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活不到登基(44)
姬时抓了抓脑袋,看向饶清,饶清朝她微微摇头,示意这对少年少女并没有太大的罪责在身。
第24章
姬时记性很好,记得这对燕家姐弟姐姐叫燕春,弟弟叫燕夏,都是燕大的儿女,取名方式明显是跟着雨燕君燕秋来的,两人上面还有个姐姐,是姬时亲手烧死的。
燕二有个儿子,也是和都尉邱宜的女儿定亲的那个,因为纵奴行凶,当街打死过人,刚才被姬时一起踹进火堆手动火化了。
燕三是无后的,她倒是纳了不少男子在后宅,但一直也没能生下孩子,这和她自己的想法有关。
鸟雀小族繁衍并不困难,但燕三偏偏就想撞运气,纳的都是有着猛禽羽翼的男子,一般来说女儿血脉随母,儿子血脉随父,但也有些例外。燕三不肯接受自己生的是雨燕蛋,都给砸了,只盼着得个猛禽蛋,所以到死都没能如愿。
燕大是雨燕君燕秋的母亲,她的一双儿女自然也是雨燕君的弟弟妹妹,姬时盯着两人看了一会儿,脑子想了不下十种安置办法,最后还是对饶清摇摇头,“我不想把这两个孩子带回西凤宫,如果把他们送到雨燕君那里,也就是让他们换了个地方过富贵生活。”
这对被燕家残害过的百姓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饶清只道:“留在初南郡,他们活不下去。”
这点姬时也明白,她想了想,对燕春和燕夏说道:“我会把你们送进皇都的育慈院里,和普通的孤儿一样,或者你们有别的想去的地方,也都可以和我商量。”
燕春看到姬时盯着她看,抱着头发出无意义的尖叫,就在这时,饶清翻开案卷记录,忽然面露疑色,对姬时道:“殿下,燕家这位小娘子还有件未了公案。”
姬时的视线投向饶清,饶清翻开案卷,皱眉道:“去岁有一名老人上堂报案,称他的孙女卫小二在燕家失踪,他的老妻去燕家寻人,被打瘸了腿扔出来,而卫小二正是燕春的两名伴读之一。”
燕春脸色一白,她身侧的燕夏呆滞地动了动眼睛,向后瘫坐下来。
姬时回忆饶清判案时提到的人名,开口道:“姓卫,燕大曾派人杀害一对卫姓老夫妻,可是同案之人?”
饶清点点头,有两三个被判苦役的燕家护院听了两人的话,立即开口道:“卫小二不小心打碎了春小娘子的花瓶,春小娘子气不过,让人把花瓶碎片给卫小二喂下肚去,那小妮子活活痛死了,后来她家人来找,老太爷说斩草要除根,让大娘子弄个死无对证。”
所以饶清这里只有报案而没有下文,因为这一家子都已经不在了。
姬时原本对待孩子的平静神情又冷了下来,她把燕春抓了出来,捏着脑袋按在火堆旁。
燕春年纪小,直面熊熊烈火,吓得裤子都尿湿了,先前仇恨的眼神也变为惊恐,她拼命地蹬腿挣扎,脑子嗡嗡的一时都不知道要狡辩,下意识地大声叫喊,“卫小二是死契,她是奴隶!杀奴不犯法!她家人是我阿娘杀的!我没有动手……”
她不过是吩咐了人去这么做而已啊!她只是说了一句话,就要被活活烧死了吗?
姬时看着燕春在死亡面前什么都交代干净了,凤眼里倒映火光,她微微叹了一口气,手下稍稍用力。燕春脑袋一歪,确认她没有呼吸之后,姬时把她投进了火里,这一点小动作无人发觉。
燕春还只是个孩子,她也许心智未熟就过早地被教会了恶毒,但大错已经铸成,唯有以血还血。她能给这个孩子最后的一点温柔,就是让她死得痛快些。
饶清等到燕春死透了,才装模作样地提醒,“殿下,杀奴的确不犯法。”
姬时瞥了饶清一眼,“那就算她犯我的法。”
饶清不说话了,她只觉得今日畅快无比,为了这场血案得清,她就算是不做官了,乃至事后要下大牢被陛下问责,也觉得值当了。
处决燕春之后,只剩下燕夏了,这位年纪不大的小公子的确没有人命在身,从燕家的仆役到护院都没有开口,初南郡的百姓也没有再举证,毕竟燕夏只是个养在深宅里的小公子。
处理完案子,姬时在无数初南郡百姓的簇拥下来到了都尉府,都尉邱宜还被绑着,姬时让士卒们都回去,把邱宜拎在手里,和燕夏一起,左右手各拎一个,就准备回返西凤宫了。
饶清决定留下来,燕家的家财都是搜刮而来,她想散去燕家家财,来弥补百姓损失,这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这就和姬时没什么关系了,她见人算账脑壳就疼,回去之前她对饶清说道:“不用担心母亲那边,我会说服她的,饶太傅,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好官,要一直这样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