跪在了船板上,握着向晴的手道,“那我问了。晴晴,我余生的每一项规划,都是围绕着你来设计的,你愿意跟我一起完成它吗?”

向晴终于睁开了路峥对自己双手的束缚,她揽住路峥的脖颈,低头在他高挺的鼻梁上亲了一下,“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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