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特殊侦查技巧/我靠善恶系统惩恶扬善(75)
“邓玲,我问你,1994年5月29号的深夜,八点到凌晨十二点,你在哪里?”
邓玲依旧死猪不怕开水烫:“在家里哄孩子吃饭睡觉,这一点,我的丈夫、孩子跟爷爷都能作证。”
十年了,时间那么久远了,邓玲压根就不怕查。十年前她的一双儿女大的女儿才五岁,小的才三岁,能懂得什么?能问出什么?杨浩安就更不用说了。
“那既然如你所说,那你的指纹,鞋印又怎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呢?你的食指指纹哪里去了?”
杭嘉白的话,让邓玲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右手食指,跟别的手指相比,她的这个食指指尖平滑一片,该有的指纹早已消失不见。
邓玲是个完美主义的追求者,食指磨平了指纹一直是她的痛,于是她学会了用左手吃饭,左手写字,右手一直都藏着,能不用就不用。这十年来,她更是轻易不让别人看自己的掌心。
而这一切,在杭嘉白给她铐手铐时,她下意识地躲避、隐藏时就被发现了。这一路上押送邓玲回来,杭嘉白一直仔细观察,确认了她的右手食指确实没有半点指纹。
邓玲依旧闭口不言,杭嘉白无论问什么,她都只有一句话,让杭嘉白等她的律师到了,再跟她说话。
杭嘉白等人也不生气,直接将她关押起来。
杨浩安的心理素质比邓玲更加好,哪怕他的DNA跟当初从梁海慧身体里提取出来的DNA比对完全一致,他也不置一词,甚至从进公安局开始,便熟稔地跟大家打起了招呼。
他跟邓玲一样,他笃定他爷爷会把他救出去,根本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夫妻俩的嘴跟鸭子一样,硬得很。
林舒月也扫描过了杨浩安的善恶值,他的善恶值跟邓玲不相上下。
林舒月看着他走进审讯室,心里感慨,邓玲跟杨浩安这对夫妻真是乌鸦落到野猪背,黑都黑到一起去了。
林舒月等到了中午,终于等到杭嘉白,他指了指外面,林舒月跟着他一起往外走。
公安局的外面就有一个饭店,两人找了个包厢,林舒月进屋前,顺手在柜台边上的冰箱里拿了两瓶矿泉水,进包厢后分了一瓶给杭嘉白。
杭嘉白拧开盖子便喝了半瓶,他坐到凳子上,问林舒月:“你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在当年的案发现场,有一个脚印,一个指纹吗?现在这个脚印跟这个指纹都找到主人了。”
杭嘉白这句话就问得很有意思了。从随身听中,林舒月已知,梁海慧的死,是杨浩安所为,而邓玲,在知道自己的丈夫杀了人后,为了给他掩盖事实,亲自开车,将证人王贵全一家撞倒在松山大道上,导致王贵全一家四口,两死两残。
那么按理来说,那个不属于郑家任何人的指纹、脚印也应该属于凶手杨浩安。但杭嘉白问这句话,显然结果不是这个。
她内心一动:“是邓玲。”
杭嘉白朝林舒月点点头。
“对,是邓玲的。”服务员送菜进来了,两人默契的闭上了嘴巴。
这家饭店的鱼头面做得一绝,上菜也很快。杭嘉白跟林舒月都饿了,吃了小半碗了,才有继续说话的心思。
“当年查办这件事情的人也尽数被检察机关带走了,有几个台江派出所的警察已经退休了,再问到这件事,他们也就把当初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
“当年的脚印、跟指纹的拓印件被勒令销毁,但那个负责销毁的警察留了个心眼,在销毁之前,悄悄地复印了一遍,原件被他保留到现在。”
“现在,当年的案子也清晰、明朗了。只不过无论是邓玲还是杨浩安,两人都不认罪。”
杭嘉白跟林舒月都知道,这两人不会那么轻易就认罪,毕竟杨家的那位老爷子杨宝宗还在呢。那就是老杨家的定海神针!是杨浩安跟邓玲的靠山!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①
在绝对的证据面前,就算是邓玲跟杨浩安一直不开口讲述犯罪经过,他们也一样会被论处。
杨宝宗固然是鹏城公安局的老局长,但他已经退了,且谁在位时,没有过那么一两个“政敌”呢?这次案子办得那么迅速,那些人就没有在后面使劲儿?
吃完面条,杭嘉白抢先付了钱后,戴上帽子便急匆匆地走了。
杨浩安是归案了,但他的案件还在审理中呢。在杨浩安跟邓玲不开口的情况下,他们不确定受害者是不是只有梁海慧跟王贵全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