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背叛我的人都爱上我了[快穿](13)

作者:浅淡色


“而相对于这些人,镇北军就可靠多了,首先,你们现在缺钱。”明喜笃定道,“其次,你们也得罪了皇上,现在属于通缉中。”

“至于最后,我相信镇北军的人品。”

整个大楚,你可以不相信皇上,不相信摄政王,不相信任何人,但是你绝对可以相信镇北军——这是镇北军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名声。

方琼心中熨帖,觉得明喜这小子还不错,当即也不再盘问了,而是直接决定放手让明喜去做——当然,也是因为,镇北军现在的情况已经刻不容缓了,即使明喜是个骗子,镇北军也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欺骗了,但若是真的,镇北军就可以起死回生了。

而也就在方琼答应下来的下一瞬,他就再次被明喜闪瞎了眼睛。

快看看,他可爱的明喜救世主还给他带来了什么?

居然是整整一箱的金子,和许许多多的银票!

方琼眼睛直接就转不动了,即使是在镇北军最辉煌的时候,他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明喜十分大气的豪爽道:“这是原材料的钱,先拿去用,不够我这里还有,若是剩了,就给兄弟们加个餐,润润嘴。”

方琼不争气的泪水从嘴角流了出来,倒是方洄,或许内心已经惊讶了太多次了,此时此刻还稳得住,“那就谢谢明先生了,请明先生放心,我们一定会妥善使用的。”

这件事就此敲定,明喜也一身轻松的走出了军营主帐,只有帐内,方琼和方洄以及金子在里面。

方琼神色变为自然,“长明,你觉得怎么样?”

方洄想着明喜,回答道,“我觉得,可以信,若真是骗局,没必要下这么大的血本。”

方琼嘿然一笑,“我觉得也是,若是不对,我就吞了这笔钱,他还能怎样?”口气中居然还带了几分无赖。

方洄没理会自己的父亲在一边想入非非,而是仔细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

在明喜报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方洄是没认出来这究竟是谁的,但是当明喜走到帐内的时候,方洄的记忆就一点点清晰起来。

他记得这个人——是小皇帝身边的大太监,他还记得这个人对小皇帝十分紧张,当初小皇帝晕倒的时候,就是这个人第一时间发现并想要救回小皇帝,只是被他抢先一步控制住了。

而现在,按照这个人的说辞,他和皇帝决裂了?

这其中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比如,皇上和大太监决裂,大太监居然还能不死,而是好好的出宫,这就已经很离谱了。

更离谱的是这个人还有一些令人惊叹的能够赚取财富的秘方,送到了他们的手中。

当然,最离谱的就是明喜的身家了,就算太监再贪,就这么几年贪出这么多银钱,还能安稳的拿出宫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吧,明喜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呢?

想到自己之前的一些猜测,方洄很难不去想,这一切,究竟是出自于明喜的真心,还是……小皇帝的授意呢?

第11章

不管方洄心中有多少猜测,在小皇帝楚煜没有承认之前,也都只是猜测而已,楚煜不亲口承认,所有的巧合就只能是巧合。

不过,就算楚煜没有承认,但在方洄的心中,某些事早已经认定,他所要做的,能做的,就是努力经营好现有的一切,然后带着楚煜所给予的绝对的信任,回京去救他的小皇帝。

是的,在方洄的心中早已经认定,楚煜之前所做的一切,并不是讨厌他,厌恶他,想要他去死,而是因为摄政王的威胁不得不演的一场戏,目的就是送他出京。

因为楚煜知道,只有出京,才是他唯一的活路,若是继续留在京城,那么他就会成为筹码,成为犯罪的证据,成为镇北军的质子,成为一具无法为自己辩驳的尸体。

所以他即使被送入天牢也有伤药,所以他即使受了刑罚也能解开绳索,所以他即使成为人质也能绝处逢生,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个皇帝在为了他活下去而不断努力的制造机会。

就连六叔他们劫狱天牢,他后来也打听到,是一位故交说出天牢巡守在子时的破绽,而后来再问那位故交的时候,那位故交却说自己只是拿钱做事,具体到底是谁,又为何这样做他全然不知。

那么是谁能找出天牢巡守的破绽,又是谁明明想要救他却藏头露尾呢?

