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重生男主只想恋爱(157)

作者:寒小满


算了,一杯奶茶而已,偶尔喝一次也不算什么。他要是真的坚决不喝的话,徐墨会很失望吧?

最后,岑归胡乱选了一杯捧在手里,徐墨帮他插上吸管,又一次用期待而兴奋的眼神看他,等着他喝下第一口。

被这样的目光盯着看,岑归压力山大,不得不吸。吮了一口。

温热甜蜜的液体涌入口腔,口感细腻的仿佛入口即化的巧克力般丝滑,连带着整个喉咙都是融融的暖意……岑归不由怔住了。

很多年了,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这种甜蜜到有点发腻的饮料,自从离开校园工作以后,黑咖啡厚重的苦涩就渐渐占据了他的全部生活,而奶茶,也成了小孩子才爱喝的“垃圾饮品”。可是现在,当他又一次品尝到那甜腻而廉价的熟悉滋味时,岑归才惊觉,原来他竟一刻都不曾忘记这个味道。

“怎么样,好喝吧?”徐墨喜滋滋的嗓音传进耳膜,才把他从繁杂的思绪中唤醒,“我就知道这家味道肯定不错,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排队。”

岑归情不自禁的点头:“的确挺好喝的。”

比他上大学时喝到的那些奶茶都要好喝……也对,四五年都过去了,老味道肯定会越变越好,不然也对不起那些层出不穷的香精和食品添加剂。

要是知道他此时在琢磨奶茶里都放了什么化学制品,徐墨大概会懊恼的说他破坏气氛,还好岑归习惯了沉默,所以徐墨的好心情并没有被破坏,反而更开心了。

还有什么,能比看到情人喜欢自己安利的东西更值得开心呢?

因为开心,他很快就把自己的两杯奶茶全都喝了,还得意洋洋的炫耀道:“你看,我喝这些年轻人喜欢的东西完全没问题的!”

岑归心情复杂的看着他,最后还是忍耐下来,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情商不高,却也知道不破坏别人好心情的道理。徐墨既然因为奶茶这么开心,那就让他继续开心下去吧。

喝了奶茶之后,徐墨又带着岑归去吃了各色小吃,那家小店门口人多,他就直奔哪家,岑归也放弃了阻拦,任凭他发疯,什么东西送到嘴边,他就乖乖吃上一口,一条街逛到最后,两个人竟是都吃撑了。

这样的做法绝对不符合岑归的健康理念,但是不知为何,他却觉得很满足,就好像肠胃和心灵都被填满了,满身都是融融的暖意,让他情不自禁的想要微笑。

徐墨看着他那虽然细微,却让整张脸都变得生动的笑容,忽然俯下身凑过来,轻轻吻上他的唇。

岑归先是一怔,随即有些无措,下意识的想要推开徐墨,却被男人扣住手腕背在身后,腰身不得不前挺,反倒把唇送了上去……

这,这可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岑归害羞极了,却怎么都推不开霸道强势的男人,耳畔已经响起路人友善的笑声,他却控制不住的,在男人越来越深的拥吻里沉沦……

第152章 你居然敢反抗我?

这一吻结束,看热闹围观的年轻人们纷纷鼓起掌来,向徐墨和岑归投来友善而热情的视线。

这一对儿一个面容英俊,一个清秀文雅,颜值很高,这样的组合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发光体,吸引众人的目光,更何况是当街拥吻了。

徐墨很习惯这样被关注的感觉,甚至笑着向众人鞠躬道谢,岑归却不自在极了,下意识的躲到徐墨身后,本能的抓紧他的衣角。

徐墨察觉到他的紧张和羞涩,又感觉到衣角被抓紧的小小力道,唇角勾起的弧度顿时更大了,整个人容光焕发——这种被情人依赖的感觉可真不错,他甚至都有点上瘾了!

