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平步青云路(6)
李氏成婚四年,可从未见过丈夫对她露出那样凶狠阴沉的目光,仿若一匹暴怒的野兽,随时可能扑上来把她撕的粉碎。
她不敢再说什么了,且不说沈恪是不是真的会对她下死手,就沈家的日子,就比娘家好多了,至少自己没生个儿子,婆婆也顶多不高兴,不会故意磋磨自己,每季还有新衣裳裁做,找遍全镇,也找不出更好的亲事了。
只是贪心不足罢了。
至于钱,不给就不给吧,反正等以后公婆老了还是得分家。科举哪是那么好考的,等过个几年考不上,届时看小叔子还有没有脸继续让哥哥养着!
李氏小心翼翼的挤在床边上躺下,看丈夫怒气未消的躺下背对自己,心里不忿的咒怨道。
第4章
◎沈烈◎
沈锦不知道兄嫂因为钱和自己的事吵了架,只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大嫂越发阴沉了些,看向他的目光仿佛带着刀子,他看过去人家就转移了目光,仿佛刚才感知到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令人摸不着头脑。
大哥的女儿巧儿比自己小一岁,今年三岁,正是好玩儿的时候,胖嘟嘟肉乎乎的小胳膊瓷白软嫩,好像洗干净的藕节,好像淋点桂花蜜就能咬一口的可口。小家伙因为家里男人们都经常不在家,爷爷对孙女也不重视,对唯一在家能陪她玩对她笑的小叔叔就格外亲昵。
每天早上一睡醒,第一件事就是找小叔叔,连亲爹都能不要。好在沈恪很喜闻乐见闺女亲近自己聪明灵秀的弟弟,并不会对此感到难过。
当然,偶尔的心酸吃醋还是免不了的。
“小叔叔!”
甜甜软软的小棉袄手里举着一根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兴冲冲的冲进沈锦的书房,把糖葫芦举到沈锦鼻子下方:“爹爹买的!甜甜的!小叔叔吃!”
沈锦心里顿时感觉比糖葫芦还甜,好像一掐一包水那种,都酥软了。
“小叔叔不吃,巧儿吃,乖。”巧儿拿的这种是门口张老爷子家卖的,专门供给巧儿这么大的小孩子,一文钱一串,只有两颗。巧儿刚出生时身子骨不怎么好,精心养了好久才渐渐好起来,像糖葫芦这样的零食嫂子平时很少买,只有大哥会那么宠孩子,所以尽管大哥常年在外,在巧儿幼小的心里,爹爹还是比娘亲好多了。
换句话说,爹爹等于好吃的好玩的,娘亲等于苦药汤和时不时的埋怨,人家心里清楚着呢。
沈恪乐呵呵的跟在后面走进来,高壮的身板全然不似个账房先生,反而像个当兵的。一张肖似老爹的方脸带着憨厚,剑眉星目透露出成熟稳重。就因为从小脸大,爹娘给取了个乳名叫大头。
二哥沈烈叫二娃,沈锦就是小鱼儿,这么排下来的。
作为这个家里一个个把弟弟妹妹带大的大哥,沈恪在弟妹心里有着不亚于爹娘的超高地位。
“巧儿乖,小叔叔读书呢,等小叔叔休息了再陪你玩。”沈恪把宝贝闺女抱在怀里,用胡子渣刺刺闺女嫩嫩的小脸蛋,得到娇嗔嬉笑的推搡一个,心满意足的问道:“怎么样?鱼儿,跟爷爷读书还跟得上吗?有什么不懂的就问,爷爷高兴呢。
呐,这是给你买的纸笔,之前买的不多了吧?以后缺啥跟哥说,别客气!”
沈恪带着宠溺的笑意揉了揉弟弟细软的发顶,眼角余光扫到桌上横平竖直写的板正的大字,笑容再次明显了两分。
他和老二幼时都挺皮,坐不住,尤其是老二,好像那椅子上有钉子似的,总想着出去玩,长大了就想赚钱,都不是个读书的料。
只有这个最小的弟弟,好像出生就跟别的小孩不一样,安静,坐得住,脑子好使,那么难读难背的文章只读个一两遍就能读的流利,多读几遍就能磕磕巴巴背下来,比他们兄弟可有出息多了!
虽说振兴家族是老大的任务,但爷爷的戒尺给他留下的阴影太大,只能甩锅给小弟了!
小弟!努力啊!大哥永远支持你!
沈锦不知道大哥心里想了那么多,只觉得那莫名其妙带着怜悯和鼓励的目光看得他毛骨悚然。
“对了,二哥呢?”沈锦突然想起,似乎有几天没见到二哥了?
沈恪想了想:“哦,你二哥最近打算自己干,他之前不是学会了管账和做生意的一些诀窍吗,他师父去郡城进货时也带了他,说是发现了些新商机,打算试一试,现在估计还在那边没回来呢。”
临廊郡如果换成前世的地域来看,比较偏山东、河北和河南之间的地带,地方不大也不算小,知府是从五品,比不上那些大省,郡城上面还有个省城作为集权地。
经过这几年的了解,沈锦发现这个世界虽说很多文化方面跟前世古代很像,但也有很多不一样的,比如地名,有相当一部分是前世没听说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