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貌美小夫郎(37)

作者:千畅

林以默垂下眼,抿了抿唇,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我去西街铺子买点东西,小弟你好好照顾哥夫。”

两人看着王商栋离去,林以默盯着郎君的背影许久,直到看不到了,才回过神。

书院里哪有什么好玩的,连个话本都没有,想解闷都不行。

总不能让哥夫干等着,他自己在一旁看书。

王商瑾翻出了一张空白的纸张,连同他的墨匣也拿出来,挑了一块墨锭。

向砚台中滴入了清水,手握住墨锭,在砚台中来回推,直至把墨水研开,他才停手。

研磨完毕,王商瑾用布把墨锭擦干,然后用宣纸包裹住墨锭,放入墨匣里头。

“哥夫,我教你写字,如何?”

林以默摇头:“我不识字。”

“不识字也可写,不过是好与不好的差别。”

他瞧见了郎君弟弟方才的举动,书桌上摆放着铺好的宣纸,毛笔静置在已研磨好的砚台上。

说实话,他很心动,甚至有些跃跃欲试。

不过林以默还有一些犹豫:“让我写字,太浪费了。”

哪怕他不曾接触过这些,他也知道读书耗钱,尤其是笔墨纸砚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妨事,书院里的纸张比外面书斋便宜,哥夫想写多少都可以。”

林以默眼睛一亮:“那你能教我写你大哥的名字吗?”

他不学别的,就是想写一下郎君的名字。

王商瑾:“……能。”

哥夫真是话本里的痴情夫郎。

——

太阳正大,猪肉摊子倒没有那么热闹,王商栋去的时候,木屠户正蹲在摊子磨刀。

“割三斤猪肉,要肥的。”

木屠户抬头,急忙擦净屠刀,起身来到摊子,指着旁边那一堆白花花的肥肉:“这位汉子可是拿来炼油吃的?”

“是。”

“好勒。”木屠户拿起那手起刀落,切了足足一大块,“客官要切成小块吗,还是自己拿回去切?”

王商栋懒得拿回去切,阿娘肯定不会想切的,嫌油腻,这活肯定是要落在他身上。

“帮我切了。”

“好勒客官,你看看还要别的什么。”

木屠户拿起一旁放着的杆秤,将肉挂在铁钩上。秤杆上刻了数字,分别是壹到拾,秤砣用绳索系着,木屠户将绳挪到了刻度叁,秤杆刚好持平。

不多不少,正好三斤。

木屠户把肉甩到案板上,将磨得蹭亮的屠刀拿出来,轻松的切成大小均一的肉块。

肉铺上还挂着两只猪脚,还是后腿脚,余下都是些曹头肉。

曹头肉是猪头连着猪的身体那一块的肉,相当于猪的脖子肉,味道差劲,肉质也软绵绵的,吃起来一点滋味都没有。

所以曹头肉买得最便宜,连猪下水都比不上。

猪下水处理好了,猪的腥臊味是尝不出来的,味道别具一格。当然也有人不喜欢吃猪下水,处理好了也觉得味道怪;也有人独爱猪下水,偏爱这味。

再剩下的就是猪大骨这些,猪下水也还剩一点,还有半扇猪头。

王商栋捏起猪头的耳朵,提起来,左右看了一下,皮泽光亮,在阳光下富有光亮,都没有残留的猪毛和毛根。

他又捏了捏猪耳朵,皮质还挺紧密的,也有弹性,而且也不粘手。

“这猪耳朵我也要了,帮我切了吧。”

木屠户为难的说:“客官,这猪耳朵不单卖,你要想要猪耳朵得连同这猪头一块买了。”

“不然切了这耳朵,我这猪头更卖不出去,你也体谅一下。”

木屠户好不容易遇到个大主顾,不想舍弃了,咬牙道:“你要是买了猪头,我这猪下水全搭给你,不收你钱,咋样?”

王商栋瞅了剩下的猪下水,余下最多的是猪肠,其次是猪心,还有一点猪肚。

还是挺划算的。

“那行,这猪头我买了,猪头不用给我切了,给我一起装好。”

木屠户就喜欢这般爽快的主顾,眉开眼笑的将这些一齐分开打包好。

“客官你拿好,半扇猪头半两,肥肉三十一文一斤,一共半两九十三文,客官给我半两九十文便好。”

“嗯,你数数。”

王商栋背着背篓,里面沉甸甸的,不止是他之前买的肉。还有他刚刚去香烛店,买了一对香烛,折成元宝的金银色的纸箔,连纸折的衣服都买了几个。

王商栋算了算,手里头还有三两二十文,肯定是够用了的。

然后他扭头就去了西街,他来镇上之前,特意跟娘打听了,西街的凝露坊卖的东西最好,镇上的姑娘双儿都喜欢来这儿买。

凝露坊里有几个姑娘在挑选口脂,一下看到高大的汉子进了铺子,吓了一跳。

掌柜的也是愣了一下,寻常铺子来的都是姑娘、双儿,或者已婚的妇人夫郎,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汉子进来。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