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寻觅家园(9)
“你的整套装备都很完美,卢修斯。但是看在梅林的份上,把那个爆炸头弄掉吧。”金妮说完又大笑起来。
卢修斯阴沉地嘟囔着,用魔杖指了指头发,他梳成金色小辫的头发又披在了肩上。
卢修斯瞪着哈哈大笑的金妮,但是他的瞪视没有持续多久。
她像现在这样容光焕发时,他不可能对她生气。
她的脸颊泛着绯红,棕色眼睛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卢修斯认为,如果他能让她感受到这么多快乐,他不介意牺牲自己。
尽管他的头发很浮夸(卢修斯一直以为爆炸头很时髦,可他怎么知道),但他觉得他穿着红色灯芯绒喇叭裤、粉色印花衬衫和牛仔背心,看起来棒极了。
金妮穿着漩涡图案、色彩鲜艳的宽袖礼服,腰部系着一条黑色腰带,看上去美极了。她穿着鱼网袜和长及膝盖的黑色靴子。
她将发型梳成著名麻瓜法拉·福塞特的样式。她的样子非常迷人。
卢修斯喜欢她的整套装扮,主要是因为他喜欢看她那双总是藏在长袍底下的匀称的腿。
“好了,好了,我完事了。我要走了。”金妮的笑声再次平息下来后,她说道。
卢修斯将胳膊伸给金妮。她挽住他的臂弯,跟他一起下了楼。
他们今天要去麻瓜伦敦。
一天早上结束飞行后,金妮表示有兴趣去看一看。
卢修斯立刻抓住机会,将金妮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不会有人谈论他们在一起的事。
过去一个月里,卢修斯一直很耐心,慢慢培养他和金妮建立起来的关系。这意味着卢修斯必须在早上掸掉旧扫帚上的灰尘,和她一起飞行,这样他才能想办法让她下午和他待在一起。没过多久,她和卢修斯就几乎整日相伴。卢修斯利用这些时间尽可能地向她施展魅力。
这招奏效了。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在自己周围筑起的高墙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温暖的笑容和活泼的性格。
尽管卢修斯起初是被金妮的美貌(终于承认了)所吸引,但他意识到,金妮还有许多他喜欢的特点。
一方面,他喜欢她生气的样子。她的眼睛会变成一种漂亮的棕色,有些时候,即使她正要打他时,他也发现他无法将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
另一方面,他喜欢她开心就笑的样子。她不会特意展露可爱的笑容,也不会搔首弄姿。她只是让快乐将她吞噬。
金妮也很顽皮。他们对他母亲搞了好几次恶作剧,他母亲很有风度,当阴谋揭穿时,她会哈哈大笑。
卢修斯从来没有像跟金妮在一起这么开心过。她是一个独特的女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金妮和卢修斯离开庄园,在伦敦度过了愉快的一天。他们决定去旅游,看遍他们听说过的所有著名的麻瓜建筑。
他们路过白金汉宫时,卢修斯给咯咯笑着的金妮低声讲了一些他知道的王室故事,他在五年前曾有幸与他们相识并成为朋友。
一天观光结束后,他们来到一家当地酒吧,买了一些食物和饮料。
“我真不敢相信,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却从没见过这些地方。”金妮说,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卢修斯很想再问她一些问题,更多地了解她。但是他不想破坏这个时刻。他马上就能从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了。如果她意识到,她已经能自在地跟他分享她努力保守的秘密,他就会功亏一篑。
“我应该点什么?”卢修斯问,举起菜单,用一条胳膊搂住她的肩膀。
金妮只绷紧了几秒钟,就在他怀里放松下来。
“你吃过牧羊人派吗?”她抬起头问,用棕色的大眼睛看着他。
卢修斯觉得他要喘不过气了。他不知道他之前怎么会认为她难看。任何傻瓜(显然除了他和他父亲)都能看出她美得动人心魄。
他知道酒吧里每个男人都在嫉妒地盯着他看,他愿意骄傲地将她展示给所有人。
