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主角受后我攻了偏执大佬+番外(142)

作者:安则

宗默心里一咯噔。

阮池沉声道:“宗默,你想去哪?”

“阮总……”宗默先喊了一声,皱起眉头,几次欲言又止,才不敢置信地问出口,“你在我手机上装了定位装置吗?”

阮池反问:“你说呢?”

难怪不限制宗默的自由,随便他去哪,因为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但他以前也没有乱跑过……不对,他拍完《逐光少年》之后和陆泊单独见过一面。

虽然定位装置这种东西让他不大好受,但和陆泊私下见面的事也得跟阮池解释解释,免得本就在气头上的阮池翻起旧账,更加不饶人。反正他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都没干过。

“阮总。”宗默稍稍冷静下来,缓声说,“你以前也一直监控我的位置吗?”

“我有那么闲?”

宗默考虑几秒,主动交代道:“年前的时候我和陆老师见过一面。”

“所以你现在告诉我……是什么意思?”

宗默艰难地说:“只是简单地吃了个饭,不想你误……”

“哦,我想起来了。”阮池打断他,“陆泊是不是告诉你,我把你当玩具?”

宗默抬眼看过去,用眼神询问他:是吗?

“你没必要问他,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阮池的声音平静得宛如他身后的湖水,“确实是这样。”

几米内的空气骤然凝滞,阮池仍旧不依不饶地继续说:“所以,守好你的本分。和我回去,知道了吗?”

宗默如鲠在喉,说不出话。

他自然不肯过去,就这样隔着三米的距离和阮池对峙。

“阮总。”宗默再度开口,“我们签了什么样的合同?”

“有你赔不起的巨额违约金。”

“但合同没有要求我必须听你的话,是吗?”宗默说,“也许只有一条,要求我住在你的家里。”

如果合同里有不能拒绝亲密行为的条款,原来的宗默好歹是主角受,怎么可能签下那种合同。

而他惧怕阮池又在阮池家住了三年,怎么想,不能违抗的条款都只有限定住所这一条。

还有,小说里根本没有描写主角受是怎么摆脱金主的,好像和主角攻相识不久就自然而然地结束了这段畸形的关系。

当时的主角受已经红了不少,却还不具有支付巨额违约金的能力。如果是主角攻替他出的钱,小说里不可能不写。

为了喜欢的人往竞争对手脸上砸钱,多苏。

想到这里,宗默便问:“合同已经到期了,是不是?”

这其实是唯一可能的答案。

阮池反问:“你想怎样?”

看到阮池这样的反应,宗默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猜对了。

他真的自由了。

可心里却空落落的,尤其是对上阮池那双因为愤怒而充血的眼睛的时候。

猩红一片,看着竟像是哭过,或是强忍着泪,显得有些可怜。

……哪里可怜。

宗默又问:“除了手机里的定位装置,没有别的了吧。”

阮池不答话。

宗默继续说:“我现在不想回去。”

也不想在路边和阮池争执,更不想像玩具一样被跟踪操控。

他心一横,索性将手机扔进湖水里。

偌大的湖面因为微小的击打轻轻一颤,荡开一圈波纹,转瞬便恢复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有的人慌了,但有的人看不出来

嘴都长了,但没完全长

追夫倒计时……

第64章

宗默沿着湖边走, 一路不再回头。步速却渐渐放缓,减速减至静止, 仍迟迟没有人追上来。

把手机扔进湖里的举动, 多少有几分一刀两断的意味。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宗默一阵着慌,立时回头看去。

岸边空无一人, 就连马路上的车影子都没了。

此时此刻,他不仅心里空落落,他的手里, 口袋里, 也都空落落。

在这个时代出门,只要有手机就能畅通无阻。况且宗默只是出门散个心, 自然没有随身携带现金。

也没有别墅的钥匙, 因为不需要。院子的大门由保安给他开,里面的房门他刷脸就能进。

就像他的家一样, 可那儿不是他的家。

而且从这样偏僻的地方走回去, 没四五个小时是不可能的。

决绝地扔掉了手机的宗默, 不但无家可归, 同样身无分文。

宗默:……

他开始后悔了。

如今的他, 除了一副身经百战的躯体、一身衣服和鞋, 一无所有。

-

特意打车到郊外就是为了避免被路人认出来,此时的他却迫切需要粉丝的帮助。

马路上倒是时不时有空着的出租车经过,到他附近放缓速度试图揽生意。可他不好意思先乘霸王车再买票, 也不知道能坐车到哪找人帮他结账, 索性又回到湖边的栈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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