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注定要位极人臣的女人+番外(354)
梁城乃方朝之都,权贵豪富齐聚,土地寸土寸金,许多在此谋生的平民百姓甚至连一间屋子都没有,只能在此地租床栖身。
在如此贵重之地,能置下这么一套宅院,不可谓不是大手笔。
秦皓领谢知秋进去,谢知秋才发现这是座空宅,花园屋阁虽都建好了,但还没有人入住的痕迹。
秦皓带她走到一间屋前,推开门,灯笼火光一照,里面满室整齐的金砖几乎要晃花谢知秋的眼。
只听秦皓平静地如此说道:“萧大人成家已久,功已成、名已就,却仍住在将军府中,并未分府。
“同平章事大人听说,萧大人早年与父母关系不睦,实则常年住在山上,如今成婚立业却仍与父母同住,想来难免有不便之处。
“同平章事大人与萧大人相知相惜,真心将萧大人当作是晚辈弟子,特备下这座宅院送给萧大人,区区薄礼,还望萧大人喜欢。”
第一百一十三章
谢知秋目睹此景, 半晌未言。
谢知秋从未想到,这样奢华的园林宅邸,这般大笔的金银财宝, 她竟能如此唾手可得。
以月县为例, 普通农家辛勤劳作一年,饶是风调雨顺, 所得不过三十贯钱, 且要上缴税赋, 还要供全家吃喝,若是遇上荒年,更为艰难。
当初将雨娘一家逼入绝境的, 不过区区十两纹银。
这样大的宅院, 这样大笔的金财,如果一个普通百姓,单靠血汗劳动去赚, 恐怕数百年、上千年也未必能赚得。
齐慕先却长袖一挥,就能将这些轻易赠与他人。
而她只需得这一笔,此生就可享尽富贵荣华, 不必再为衣食俗事发愁。
谢知秋当然知道,这笔钱她不是白得的。
齐慕先此举,无非是要她手里笔尖一批, 放掉齐宣正。
谢知秋静默片刻,道:“齐大人出手真是大方。”
秦皓说:“同平章事大人恩怨分明, 只要是能为大人做事的人, 大人当然会礼尚往来。”
的确是齐慕先的作风。
谢知秋安静地走过去, 拿起一块金砖掂量。
厚实的黄金落在掌心,沉甸甸的。
谢知秋淡淡地道:“这么说来, 秦御史是同平章事大人的得意门生,想来比我这个外人跟齐大人更亲近,像这样的好处,应该也曾有过?”
秦皓没有正面回答她,只说:“齐大人的确待我不错。”
冷不丁地,谢知秋问:“……上回你送到将军府来的那些谢知秋喜欢的古书,也是像这些黄金一般来的吗?”
秦皓一怔。
他本来并不想与“萧寻初”有过多交谈,只想用最为中立的态度尽快将齐慕先交代的事情办完。
可是,“萧寻初”竟然提起了谢知秋。
这一下子将他拉回了一个有情绪的状态,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言语去接腔道——
“谢妹妹竟真将这些告诉你了?”
“所以书的来路,确实如此?”
“……书不是师父给的,但人在官场,难免有人际往来。”
一股没由来的情绪涌上心头,谢知秋看秦皓的眼神,在幽暗的夜中变得古怪。
她苦笑地扯了下嘴角,说:“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会从你口中听到这样的话。”
秦皓只觉得眼前眩晕了一下,先前那种感觉又上来了。
他明明觉得自己和萧寻初除了情敌并没有太多关系,可是眼前人看他的眼神,就像与他认真相处过数年一般熟悉。
屋内不过两盏灯笼的光亮,在黑夜里不算清明,他其实不能像平时那样看清“萧寻初”的相貌表情,但是从一刻开始,他又觉得站在他面前的像是一个曾与他青梅竹马、并肩读书的女孩。
秦皓说:“身在局中,势必要审时度势。若是活得两袖清风,或许自诩清白,但在朝中与旁人行事作风如此不同,只会显得格格不入。过于刚直,反而会为自己树敌。萧寻初,当年在太学时,你似乎与严夫子交往甚密,这样的道理,你不会不懂。
“我承认我有迫切想赢你的成分,但我与对方,不过各取所需。
“至少现在,我有能力凭自己拿到谢妹妹想要的书,而你不行,不是吗?”
谢知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这样平静的眼神,反而看得秦皓心里发毛。
谢知秋道:“……你就这样想赢吗?我承认,我时常也会想赢你,而且我在当年科举里也用了手段,胜之不武,但我没想到……你会这样选。”
在她还是谢知秋的身份时,秦皓从未认真将她当作一个可以在朝堂上比拼的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