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又跪了+番外(1391)
某人自我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极其良好,就仿佛,他天生就是会做饭的。
将春笋放进背篓里,他看了眼天色,太阳还没落山,就去河边抓鱼了。
不像池芫抓鱼还要用药,他直接挽起裤腿,下河摸。
手举着小铲子,他站在河中,目不转睛地望着河面,然后猛地将铲子往下一戳,便戳中了一条大鲫鱼。
他抓着鱼尾巴甩了两下,被甩了一脸水,呸了几口,面上却满是笑容。
看吧,他以前怎样他不好评判,但是至少现在看来,他是能做好一个丈夫基本该做的事情的。
虽然只是砍柴和做饭,但他相信,只要他现在心思纯正,总能一样一样都胜任的。
池芫找到“采蘑菇的小伙子”时,对方正提着一条鱼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白瞎了一张俊美非凡的美男脸了。
气质这块,失忆后直接给捏死了。
她看他很沉浸“家庭煮夫”这个角色,适应良好,便也不盯着了,直接调头回去。
沈昭慕若有所觉,一眼便看见一抹白衣远去。
摸了摸后脑勺,“嘶——”
碰到了鼓包,是他之前撞伤后留下的包,依稀还能摸到一块不大的疤。
这也是为什么,他就信了池芫说的撞到头失忆的解释。
他看着那白衣不紧不慢地消失,不禁想,难道是担心他刚醒来,出来磕着碰着?或者是担心他毛手毛脚,不相信他能抓到鱼?
不管是哪种原因,他都要加把劲好好表现,不能叫她失望。
是以,等沈昭慕回来时,池芫就见他跟置办年货似的,手里提着一只斑鸠,一条大鱼,背着个满满的背篓,满面丰盛的喜悦。
不行,太傻了。
说不出来,就是见过那么拽那么狗的王爷后,再看这个冲自己笑一口白牙的男人,池芫很想抬手覆面,实在是,不忍直视。
“阿芫,我回来了。”
沈昭慕将东西都放进厨房,洗过手后,再搬了厨房的板凳,到池芫身边坐下。
他见她双手灵活地用干藤编着一个初具模型的碗,好奇道,“为什么编这个?”
池芫手法灵活利落,不多时一个碗就编好了。
她语气淡淡的没有什么起伏,“没碗了。”
厨房就两副碗筷,还都被他给洗碗时摔破了。
她只好动手工了。
闻言,沈昭慕却感到几分内疚,嘴角翕了翕,“对不起,是我打碎了碗……这样吧,我们去集市买新的!”
池芫手指穿梭,不多时,一个碗就编好了。
“虽说不能盛水,但盛米饭足矣。”
她将编好的这只碗递给他,后者接过,不由得里里外外观赏了一番。
不得不说,没想到她手艺这么好,这碗编得还挺好看的。
“只是到底不方便,还是去买新的吧,我赔给你……”
池芫这才转眸看向他,手上却已经在编第二个了。
薄唇轻启,“你有钱?”
她这三个字,就像是当头一棍落下来,沈昭慕瞬间呆若木鸡,捧着个编织碗,脸上忽白忽红的。
他就想起来,自己现在还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
被打击到的男人,立即起身,“我,我去做饭!”
看来,除了干活,他还要想法子挣钱,不能让自己的娘子连普通的瓷碗都用不上,还要靠自己手工编织吧。
进了厨房,沈昭慕撸起袖子,开始生火,烧水,煮米饭。
开始他还有些手忙脚乱的,但好像他对下厨并没有那么陌生,稍稍适应了下,就能应付了。
就好像曾经他也给谁做过饭似的。
动作干净利落地将鱼给处理了,放到一旁,他先将春笋焯水,然后用家里存的腊肉干爆炒。
他还自己尝了下味道,嗯,比起中午那汤,就算是生吃,他觉着应该都不会比中午的难吃了。
炒完笋后,他再烧红烧鱼,然后鱼好了就煮个蘑菇汤。
期间手不小心蹭到了锅边,烫得他手一抽,手背上就起了个泡,他咬咬牙,忍了。
大男人的,手背这么白,要不是手上有茧子,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个姑娘了。
将菜都盛好,他揭开旁边的锅,看了下米饭,水放少了,锅底的米饭都有些糊了。他忙将灶里的火拨了拨,等火小了些,他一边擦着汗,一边吐出一口浊气。
真是没想到,做个饭居然这么麻烦和累的。
也不知道自己昏迷这阵,阿芫一个人是怎么做到的,她看起来好像只是医术上精通些,其他的并不怎么擅长。
“阿芫,可以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