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跟金手指跑了+番外(117)

作者:半妖的风情

刚闭关出来的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匆匆约了龙叔来喝酒。

“不过,怎地在下界你叫岚疏啊?不是龙叔吗?”

龙叔摇了下头,只说了一句:“吾名龙叔。”

欢厌挑了下眉,拿起酒壶翻身跳上石桌旁的桃树,旋即身姿往树杈上一靠,望着只手便可摘的滚.圆满月,他一只手枕在脑后,一手拎起酒壶往嘴里灌了一口,思绪回到了他还是合欢宗宗主的那段时光。

他爱过太离吗?

时间过去太久,已经记不清了,不过……

大抵是比其他人要多喜欢一些,不然也不能为了太离决心浪子回头。

可那点喜欢是无法与自身性命相提并论的。

在正魔之战的战场,太离一剑袭来时,他魂体莫名被推了出去,用最后的意识看到对方无情剑大成,他差点没气疯——他,欢厌,从一个小乞丐,爬到一宗之主的位置,知道他这一路走得有多艰难吗?

为了能在修.真界占得一席之地,不沦为他人剑下亡魂,他可谓是把自己的色相利用得淋漓尽致,最后却只是为成全太离之剑道,他不疯才怪!

即便对方当时要杀之人是为鲛人,可太离剑道成了,那就说明对方只要想道成,捅这一剑是迟早的事。

要不是他醒来后,已被神龙带到了仙界,他说什么也是要把一剑之仇报回去的。

他欢厌再不是个东西,对不起任何人,也没对不起过太离——不然天下哪有那等好事,杀我成全你之剑道,后悔了又把我复活,然后让我不计前嫌地与你恩恩爱.爱,怕不是在做白日梦!

想到这些,他还是有些咬牙切齿,“下界那个‘我’待太离还是仁慈了,应当先捅他一剑以报我当初被捅之仇!再斩其首,为我师姐偿命!还有那个夺舍我的鲛人,就该抽魂让其魂飞魄散!”

沉默喝酒的龙叔放下酒盏,走到桃树下,一跃跳上去,伸手接走酒壶,沉声道:“别喝了。”

欢厌避开他的手,勾魂摄魄的凤眼斜向身侧生得俊美绝伦男子,“你告诉我,当日为何要带走我的神魂?”

飞升一直是他内心最深的野望。

可真被带到了仙界,他又觉得不如在下界时那般快活。他想师姐了,想那些情人们了。

龙叔默了片刻,对月轻叹了一声:“不过都是身不由己罢了。”

下界是由话本诞生的世界。

明面是以欢厌为主角,实则真正的主角是太离。

全世界为太离而服务,就连世界意识也不过是围着太离而运转的傀儡罢了,如若不然,龙族举族搬迁仙界,何以会独独丢下他一个还未出壳的龙蛋?

要知道龙族子嗣艰难,断然不会做出丢弃子嗣的事儿!

且他还好些,不过是睡了万年,中途给太离传授点修炼心得,可欢厌就惨了。

作为世界意识的化身,原本就及容易受人偏爱。

可最后还是逃不过剧情安排,全给太离送了经验。

若当日.他不曾将欢厌的神魂带走,欢厌复活后,也会随剧情发展而继续与太离纠缠。

这是他在沉睡中从世界意识那窥得的天机——因为世界意识还不够完整,所以自来没有一人能飞升上界,唯有得天独厚的龙族,能踏破时空。

是以他才在分魂解决鲛人一族缠绕在他身上的因果后,便心生不忍地带走了欢厌的神魂,叫欢厌脱离了剧情的掌控,为此,剧情把鲛海填补上了。

至于下界那个‘他’和‘欢厌’,是让整个下界脱离剧情掌控的契机。

因为那个岚疏,乃龙族之真正的神,是个唯爱而生的恋爱脑,为与爱人顺理成章地相遇并相爱,不惜赠送世界意识急需的能量——混沌之力。

“什么叫身不由己?”欢厌听着这话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得劲。

龙叔摇了摇头,这些内情他不欲同欢厌说。

欢厌是世界意识的化身,当日.他窥得天机是因,救欢厌脱离剧情掌控是果,本就谁也不欠谁,无须挟恩图报,“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

说罢,他跳下桃树,消失在龙耀峰。

欢厌气得瞪了龙叔消失的地方一眼,旋即望向满月,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幻化出一面水镜,却见得太离着一身缝补过的粗布麻衣坐在一盏摇曳的烛灯下,手中捧着一本四书五经正读得摇头晃脑,周遭环境简陋而杂乱,像是个落魄书生。

他一看就知晓是怎么一回事。

太离被下界的那个自己打破了道心,以太离之心性绝难难修复,继续下去怕是会心魔入体,不若封存记忆,投身去凡界锻炼心智——他不屑一笑,灵剑宗为了这个天生剑骨,当真是煞费苦心。

更气的是,下界那个自己竟然就这么放任了!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