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嫁给了死对头(62)

作者:清墨绘人间

刚巧外面也迎来了一个重击的发展。

“你觉得你是为了守住天山陆家的天山城,可现在的天山城还是那个时候的天山城吗?陆世源,你到底在守什么?你守的无非就是愚忠的心,你就是个愚昧的人,看见这样的天山城却无动于衷的当个看门狗,若有人是认贼作父,你便就是卖主求荣,还是自己好自为之吧,反正瞎了的眼睛你也得早点治好,不然就一辈子这样吧。三源,进城”

轩广秋这一段话直接是往心窝子里面捅刀,虽然明知道骂的是别人,但不由自主带入了自己之后,陆淮合发誓他一定没想打轩广秋,因为按照他的脾气,他更倾向于喂鱼。

可一想那个人是轩广秋,罢了,忍了。

惹不起啊。

第四十四章

过了会儿后,有个将巴结这两个字印在话调子里的人替轩广秋放了行,马车在轩广秋上来之后就再次动了起来。

而轩广秋上车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替他整理头发,陆淮合背对着轩广秋,感受着那个人轻巧到极致的动作,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除了易仟阳外,居然还能有人对他这么好,就算是这人只是冲着执法者这个称呼来的,能受到这样的温柔对待,也是值了。

“后面的那个人是袁豪的手下狗,没什么好在意的,虽然这个时候能够当袁豪手底下的狗,等你哪天重回天山城,他也能跟在你后面摇尾巴。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让袁豪疑虑,他不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吗,那就让他慢慢的疑虑去吧。不过,再等半个时辰我们就到目的地了,天山陆家的祠堂山,为处于天山城西边的一座中型山,山顶上就是天山陆家的祠堂,山脚下是你家的祖宅,也是天山陆家最后的底蕴所在”

轩广秋慢条斯理的说着,手上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慢,也是熟能生巧了,不一会儿一头乱发就已经被打理好了,在束好基础的发带之后,轩广秋还取了一枚白玉嵌金丝的发冠。

羊脂白玉的发冠是雕着成对的一双蝴蝶,那边缘出的痕迹便是金丝一点一点的嵌入之后,凸显出来的,乍一眼看上去就像是金纹的白蝶。

这是轩广秋赠予他的礼物,如此通透的羊脂白玉和纯金的金丝,是一定值了价值连城这四个的,而这还是轩广秋亲手做的,便更是无价之宝了。

还记得当时他刚刚接到手的时候,轩广秋轻飘飘的一词手拙,差点就让他想砸死这个低调秀财力和手艺的男人,就这还手拙?那他可能就是没有手的人了。

“怎么拿了这冠?是不是太招摇了点?”陆淮合将一腔对于先祖的感动放回了心里,反上来的是对于轩广秋财大气粗的小意见。

他这是去见天山陆家的列祖列宗,不是去参加什么比富大会,完全不必要动用这么金贵的发冠吧!他可不喜欢头顶一堆银两的感觉。

虽然样式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简简单单的,但价格实在是令他望而却步,这款发冠只可供着,戴在头上太没必要了。

“蝶谐音耋,有长寿之意,天山陆家主脉就剩下你了,不得让列祖列宗们看看你的福气吗,这双蝶飞旋发上,寿数必定长命百岁,金丝白玉皆为珍宝之物,这长命百岁中又是福禄多多,这样列祖列宗们才可以放心啊”小心束冠的轩广秋嘴里也是一套一套的理由,让陆淮合根本没有什么话可以反驳。

只觉得对方说的什么都是对的,不愧是个能够控制轩氏一族的人,口才这方面恐怕很难遇见敌手了,如果让神明和轩广秋遇见的话,怼起来会是谁赢?

突然很想知道这个结果的陆淮合就有了兴致,也算是最后的轻松时刻吧,自天山城返程去莫云山遇见了沈士冲之后,必定纷争也是全部起了。

虽然临出门的时候给江森留了一纸警告,因此也让神明骂的不轻,可那种人真的会按照警告去行事吗?陆淮合只能淡笑两声道个一定不会。

所以他也是白白的挨骂了,就为了心里舒服点,虽然也没舒服太长时间。

“对,轩先生说得对”陆淮合有些有气无力的,他现在需要合适的话题,不,应该是合适的休息时间“为了让列祖列宗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表现的,不过说到底我还是有点不放心,要是江森一个不小心把自己弄死了,怎么办”

其实陆淮合更想说的是,要是一个不小心易仟阳他们联合起来给江森来个意外死亡,那这件事情就……就太令人喜悦了,他一定会大加嘉奖那几个人的。

虽然袁豪那里过不去,但易仟阳不是云栏易家的人吗,大不了回家去吧,省的在他面前跟个醋坛子转世似得,如果他带着易仟阳一块出来的话,这马车早就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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