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穿书女配交换人生后[七零](148)
大约因为共患难,感情反而还比之前更好。
第二天一大早,唐青青三人要离开的时候,王小铁和王甜甜都特别舍不得,让他们有空过来找他们玩。
王家人还塞给他们一堆东西,全都是山里摘回来的山货。
唐青青他们想要拒绝都不行,不收就是瞧不上他们这些不值钱的东西。
这样的话一出,他们只能收下。
唐青青给王家兄妹俩留下了她随身携带的铅笔和本子,并且叮嘱兄妹俩:
“就算不能读书,也得跟大队里识字的人多学几个字,以后总会有用处的。”
回到公社公安局,三人迎来了热情的掌声。
有个年轻公安感叹:“我进公安局都一年多了,还没有办过命案,你们三个小家伙,竟然就破了命案!”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唐青青则到处找人:“宋卫国同志呢?”
年轻公安笑道:“在写检查呢。”
王黑子:“啊,为啥啊?”
“由于他考虑不周,害得你们差点丢了命,可不得接受批评教育。”
唐青青、王黑子的脸立马垮了下来,翟弘毅的表情也不好看。
翟弘毅:“这件事都是我太自大,跟宋同志没有关系。”
有个老公安拍拍他的肩膀:“跟你没关系,你才多大啊,而且不是正经公安,哪里能想到这么多。你们也别替宋卫国感到委屈,他自己都认识到错误了。”
虽然这个小插曲让三人组感到不大圆满,可整体还是很高兴的。
不管怎么说,受害者沉冤得雪。
得知消息的王向志,来到公安局的时候,差点给三人组跪下了,被他们给拦下了。
“叔,你别这样,我们会折寿的!”
“要不是你们,我妹白死不说,死了还被人唾弃,你们都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
王向志一个大汉子直接哭了起来,其实他们家里人得知王向红失踪,就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尤其老娘还做了个噩梦,梦到王向红满脸血向她求救,更是被吓得不行,所以才这么重视。
可真的确定自己妹妹死了,看到冰冷的尸体,王向志只感到悲痛不已,之前的那点心理准备完全没有起到作用。
“那个畜生!我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我三妹当初不嫌弃他穷,那么坚决嫁给他,他竟然这么对待我三妹!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吗!他怎么可以这么狠!”
王向红的尸体已经被运回了公社,并进行初步尸检。
王向志第一时间被通知去辨认,他就看到了尸体表面的情况。
根据法医目前的初步鉴定,王向红身体上有多处殴打伤,仅从外伤看,曾经肋骨骨折。
现在可以初步判断,王向红以前经常受到□□伤害。
至于内部伤势如何,还得进一步解剖。
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愿意签署解剖协议书的。
可王向志没有犹豫,颤着手签了,他必须要知道自己三妹到底遭到什么样的罪,一定要让曹亮死无葬身之地。
曹亮殴打的地方都很有技巧,全都是衣服遮盖,不会露出的地方。
那些地方没有一个地方没有被打过,到处是瘀伤,可露出来的地方,却完好无损,只能看到后脑勺的致命伤。
正如曹亮所说,后脑勺的伤确实是意外磕到的。
曹亮殴打王志红时,在踢踹时候,王向红不小心磕到了脑袋。
而曹亮之所以动手,仅仅是因为王向红初二要回娘家,他听着不顺耳就把王向红给揍了。
就跟平常一样拳打脚踢,只是这次失误了让王向红撞了脑袋,一命呜呼。
王向志愤愤不平:“那个男人自己没用,就把脏水全泼到我三妹身上。在外头演得好,好似对我三妹多好,在家里却是对她拳打脚踢!”
曹亮大约是受到母亲的影响,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家暴的习惯。
因此每次拳打脚踢都是找地方,且每次都跪下来求王向红原谅,说自己再也不会这么做。
王向红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她,并且从来没有告诉过家人和朋友。
曹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殴打王向红已经不可考证,用他的话来说是从王向红怀孕且流掉之后开始的。
他觉得那个孩子不是他的,是王向红在外头偷人才怀的。
所以看王向红越来越不顺眼,一有不满就忍不住动手。
王向红每次哭完又原谅了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且配合他减少外出,甚至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断了关系。
这不仅没有获得曹亮的尊重,反倒变本加厉,觉得王向红更好欺负。
之所以没有让王向红跟郑英联系,也是担心她被郑英蛊惑,跑公社找男人把他给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