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嫁给帅气男知青+番外(327)
“而且京市的教育比咱们这小县城强好多,让狗蛋早点去京市读书以后也能考个好点的大学,古有孟母三迁,为了狗蛋有个美好的未来我们应该给他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现在市场也慢慢开放了,爸妈你们的年纪也不算大,难道真的打算留在乡下种一辈子的地吗?去京市随便做点小生意都比种地赚的多”。
这一字一句全部都说在张红燕的心坎上,但这么大的事情不是一时半会能决定下来的,她头疼的捂着额头:
“你先别说这么多,我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等我和你爸考虑好了再告诉你”。
“清清啊,既然你已经吃完饭了那就先回房歇息吧,我和你妈妈要单独聊聊”,夏和平吩咐儿子留下来收拾桌子,直接拉着媳妇回了房间。
被留下来干活的狗蛋并没有动作,而是坐在凳子上发呆。
他早就有金钱观念了,知道了五六千块意味着什么。
他们班上有个男同学的姑姑嫁进了城里当工人,那个男同学天天炫耀他姑姑家生活条件多么优越,他奶奶说以后就让他接姑姑的班,当工人一个月工资有三十多块,可以买好多肉和糖果。
狗蛋用手指在桌面上比比划划,没多久就算出一个城里的工人要赚五千块钱,需要不吃不喝的工作十几年!
这是个什么概念?他今年才10岁,就算是从刚出生就开始当工人也赚不到5000块。
所以他姐到底是怎么赚到这么多钱的啊,可不可以带上他这个亲爱的弟弟一起赚钱呢?
狗蛋默默在心里决定必须要抱紧姐姐的大腿,跟着姐姐有钱赚。
回到房间后张红燕脸上带着一丝迷茫,声音也干巴巴的:
“老夏,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咱们闺女在京市花五六千买了一个院子?”。
“你没听错,清清真的在京市买房了”,夏和平有些哭笑不得,他还以为自家媳妇多淡定,原来和他一样都被吓到了啊。
张红燕语气认真的问道:“刚刚清清说让一家人都去京市生活,你是个什么想法?”。
不得不说张红燕自己心里是有些心动的,从清清去上大学开始她就日日惦记着,就怕她在京市冷着饿着,生病了没有人照顾。
如果一家人都去了京市,即使他们帮不上什么大忙,至少也可以给清清做做饭洗洗衣裳吧。
更何况她现在才40岁,往后还有好几十年的时间呢,以前没得选只能在家种地,但自从她学会识字开始看报纸之后,眼界比以前要开阔很多,内心深处也萌生了想出去闯荡的想法。
“我们家你做主,我全都听你的,媳妇你是决定去京市了吗?”,夏和平和张红燕相处了二十来年,一眼就看出了张红燕的想法。
如果要夏和平来选他肯定选择留在家里种地,本质上他就不是喜欢去冒险的性格。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不算聪明,胜在听话,所以年轻的时候听老娘的,结婚了以后就一直听媳妇的,媳妇让他干啥他就干啥。
“我确实有这个想法,但我怕去了京市什么都弄不好,到时候会拖累清清”。
这也是张红燕最大的纠结之处,在家里种地不管赚多赚少,好歹一年到头的嚼用也能赚出来,去了京市万一找不到工作就真的要喝西北风。
换成别的家庭可能还会放心不下家里的老人,他们家就完全没有这个顾虑了,张红燕早就不和娘家人来往,夏老太那边也只要按时给钱给粮就行。
夏和平沉思了片刻说道:“咱们的存款还有一千多,大不了我们先去京市待个一年半载,实在待不下去就回来继续种地呗,家里还有房子呢”。
提到房子张红燕就有些心疼:“你说清清那丫头咋这么不靠谱,去京市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早点说,早说了就不会建这个新房子了”。
“瞧你这话说的,去了京市以后咱们就不回来了?这里永远是咱们的根”,夏和平对于落叶归根看是比较看重的。
即使以后一家人都要去京市生活,过年也得回老家祭祖。
他和老爹老娘的关系不亲近也不影响他是夏家的子孙,等以后去世了他也要葬在这片土地。
张红燕当然也是嘴上说说而已,她自己也在这里生活了40来年,怎么可能以后再也不回来,这不是想着如果不建新房子可以省点钱嘛。
这点夏清清确实没考虑到,她早就觉得家里这个老房子需要建新的了,在张红燕提出建房子之后当然是双手双脚支持。
反正总归还要回来住的,建了新房子住着也舒服点不是。
因为事发突然,这天晚上张红燕夫妻俩都没睡好,躺在床上想着去京市前要做什么准备,去京市后又要做些什么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