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同人)在名著里当C位女主[快穿](99)

作者:期蒲

幸好那个人枪法很好,干掉了四个。正当她一位第五个北佬也要倒下时,却没听见声音了。

此时那个北佬已经往那边走了好几米,然后突然停了下来。

出于直觉,她觉得他正在要开枪,终于决定出手了。

她命中了,她看见那个蓝色身影倒了下去。

此刻的她仿佛分为了两个,一个在冷静地观察,一个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她杀人了。

这是一个人,不是打猎的一只鸡,一只野兔,而是活生生的人,和她一样的人。

她杀死了他,她突然意识到。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

所有的声音似乎都离她远去了,她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地很用力。

眼前的颜色从蓝色变为了绿色,她终于不再看着那具蓝装尸体,而是脱力般地坐在地上,视线里只有绿色的草地和灌木。

不知道什么时候,眼前变为了红色,她听见了一个焦虑地声音。

“亲爱的,好姑娘,别怕,你很勇敢,别怕。”

这个声音很熟悉,常常给她说甜言蜜语。

她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觉得这声音听起来很安全,很温暖。

瑞德死里逃生。

他抬头看去,在那个倒下的蓝色军装后面,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记忆这么好,单凭一个侧影,就已经断定她是小骗子苏伦。

他的心脏在砰砰乱跳,从来不知道她竟然这么勇敢,可以为了他杀人。

这是不是代表自己在她心里很重要?他希望,是因为爱情。

他的失约是不是让她很担心,以至于只身赴险?她此刻是不是很害怕?如果刚刚北佬发现她,岂不是很危险?

激动和喜悦淡去,后怕和担忧渐渐浮上心头。

他立刻站起身,往那边走。却没想到只是眨眼间,她突然在视线里消失了。

他顿时一惊,连滚带爬地越过中间的灌木,看见她还在,才确定这真的不是一个幻觉。

可是她脸色苍白,眼神没有焦距,看起来很不好。

一个地道的南方淑女,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杀人,而她已经为了自己经历了这种可怕的事。

瑞德快要爱她爱到发疯,原以为自己能给她最美好的生活,没想到反而是自己让她陷入危险,看见她这副样子,心如刀割。

他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不断呼唤她的名字,希望她能好受一些。

原来真的是瑞德,她找到他了,还救了他。

她靠在他宽阔的胸膛里,感受他熟悉的吻,手脚渐渐恢复了知觉,对周围的感知也回到了身体里。

他的身上有泥土的味道,夹杂着一丝鲜血的腥味。还有一股类似龙舌酒的味道,和熟悉的烟草味。

在这股味道里,她重新获得了力量,抬起头来。

他瘦了很多,五官变得更加凌厉了,脸上带着陌生的焦虑和不安,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牢牢地盯着她。

看见她重新聚焦的目光,瑞德松了一口气,后怕道:“亲爱的,你吓坏我了,你刚刚看起来很不好。”

说着他又重新捧起她的脸蛋,在上面亲了亲,然后轻笑一声:“不过亲爱的,我真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里。知道吗?我刚刚还以为看见了女战神。”

他那股得意又戏谑的神气又回来了,她习惯性地瞪了他一眼:“谁叫你不按时回来,我还以为要改嫁了。”

“亲爱的,那可真不幸,你这辈子是改不了嫁了。”瑞德享受般的感叹。

她正要说话,却见他表情一顿,神情凝重起来。他扶着她站了起来,拉着她往后面走了几步。

“是老约翰?”苏伦蹲了下来,认出他是媚兰的公公。

她试了试他的脉搏,眼神一暗,已经很微弱了,呼吸已经基本检测不到。

“怎么样?”瑞德在旁边蹲了下来,他眉头皱起,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死是没死,但是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真的很难说,苏伦只能尽力而为。

也许是老约翰运气好,苏伦的马还好好的在原地,上面的药还有一些,可以止住他的血,还有抗生素可以使用。

亚特兰大是回不去了,趁着天色黑,两人用这匹马把老约翰拉到塔拉。

离开亚特兰大的时候是晚上,他们在朦胧的月光下摸索前进。

幸好这里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往塔拉。她从前看原书时,里面说斯嘉丽走过这条小路,就刻意寻找,真给她找到了。

“亲爱的,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小路?如果走大路,今晚可能还要和北佬打一场呢。”瑞德有些惊讶,牵着缰绳走上这条小路。

苏伦骑在马上,老约翰毫无意识地靠在她身上,她不太敢动,担心他的伤口崩裂。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