除了皇帝,方洄找不出第二个有理由这样做的人。

而皇帝为什么救他呢?

他们只是儿时的同窗玩伴而已,还是有了嫌隙的玩伴,方洄始终记得小皇帝不相信他而相信自己的伴当,并打他板子时候的样子,但如果小皇帝其实并不讨厌他,那么也许在那么小的时候……小皇帝其实就已经清楚自己的处境,并且在努力的保护其他人了吗?

这一切其实只是小皇帝的伪装,而真实的他,却因为摄政王势大,而不得不隐忍着,承受着其他人的轻视和误解吗?

方洄只要想想就觉得自己的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个小洞一样,空落落的难受,而即使这样了,小皇帝却还记得镇北军的艰难处境,非但没有为自己的情况着想,还将自己最信任的人送出宫,带着金银和方子来帮助镇北军……

他何其有幸呢?

而承受了这份好意的他,更不能辜负小皇帝的这番信任,小皇帝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信任的人了,他一定会杀回京城,为小皇帝清理君侧,将君权,重新放到小皇帝的手中。

这才是他应该做的。

军人的行动力都是很强的,从生产到销售,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筛选出来入职完毕,几乎是在正式开始的第三天,第一批细盐和雪花糖就已经沿着商路进行销售了。

低价制作,高价卖出,而后换来足够的粮食和肉食,乃至铸造武器和皮甲所需要的材料,循环往复,整个镇北军就像是一个严丝合缝的机器,正在轰鸣着行动着。

不过短短一个月时间,镇北军就再无虞钱粮的事情,甚至就连他们身上的铠甲和武器,都鸟枪换炮焕然一新,与此同时,一种新式的贵价调料,也在许许多多的世家里面流传开来。

细盐倒是没什么,他们平时食用的盐也是高等盐,只是颜色更纯白,吃上去少了点苦涩的口感,但是雪花糖就不一样了,色如雪花,入口比蜂蜜还要甘甜的口感,甫一出现,就成了各个世家的座上宾,毕竟,在这个年代,除了蜂蜜之外,甜味实在是太过稀少了,然而蜂蜜并不是常常有,这种调料就不一样了,吃点什么不佐一点雪花糖,都不敢说自己是世家子。

细盐和雪花糖一路畅销,很快就解决了镇北军的收入问题,而也就在镇北军的收支稳定后,明喜拿出了自己的第三样东西——纸张。

在此之前,大家书写多用竹简,世家善用绢帛,而无论是竹简还是绢帛,对于书写来说都是十分昂贵的,也因此知识价高,唯有家境殷实的人家才能堪堪学习,而更高级的知识都掌握在世家的手里,一般人家连观阅都无法。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当得知这种新式的叫纸的东西可以书写的时候,当看到墨迹于其上却不晕染的时候,当看到几十页纸的重量却还不到一份竹简的一半的时候,所有人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此时此刻,他们已经预感到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即使他们只是士兵,即使他们有的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即使他们再没有见识,但是在一张纸售价不过一钱,多买的话还可以更便宜的时候,他们都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后代也可以读书写字的一天。

这比之前的细盐和雪花糖,还要震撼的多得多,因为这关系到以后读书人用什么,甚至他们的后代用什么,这是一个新的时代。

方琼和方洄想的还要更远些,纸张的出现对于绝大多数人当然是好处居多,但是相应的,也一定会有许多人受到冲击,比如世家,他们在想,这样的东西,要不要等一等,等到他们积蓄够实力,向京城进发,无惧沿途世家的坞堡时,再行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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