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夫君金大腿(出版书上部+下部)(59)

作者:雷恩那

今日成亲,乐鸣秀并非罩着什么都瞧不见的红头盖,而是头戴珍珠串帘遮面,透过串串莹白珍珠间的细缝,多少是能窥见新郎官的模样。

她觉得金大爷当真豁出去,难得他愿意舍黑就红啊。

娘亲为他备上的大红喜袍与她的嫁衣是一成套的,本以为当新郎官的他顶多仅能接受在胸前系朵喜彩,又或者系上红腰带,未料他从头到脚着装完整,连一向由它飘飘飞荡的散发都仔细梳妥,还束红缎、簪红花。

他这般配合自然令她家阿娘开怀,而娘亲开怀,她自然跟着开怀。

端坐在榻上的新嫁娘已被妇人们扒掉嫁衣,身上穿着的中衣中裤亦是喜气吉祥的正红颜色,她媒首略偏打量他,对他这身新郎官的装扮看得像似入了迷。

金玄霄在外头场子与前来贺喜的亲朋族人们喝了不少酒,尽管千杯不醉、海量通天,却怕酒气太浓要薰坏刚得手的媳妇儿,所以重新踏进新房之前他又一次沐浴漱洗,散了散酒气才回窝。

此时他起脚朝自个儿的新妇施施然走去,立定,屈指勾起她的秀颚,笑得像个强抢民女入山寨的恶霸。

「折腾了一天,终于能光明正大叼你回窝,本大爷可以好好来品尝了。」他捏捏她柔润下巴,又道:「先唤一声好听的来听听。」

乐鸣秀闻着他身上淡淡酒香,双颊浮红云,想了想便应他所求——

「夫君。」

金大爷眉微挑,甚满意她的乖巧。「再唤。」

她露齿一笑,甜甜又唤,「夫君。」

他倾身吻住那张甜美小嘴,深入浅出地缠绵温存,好一会儿才放开,吐着温烫气息道:「俗话说『夫字天出头』,媳妇儿往后都要乖乖听为夫的话,你乖,为夫自会好好疼你,你要不乖嘛……哼哼哼。」大爷耍恶霸耍上瘾了。

乐鸣秀眨着灵动杏眸,摆出小兔儿温驯模样,乖顺颔首。

「自然都听夫君的,夫君那样英明神武、机智过人,那样有勇有谋、刚毅剽悍,秀秀对夫君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又如大河溃堤一发不可收拾,夫君高尚的品德便若一座巍峨高山,令秀秀景仰不已,哪怕海枯了、石烂了也要追随到底。」

金大爷眯起双目,磨磨牙。「秀秀又来『虚与委蛇』这一招吗?」

她讶异地瞪圆眸子。「怎么会呢?夫君又不是委蛇,要嘛也是『虚与猛猪』,毕竟夫君生肖属猪。」接着她就被「猛猪」拱得往后倒,腋窝和腰间受到严酷攻击,男人的十指直往她最招架不住的地方搔去。

她惊声尖叫,混着清脆笑音不断讨饶——

「不行!啊啊——停手停手,是秀秀错了,秀秀认罚,但、但不能这样惩罚啦,夫君……金大爷……秀秀的好夫君,求求你了……」胸脯明显鼓伏,喘得厉害,柔软青丝在绣着花开并蒂图样的红榻上铺散开来,衬得玉颜更娇,美不胜收。

金玄霄重重啄吻她的唇,接着将她拉起。

「罚你为我散发宽衣。」他嗓声沙哑,瞳底炽热。

乐鸣秀遂听话从令,小手开始在他身上忙碌,先是取下他头上簪花、解开发带,接着是他的腰带和外袍。

不仅为他散发宽衣,她还下榻帮他脱靴卸袜,更去备着冷热水的里间端来一大盆热水,服侍他洗脚。

然后移开水盆,她委身坐在踏几上,将他麦色的大脚丫搁在自个儿屈起的膝头,用白棉布仔细拭干水珠子。

「嗯,行了。」乐鸣秀笑语扬睫,唇上笑弧在望见金大爷的神情时蓦地微凝。「呃……怎么了?是我脸上沾到什么吗?」

金玄霄直直瞅着她好一会儿,摇了摇头,跟着探指抚上她的颊,轻沉道——

「只是突然有了真实感,觉得本大爷真娶到媳妇儿了。」

原来有个房里人、有个知心人来嘘寒问暖般疼惜着……是眼前这样的景象、这般的感受。

乐鸣秀听到他的回话先是一怔,心疼的感觉很快涌上,她是如何心疼金玉磊,此际便是如何心疼他,然金玉磊还有他这个阿叔撑起一片天,而他呢?

她后来才知他早失怙恃,长兄承下族长之位又英年早逝命丧于北蛮狼族之手,他被迫接下猎狼族族长之位时,灵蕴与神识才因她阴错阳差的助力回归正轨不久,怕是他当时根本厘不清自身究竟发生什么变化,就得顶着一口气扛起全族重任。

他把自己活得嚣张猖狂,活得头头是道,活得令众人望其项背甚至望尘莫及,但,她依然心疼他。

甫握住他抚颊的手,她人便被他展臂捞将上去,亲匮地横坐在他腿上、困在他怀里。

「秀秀要永远待我这么好。」声音从他喉咙深处蹭出,心跳激昂。「你永远这个样子,我、我必也肝脑涂地回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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