卢修斯放下菜单,用细长手指轻轻碰了碰她的下巴。
金妮的嘴巴开开合合,神情矛盾地看着他。
卢修斯轻轻吻了吻她的嘴唇,惊讶地发现一股电流流经他的身体,直达指尖。
金妮绷紧身体,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融化在他的怀里。
卢修斯笑着将她拉进怀里,直到他们前胸紧紧相贴。
他加深了这个吻,用舌头舔着她的嘴唇。金妮张开了嘴。卢修斯立刻掌握控制权,对她攻城略地。
她的嘴里有他们那天下午吃的巧克力味冰淇淋甜筒的味道,对卢修斯来说如同□□。
金妮紧紧抱着他,任由他的舌头在她口中爱抚和吮吸。
卢修斯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硬过。他只想将她推倒在桌上,对她为所欲为。
他终于放开了金妮,跟她一起喘着粗气。她抬头茫然地看着他。她舔了舔红肿的嘴唇,想平复呼吸。卢修斯很想再吻她一次,但他知道,如果他再次吻她,那就太仓促了。
卢修斯用一根手指抚摸着金妮的脸颊,露出了笑容。
“就牧羊人派吧。”
~~L~~
金妮感谢她所知道的每一个神,他们那晚回到家时,刚走进庄园大门,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就想和卢修斯谈谈。
“明天见,弗吉尼娅。”卢修斯一本正经地说。
趁阿布拉克萨斯转过身时,卢修斯朝她眨了眨眼睛,然后跟了上去。
金妮几乎跑回了她的房间,脑海里全是那晚发生的事情。
她不敢相信她真的让他吻了她。她。金妮。韦斯莱。在她那个时空,她代表了他所憎恨的一切。
金妮终于回到房间,关上了门。
她靠在门上,闭上双眼。
她立刻回想起他们的亲吻。
梅林啊,那个男人会接吻。这不仅仅是一个吻,就像她与迪安、纳威甚至哈利的亲吻那样。不,他的吻能让人忘掉自己的名字。
金妮从不知道嘴唇相碰会获得这么多乐趣,连呼吸都忘了。
在所有人中,她和卢修斯·马尔福这样的人竟然是最性和谐的。
金妮睁开眼睛,开始准备上床。
几个小时后,金妮就(愚蠢地)决定不再对卢修斯设防,尽管她应该这样做。
她处在不同的时空。她有机会做一个正常的少女,与一个英俊男人谈恋爱,享受财富带来的奢华。
只要她还在1977年,她对战争也无能为力。她只能等待,等他们找到办法让她回到她的时空。在那之前,她别无选择,只能在这里生活。
金妮换上她最喜欢的红色睡裙,笑着想起卢修斯盯着她裸露的胸部,然后叫多比给她拿睡裙的样子。
想到哈利,她感到一阵内疚。她赶紧将它推到一边。她越思考这段关系,就越意识到她对哈利不过是友情而已。
在卢修斯的吻之后,这一点变得显而易见。她与哈利接吻时毫无感觉,她不能和这样的人继续交往。金妮需要找到她那个时空里的卢修斯。
在那之前,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就是卢修斯。她为什么不能利用他想诱惑她这个事实呢?他也不是不会爱上她,她也不是不想让他爱上她。
他似乎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情人,她为什么不趁被困在马尔福庄园时探索一下她的性领域呢?
至少,当金妮决定任由卢修斯诱惑她时,她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金妮叹了口气。她知道她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如果她能得出这种结论,她就不是一个好的格兰芬多。
她决定让卢修斯对她为所欲为,部分是因为他是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
当他卸下防备时,他是一个友善、体贴、风趣的人。
她越了解卢修斯,就越清楚,除了对血统那令人惋惜的骄傲之外,卢修斯还有其他特质。
可奇怪的是,卢修斯似乎并不介意她谈论麻瓜,他自己有时也会提起。是他提议穿麻瓜服装去伦敦,这使金妮很纳闷。更让金妮困惑的是,他父亲那天晚上在门厅里发现他们穿着麻瓜服装时,似乎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