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锦鲤铁憨憨是颜控+番外(127)
那个有点软弱,又心地善良的二丫,在混乱中被亲娘推了出去,一路上护着妹妹,与别人抢食物,将好不容易抢来的食物全部让给妹妹吃的二丫,已经离开了。
而如今的二丫,准确说是叫做林诺诺。
她穿书了!
林诺诺在原来的世界里,是个刚刚高考完的准大学生。
因为高三的高压生活,被压抑许久,猛一解脱了,便开始放飞自我。
而她放飞自我的方式,便是将某网站上的各类小说几乎看了个遍。
因为家境富裕,她又是同辈里唯一的女孩子,自幼便是娇养长大的小公主。
钱财当然不缺。
于是,她成功占领了每部小说的粉丝榜榜首。
而在穿书的前一天晚上,她正被闺蜜安利了一部叫做《团宠农家小公举》的古言种田发家致富文。
原本这一类未完结的小说她是不会看的,但谁让这是一部爽文呢?
最关键的是,作者还将想象中各种形态的女主以插画的形式给画出来了。
于是她一看便不可自拔。
一边看,一边尖叫。
“妈妈好爱哦,女主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好想给她穿最漂亮的小裙子,好想将世间最好的首饰送给她哦~”
“想捏女主的小肥脸,怎么可以这么软萌?”
“啊啊啊...眼睛怎么可以这么大?我被电到了......”
林诺诺边看小说,边将自己的所有肺腑之言给写在了评论里。
成功以十八岁的“高龄”成功跻身为女主的妈妈粉之一。
但是......
对着女主的插画yy是一回事,让她穿过来又是另一回事啊!
关键是,这原身也太惨了吧!
简直就是一个泡在苦水里的小白菜呀!
想想一直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想想偏疼自己的爷爷奶奶,还有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让给自己的哥哥们。
林诺诺根本无法接受穿书的现实!
她想回家,想回去好好上学!
于是,她偷偷绝食了好多天!
每天分配给她的饭食,她都偷偷塞给了原身的妹妹三丫,借口自己身体不舒服,没什么胃口。
别问为什么她没想其他的死法?
一是怕疼,下不去这个手;二是怕把肉身毁了,万一原身回不来咋办?
结果,躺了这么多天,自己竟然还是在这里......
就在刚刚,她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小公举!
最最关键的是,她手里拿的是苹果啊喂!
她可是知道这个朝代是没有苹果这个产物的!
别问她为什么知道?问就是当苹果送到她面前的那一刻,自己的思想就跟自动鉴宝一样,立马告知了自己!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金手指?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卖苹果的人啊!
万一那人也是穿来的呢?万一那人刚好知道怎么回去呢?
可是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思想就自动告知了自己,她回不去了......
她与二丫,也就是原身是灵魂互穿了......
于是,她一个没忍住,就在“女儿”的面前哭了...哭了...了...
还哭得那么凄惨,眼泪鼻涕一大把!
啊啊啊!老天爷收了我吧!
我会不会把小可爱给吓跑了?
于是林诺诺在冷静下来后,便一直观察着女主,就怕她脸上有一丝被自己吓到了的异样!
好在,没有!
如今,她只能祈祷着,自己的亲人可以平安健康,长命百岁!
希望林二丫能代替自己,好好地孝顺自己的家人。
唉~林诺诺叹了口气。
人果然不能乱说话来着!
这不,就把自己送来女主身边了?这是老天爷想让自己手握金手指,努力挣钱发家致富,然后给女主买买买,将女主宠上天吗?
看来老天爷也觉得女主太可爱了,所以派自己这个女“骑士”来守护她了!
林诺诺给自己打气,不就是赚钱,然后买买买吗?
自己也是手握金手指的人了,一定可以的!
至于说自己干掉女主,成为新女主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林诺诺可不认为自己会因为穿个书,加上手握金手指,就是天选之子。
再说了,女主那么可爱软萌,自己根本下不去手,只想rua~
第111章 地主家的傻女儿
对于二丫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林怡并不清楚,只是下意识地想要远离一些。
于是,接下来的几日,当二丫想要往林怡面前凑的时候,她都找各种理由推脱,后面干脆便待在木屋里,没事进空间里向风清讨教一些关于巫蛊术的知识。
风清被林怡安置在空间后,林怡便让他自己收拾出一处客房出来。
客房空间也挺大,办公桌什么的都很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