两人站在人群中央,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角落里,站在阴影里的男人面目不清,唯独一双眸子阴沉沉的,隐约透着凶光。

吃喝玩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一次和徐墨出门,明明做的都是岑归平时里绝对不会做的事情,他却丝毫不觉得煎熬,甚至有点乐在其中,只觉得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该吃午饭的时间,肚子也觉得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他才刚觉得饥饿,徐墨就抬手摸摸他的头,笑着说:“是不是饿了?想吃什么?”

岑归本来习惯性的想说都行,话到了嘴边,却忽然想到什么,改口道:“这里……有没有肉夹馍?”

肉夹馍?

徐墨愣了愣,拿出手机搜了一下,笑着说:“你别说,还真有。还是家有名的,这会估计排队的人正多。”

他想了想,又一次抬手摸摸岑归的头,柔声道:“走了这么久,你应该也累了。要不你就在这里坐下歇会,我去排队,买到了就回来找你。”

岑归有点犹豫。他习惯了孤身一人,像这样热闹的环境反而会让他不安,要是徐墨去买东西,他就要一个人留在这里了……

岑归抿了抿唇角,抬手拽住徐墨的衣角,小声说:“我想和你一起去。”

徐墨愣了愣,既惊又喜。

这还是他认识岑归以后,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明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愿,毕竟他总是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不管问什么,得到的回答都是“好”或者“都行”,这还是徐墨第一次被反驳,却让他如此欣慰。

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有商有量,甚至要有争吵,这样才是正常人的恋爱模式,岑归之前太乖了,也太封闭自己,像现在这样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意愿,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转变!

徐墨呵呵的笑了,立刻牵起他的手,毫不犹豫的答应:“好,那我们就一起去!”

岑归不明白他在高兴什么,却莫名的因为他的高兴而有点高兴,也跟着抿起唇角,小小的笑了一下。

于是两个人便手牵着手,一起去排队买肉夹馍。

这一家的确人气很旺,这条街上那么多饭店,却唯独这间小小的店面前排起长龙,虽然来买的大都是大学生打扮的年轻人,却也足够表现出这家店的好吃程度。

排队的时候,徐墨开口问道:“为什么忽然想吃肉夹馍?”

说实话,岑归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喜欢这种街头小吃的类型。

岑归眼底的光彩柔和了些,轻声道:“我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吃。”

说来也好笑,曾经的他总觉得上大学的时候疲惫辛苦,每天都为了看不完的书和考不完的试伤神,无数次希望赶紧学成毕业,施展一腔抱负,救死扶伤,成为人人称赞的名医。可那时候的他却浑然不知,自己人生中最轻松最美好的一段岁月,恰恰就是上学的时候。

所以那时候常吃的东西,就算其实没那么喜欢,也都成了珍贵的宝物。

听他提起过去,徐墨就知道他恐怕又要想起伤心事,握着他的手不由紧了几分,低声道:“岑归……”

“我没事的。”岑归摇摇头,抬起头来看他,“我是因为开心,才想起肉夹馍的。现在的开心,比以前的难过更重要,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

他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有点忘记应该怎么样才能开心了。

徐墨看他神色平静,就知道他明白所有的道理,便也不再多说,只是暗暗打算,以后要多了解岑归都喜欢什么,最好能哄得他天天开心就好了。

排了二十多分钟,他们才买到新鲜出炉的肉夹馍。岑归把肉夹馍捧在手里,嗅着那似曾相识的香气,只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虽然这家店的肉夹馍,味道肯定跟他上学时候吃的不一样了,但是这种放在手里捧着的小小美味,却瞬间让他想起了那些早已流逝的青葱岁月。

如果生活能像学术那样,永远干净纯粹就好了。

徐墨轻声道:“怎么在发呆?再不吃就凉了。”

岑归回过神来,轻轻点头,什么都没说,只一口咬下去。

他吃的很慢,似乎在仔细品味每一口的味道,直到吃完一整个肉夹馍,才缓缓点头道:“……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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