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披风成精了(33)
罗茜紧张地一翻身坐起来,却已经来不及了,普罗米修斯抓起了自己指尖下的那个小象,“这是你自己做的?真够无聊的,还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呢……”他将眼发绿光的红色小象翻过来,看到了上面刻着的大不敬的字眼,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人类所能想象的最冷酷的哼声。
罗茜尖叫一声,将自己死死埋在被子和大夹克下面,仿佛把自己裹成一个毛团就可以躲过普罗米修斯的怒火。他大踏步走过来将她从一堆被子里拎出来,却被罗茜蒙头盖了一件夹克。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屋内到处都是白色的残影和罗茜又叫又笑的动静,最终,罗茜以慢了半步为代价,被高她两个头的普罗米修斯揪着领子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从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他嘴上凶巴巴地说,“有那么多东西可以拿来反击,你就选了一件夹克?你想怎么样,拿夹克热死你的敌人吗?”
“因为那玩意不是我的,我才不怕弄坏。”罗茜缩着脖子,摆出了自己的星星眼,可怜巴巴地看着普罗米修斯,“放我下来吧,拜托?”双脚终于得以着地之后她再次不知好歹地发起挑衅,结果再次被按在地上摩擦。
他怜悯地看着自己又蠢又气人的妹妹,“一天是笨蛋,永远是笨蛋,认了吧,罗瑟琳。”
罗茜气喘吁吁地朝他做了个鬼脸。
话虽这么说,她心里清楚普罗米修斯还是很开心见到自己的。
他们各自在宇宙中孤独地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甚至在科维坦星出事的时候他都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说不定连自己为什么一夜之间长大了都不知道,不明白为什么家人都不在自己的身边,更不明白为什么在别人口中,自己的家园已经消失在宇宙的尘埃里,如同每天都会消失的千百个星球一样。
他一定曾怀抱着深沉的绝望在宇宙中寻找她的踪迹,寻找自己并非孑然一身的证据。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一骨碌坐起身,“这个星系有那么多的星球,存在智慧生命的保守估计怎么也有上千个了,你能找到太阳系来真了不起。这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吗?”
“别高估了你自己,我借来的那艘飞船上装载有足够先进的轨道探测器,但也只能截止到你的逃生舱停下来的地方。我不得不在月球上也找了一圈。接着就是你和安东尼·斯塔克一起飞上太空我才检测到你。顺便一问,你的逃生舱去哪儿了?”他说着说着又优雅地翻了个白眼,“我想起来了,被那群正义傻蛋拿走了。我不敢相信,你选什么不好,竟然选了一条披风进行紧急避险……”
“打住,打住,什么披风?”她想起来队长也说过这样的话,声称她在以这个身体醒过来之前是一条披风……
她看见普罗米修斯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怜悯的表情,像是在看把爪子伸进鱼缸结果自己整个掉进水里的小猫。“哦,我可怜的罗瑟琳。真是傻得令人觉得惊奇。谁能说你活到现在不是因为运气太好了?”
在她生气之前普罗米修斯接着讲了下去,“你挑了一条披风当意识寄生体,而那条披风属于一个哥谭市所谓超级英雄,蝙蝠侠——顺口一提,你似乎在那儿惹了不少麻烦——但他和他的家人还都挺照顾你的。你的这件夹克就来自他们之中一个管自己叫红头罩的人。”
“从没听说过。”
普罗米修斯微微抬头想了一下,有点忧伤地说,“真见鬼了。他竟然是我在哥谭遇见的唯一一个好人。说实话,我还挺喜欢他的,要不是他把你卖给了□□大佬,□□大佬又转手把你卖给了纽约的汉弗莱生物技术公司的话。那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
“卖了?!!”罗茜震惊地瞪大了眼睛,“把我卖了?那样你也管他叫好人?”
