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鉴(1036)

作者:晓云

第七百八十六章 都是十五岁!

朱雀大街,幽南苑。

郁玺良来的时候小铃铛正在翻看那本《杂经》。

他之前从葛九幽嘴里听过,那本《杂经》是小铃铛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当时郁玺良没注意,这会儿他坐下来,眼睛顺着小铃铛的手看过去,《杂经》里非但记载一些民间土方,还有一行行小字。

‘我从土窑里长到五岁啦,红姐一直照顾我,教我识字。’

‘九爷又捡到一个小男孩儿,叫小丁,小丁长的好小,他管我叫姐姐!’

‘宣化十一年,九爷在朱雀大街开了幽南苑,我住的房间变的好大,红姐跟小丁也都开心极了,今天我偷偷喝酒了,辣辣的,好难喝。’

……

‘九爷又开始捡人了,这回捡了一个大个头男人叫郁玺良,他教我,尽信书不如无书。’

小铃铛一页一页的翻,几乎翻到最后的时候郁玺良看到了那行有他名字的记述。

他终于明白为何葛九幽说这本《杂经》是小铃铛最重要的东西。

“我记得你,你是它。”

小铃铛用手指点到《杂经》倒数页面上的那段话,“你是郁玺良。”

郁玺良微微颔首,“我是。”

“你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是对的。”小铃铛抬起头,认真看向郁玺良,“我现在已经可以准确辨认金肠草了。”

看着眼前少女,郁玺良心里莫名有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说不好是心疼还是敬佩,两天前因为幼蛊突发状况痛到死去活来的小铃铛,此刻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扬起头看他。

纵然身材瘦小,脸上消瘦到颧骨都有些凸出,小姑娘眼睛里却没有任何哀愁跟抱怨,笑的那样纯真,“我可以看看吗?”

郁玺良指了指《杂经》。

小铃铛没有反对,将那本书交到郁玺良手里,脸上噙着笑,“多一个人帮我记住这些总是好的。”

郁玺良被小铃铛的笑容感染,不自觉跟着笑了笑。

他从头开始翻,第一条记述就已经让他非常震惊。

‘旧年历天武四十六年,我被一个叫葛九幽的男人从雪堆里捡起来,那时我脚上带着一串紫色的铃铛,手臂缠着一个红绫,襁褓一角绣着一个‘林’字,所以九爷给我起名字叫林绫,大家都叫我小铃铛。’

郁玺良端着书卷,眼睛瞪到极致,以他验尸这么多年的经验,那矮如南瓜的个头,瘦如麻秆的胳膊,都没有巴掌大的小脸儿,眼前这女娃搭眼也就十岁顶天,“天武四十六年……你……你有十五岁了?”

小铃铛看向郁玺良,点点头,“嗯啊。”

郁玺良噎喉,在他印象中十五岁的女娃……十五岁已经过了及笄,都不算是女娃了。

可眼前林绫真的就像没长开的花苞,哪里有十五岁?

他记得温宛也是十五岁,那个就肥肥胖胖,眼前这个怎么回事?

“你如果十五岁,那体内忘魂蛊是……”郁玺良突然停下来。

他忘了问葛九幽,林绫是不是知道她自己怎么回事。

“九爷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掌心就有一个红点,后来我长大了,九爷告诉我那是忘魂蛊,还说什么时候那个红点移到我额头,我可能就不在这个世上了。”小铃铛用无比平淡的语气,讲述自己知道的一切。

桌面上一有块铜镜,小铃铛朝镜子里望了望,手指点到自己额间,“它跑到这里了。”

郁玺良一时无语,这太悲伤。

然而小铃铛不这样想,“它陪了我十五年。”

“我上次见到你时,它在哪里?”在郁玺良的认知里蛊虫生长周期不同,有长有短,他翻看过相关记载,忘魂蛊的生长周期是一年。

成年蛊虫即可侵蚀寄宿体,那时宿体便不会再有自己的感知,完完全全成为蛊虫的傀儡,忘魂蛊最厉害之处,在于它完成侵蚀之后即便蛊虫离去,宿体永不修复,那是不可逆的伤害。

朱雀大街三个蛊人在中六翼金甲之前必受忘魂蛊侵蚀自我意识。

小铃铛指了指自己掌心,“那时它还在这里。”

郁玺良皱眉,忘魂蛊会随生长而移动,所以小铃铛体内忘魂蛊在过去十三年一直没有生长,怎么会?

郁玺良诧异看向小铃铛,却迎来小铃铛扬唇一笑,“死我也不怕,如果不是九爷把我从雪堆里捡起来,我早就死了,我多活了十五年呢。”

郁玺良看着小铃铛眼中清澈目光,心底五味陈杂。

他在無逸斋呆的时间不短,经手的桃子跟李子也不少,却不曾有一个学生如眼前少女这般听话懂事又知感恩,还乐观,还勇敢。

郁玺良忽然想到温宛,略微皱眉。

都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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