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朝阳(40)
这么多年,虽然我酒量见好,但是要说多喜欢喝酒,实在谈不上,不过这里的葡萄酒独居风味,不尝尝也确实可惜了。
等一壶酒喝得差不多,我放下杯子,“大哥,要去看跳舞吗?这边的歌舞和中原那边大不相同,很值得一看。”说起来这个时代就是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晚上几乎无事可做。
李寻欢笑出声来,“今天还没看够?”
经他一提醒,我也想起那一茬来,也忍不住笑了,“好吧好吧,以后反正也有的是机会看,今天我们干点其他事吧。”
“做什么?”
我转了转眼珠,“大哥,要不要听故事。”
这时,恰好来收酒壶的小二哥猛地醒悟过来,“杨姑娘,真的是你?!”
☆、章三十一
“哈哈,你终于认出我来了啊,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呢。”看他那种疑惑的样子,是很有趣。
小二哥很是惊奇的望着我,“十年了,你竟一点都没变。不是你提到故事,我还真有点不敢认。”
“中原气候好啊,养人,不像这边城,风沙大,人容易面有风霜,”我打着哈哈,岔开话题,“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好吗?”
大概也没想那么多,又被我岔开,小二哥漾开热情的笑脸,“都还好,只是时不时有远方的客人来打听,那个说故事说得很好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还有其他人记得我啊?”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我笑问。那个时候说故事,主要还是想更加独立,没想到还会被人记住。
“记得的,杨姑娘你的故事太精彩了。”
“不是我的,我也是听人说的。”
小二哥胡乱点头,有些迫切的开口,“杨姑娘,你既然回来了,今天要说故事吗?”
看他这么热情的样子,我有些意动,“大哥?”
“去吧,”李寻欢举起空杯,“这么多年,我只听人提起过你说故事说得好,却从来没听过。”
我听得没来由的有些心酸,“好,今天晚上的故事,只说给你听。”
做自己喜欢且熟悉的事情,大约,人总有些眉飞色舞,到我故事说完回到桌边,我还觉得自己有些意犹未尽的兴奋。
李寻欢笑着给我倒上一杯酒,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得有些多了,他眼睛分外亮,“依依,到现在我才明白十年前你对我说的那番话。”
“什么话?”十年前说过的话太多了。
“你说,你不想一辈子都被局限在园中,”李寻欢倒了杯酒,慢慢品,慢慢咳,咳完了才继续说道,“这一路行来,我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你确实不是那种养在深闺的女子。依依,你在说故事的时候,特别引人注目,不是指外貌上的,而是另一种好看。”
葡萄酒的香气,微熏,“因为我很认真,”霞染双颊,我也有些熏然,“大哥,你最吸引人的时候,也是手持飞刀的时候。”
李寻欢笑,“夸奖你也不忘扯到我身上。”
我也是笑,“有来有往,才是长久之道,谁也不会喜欢唱独角戏的。”
“为这句,当浮一大白。”
“大哥,你喝酒的理由,总有千千万万,不过既然你说得这么诚恳,”我笑着举杯,“干杯。”
碰杯而饮,因为第二天还有些事,我也不敢多喝,葡萄酒虽好,但喝到第二天头痛就不好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晨起来,阳光已然露出笑脸。推开窗户享受了下清晨还有些微凉的风,我梳洗好下楼,李寻欢已经坐在桌边了。
“大哥,好早。”我跟着坐下,要了早餐。
正低头喝水,忽然闻声,“依依。”
“嗯?”
我不解抬头,瞬间,带着清脆铃音的洁白,落到我头上。
我不敢置信的伸手抚过纱巾,“大哥,这是?”
“我以前就说过,你很适合西域女子的装扮,”李寻欢欣赏的看着,“现在,入乡随俗。”
我简直是惊喜了,“所以你大早出去买的?”
“嗯,幸好卖纱巾的铺子开门够早。”他笑。
我展颜,带着三分感动,“谢谢!”
李寻欢含笑点头。
我整理着纱巾,突发异想,“大哥,说到入乡随俗,你是不是也该入乡随俗?”
“怎么入乡随俗?换西域的衣服?”李寻欢笑问。
“不是,”我认真的竖起手指,“烫卷毛。”
他不解的微微偏头。
我忍不住,捶桌笑到抽,大哥啊大哥,小李探花学富五车,但是这个梗,你不懂。
吃过了早饭,我带着李寻欢去找以前惯熟的向导,要进沙漠,没有好向导绝对不行。边走,我边解释,“伊克大叔,是朋友介绍我认识的,他是附近最好的向导,就是……汉语不大好。当年,就是我连比带划,他带着我以这里为中心,在沙漠里转了几个月,才找到那个地方的。地方其实并不远,明天一早出发,晚上在沙漠歇一夜,第二天黄昏就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