他没再说话,从地上捡起一本折了角的书,惋惜地看了看,伸出一只手在折角上挥了一下,书页上的折角就消失不见,整洁如新。他转头脑袋打量了一下略显凌乱的房间,干脆又挥了一下手,所有的书就乖乖地回到了自己几天前该待的位置。
这一刻,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在飞速发生变化,仿佛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按下的倒放加速键,尘埃从地面缓缓上升,空落落的杯子重新被填满,水流从虚无中出现流回水龙头中。变化的世界中,只有白发的普罗米修斯和罗茜端坐在原地。
“你真的不应该在地球上这样做。”罗茜认真地说,“你会把电表也调回几天前的,下一次我去交电费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会怀疑为什么我的电表时间差了那么多天。”
“谁还在乎电表这回事。”他厌倦地挥了挥手,“我倒是想直接倒流回一个世纪前。”他像是在指挥着乐器演奏一样轻柔优雅地左右挥舞着自己的手掌,随着他手的动作,房间内的物件在各个不同的地方变换位置,罗茜看花了眼,干脆盯着一本莎士比亚看。
莎士比亚在厨房的柜台上停留了一会儿,那是几天前她在厨房里给自己弄早餐,并不算很成功;接着,莎士比亚从空中飘到了窗台上,那是她清晨起来在阳光下读书,不知为何,有一些小鸟很喜欢在她的窗台上跳来跳去,甚至伸出短短的红喙敲她的玻璃要面包;几天后,莎士比亚就被她抛弃在餐桌上,再也没去动过。
“我计划……”他斟字酌句地说,“去找回父亲的飞船。也许能在上面找到一些过去的东西,也许能找到一些可用的线索。如果我要这么干的话,会离开很长的时间。你一个人在地球上没问题吗?”
“我会没事的,普斯。”她看得出来,想起过去的事情让他的心情变得很糟糕,于是走过去轻轻地抱住他的脑袋,“我们只有彼此了,保重好自己,普斯。”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玫瑰终于搞清楚自己打哪儿来的了
过几天就能去哥谭玩啦
蠢熊mua的一声亲在脸上
第26章 庆功宴
罗茜一开始的确打着要去“哥谭”一趟,至少把那件大夹克还给红头罩的主意。那件衣服对她来说实在有些大,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还不如让它回到自己主人的身边。虽然这几天以来它每晚都陪在罗茜身边,她已经有些习惯那件夹克上的硝烟味了。
然而在她动身去哥谭之前,就接到了来自复仇者们的宴会邀请。在阻止洛基搞事之后,他们又将盘踞在索科维亚的九头蛇一网打尽,却一次都还没来得及庆祝,于是决定在新的复仇者基地举办宴会。身为新晋的实习期队员,罗茜也被邀请了。
从大路拐进复仇者基地要经过半英里缺乏修缮的道路,路两旁隔几码就有看起来很不好惹的黄色警示牌,宣告着此处为私人领地,擅闯必究之类的话,罗茜在这半英里外就请计程车司机停下来,自己走进去。她停在一个黄色警示牌面前,打量了一下上面的标记。
那上面是一个怒吼着将树木拔地而起的浩克。“浩克出没”,上面这样写着。
四周树木成荫,她说不出名字的树木聚集着向路面倾斜,仿佛很好奇的模样。有一只玫瑰红脑袋的雀鸟从枝头扑扇着翅膀掉下来,在她身边跳来跳去,啄着只有雀鸟才认为值得一啄的东西。
“你也觉得这个警示牌很搞笑,对吧?”她对着雀鸟伸出手心,小鸟一蹦就蹦上她手掌,又沿着她的胳膊跳到了肩膀上,“在这个地方,在这个星球,真是发生什么都不会叫我觉得惊奇。”
她带着红雀鸟往基地上走去。时间还很早,聚会要晚上才会开始,她提前几小时来这里是因为托尼声称他有个绝妙的主意要和她分享,而他“很欣赏”她的动手能力和知识水平,完全无视了尘埃星系的科技发展水平领先了地球不知多少年的事实。
不过罗茜本来也不是在学校接受的教育,如果在学校里,她或许能学会怎么制造反定帆器或者多相量子共振器,或许像某个蓝色海胆头的老头一样手拿一个传送枪在宇宙中传送来传送去,但从卡帕那里,她只学会了该如何运用自己的“映射”和最基本的物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