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你妈(848)
旗袍火了,她娘作为第一个穿旗袍的人跟着火,火凤凰作为第一家生产旗袍的服装厂也跟着火。
说不定还能顺便带动《火凤凰》这本小说的销量。
姚容:“……”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不过怎么说呢,思路确实清奇,也确实有意思。
所以这服装厂的名字,就这么顺利定了下来。
火凤凰服装厂的规模并不大,连同姚容在内,只有七个工作人员,姚容思考过后,决定将服装厂分成两条生产线。
一条负责生产成衣,以便实现旗袍量产,让旗袍更快进入市场,更快形成潮流。
另一条负责量身定制。
在成衣线开始动工后,姚容为贝涟和樊向雪设计的旗袍也完工了。
而叶鹤栖版炒作计划,也正式开始实施——
首先,《妇女时报》再次掀起有关当代女性服饰的讨论。
《妇女时报》的销量比起骂战阶段有所下滑,但依旧可观,所以这场讨论的规模比第一次要大上许多。
姚容亲自写了篇文章刊登在《妇女时报》头版头条上。
文章里,姚容详细介绍了旗袍的情况,表示旗袍这种服饰,可以解决大家提出的一应需求。
末了还给自家服装厂打了个小广告。
舆论铺垫到位,就到了手下见真章的时候。
沪市作为名流汇聚之地,经常会举办各种宴会和文化沙龙,在最近一次规模比较大的宴会上,姚容、贝涟和樊向雪都穿着旗袍出席。
她们这回来参加宴会,就是为了真人带货。
果不其然,她们一入场,身上的衣服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人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报纸上说的旗袍吗?”
姚容笑着与对方进行攀谈。
她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既能让众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又不会让众人反感她打广告。
而且,旗袍在后来能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自然也说明了它的市场所在。
所以在宴会结束后,好几个人都与姚容下了订单。
贝涟说要帮忙,也是十分尽力,回到报社后亲自动笔写了篇文章,以十分客观的笔调,详细描述了旗袍在宴会上引发的轰动。
至此,旗袍开始流入市场。
当第一个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前往火凤凰服装厂购买旗袍,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当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出席宴会或出席沙龙时穿旗袍,穿旗袍就会形成一种潮流。
早已为此筹备多时的火凤凰服装厂,成功吃下旗袍市场的第一口蛋糕。
当其它大大小小的服装厂和裁缝铺子发现了其中商机,跟着入场时,姚容已经成功与百货大楼谈成合作,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第269章 从现代回到民国24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 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 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 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记录者。
最让姚容觉得好笑的是,叶鹤栖还在小说里面“夹带私货”——
借主人公的口, 说旗袍是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
主人公同学的妈妈穿了一条火凤凰服装厂定制的旗袍去参加家长会,可把众人羡慕坏了。
……
姚容指着这一段,边笑边说:“这个广告打得是不是太明显了些?”
叶鹤栖要的就是明显:“写得太隐晦了,别人看不出来我在打广告怎么办?”
姚容哈哈一笑,被她说服了:“有道理。”
一个小时后,姚容合上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