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同人)穿成夜枭的我选择跳槽[DC](3)
其实后两者我指的是小丑,但我现在不想提他,一会再说。
我是穿上代表着夜枭的戏服开始尝试以暴制暴时逐渐发现这个问题的。
坏蛋数量超标了啊朋友们,虽然我的出现给本来就岌岌可危的超英超反比例又增添了一笔战绩。
但我觉得我和这群鬣狗一样盯着血肉半点不放过的疯子与傻逼还是有点区别的。
所以说原来我爸妈才是完美融入本土画风的人!
怪不得他们根本不理解我,在犯罪巷里听到我枪杀他们的理由的时候满脸震惊,以为我在说笑。
怪不得我年纪小的时候用乱七八糟的手段尝试控制老管家、他最终屈服于我但是又想知道我的目的,我为了同唯一的盟友合作不得不半遮半掩地告诉他时,他拄着手杖控制不住露出介于挑眉嘲弄和仰头大笑之间的微妙表情,对我说:“您疯得有点厉害,托马斯少爷。但谁让你抓住了我的把柄呢,我现在只能陪你一路走到黑,是吧?”
淦,太丢人了。如果我有朝一日统治世界,就应该把阿尔弗雷德灭口,谁让他是唯一知道夜枭黑历史的人。
我勉强能称得上正面的理想,可能在他们看来就像成年人还相信圣诞老人般荒唐又滑稽。
这什么烂到根的世界,怎么没有人来给它物理毁灭。
顺便,统治世界不是在开玩笑。
我的终极目标扩张了,人总要有梦想,不想统治世界的反派不是好反派,我长得这么像蝙蝠侠,怎么能浪费好不容易躲过版权制裁的IP。
一个真理是,当你不能说服其他人同你一起背诵八荣八耻并牢牢遵守的时候,就只好掰开他们的嘴巴和脑壳将思想品德书硬塞进去。
不过在统治世界之前我总得解决哥谭。
解决哥谭之前要解决黑帮。
这倒是不怎么困难,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八岁以前我是个混吃等死的铁废物,十几年后我书房里摞着一层楼高的、记载着学校里学不到的各种知识的书本,可以边把街头混混的头扔进垃圾桶里边感慨这届底层喽啰素质不行。
我知道如果有人看到我的成长经历肯定又要吐槽我抄袭蝙蝠侠。
薅羊毛当然要逮着一个人薅,这样你因为侵权进法庭的时候只需要赔一份钱……我的意思是,我没看过蝙蝠侠,这都是巧合!巧合!
蝙蝠侠是个形象会被印在小孩子笔记本上的超级英雄,怎么会像我这样在深夜里干些不法勾当,在一点也不无辜的黑帮里大杀特杀的。
当然倒霉受伤也是常有的事。
但还是那句话,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而且这届黑帮真的是菜的抠脚——某日我终于把几个大佬倒吊在塔楼上迎风流泪向我求饶的时候,忽然发觉自己既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留下不可挽回的伤病。
身上区区几道致命处的疤痕,简直不值一提,我可是掀翻了整个哥谭。
阿尔弗雷德对我说:“您的身体确实完好无损,只是精神上疯的更严重了。我强烈建议您去看看心理医生,托马斯少爷。”
我阴沉地回应这个拄着手杖替我杀人的英国男人:“闭嘴,滚。”
他在说屁话,我怎么知道这个宇宙的心理医生会不会是汉尼拔。而且我神志清醒,牢记八荣八耻,蝙蝠侠是个好人,我是个罪犯,这世界不正常。看,一切都合乎逻辑,他到底从哪看出来我需要心理咨询?
早上起床照镜子,倒影里那个黑发蓝眼的男孩随着年月流逝逐渐成长为英俊的青年,直到猫头鹰的面具在我脸上生根,我连睡觉时在梦里都带着它。
真的过去很久了,久到我不怎么记得我弟弟布鲁斯的样子,但他递给我的牛奶的温度倒是还残留在手上。
而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会被父母做下的恶行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了。
夜枭已经成为了让整个城市人闻风丧胆的名字,那些恶棍的生命都掌握在我手里,我想让他们活他们就能活,否则哥谭的乱坟岗又将增添新住户。
这座城市因此而变得干净了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努力让它变得体面点。黑暗与淤泥还在、且永远不会消失,但至少它们在我活着的时候不会将爪子伸到阳光下。
尽管死亡的数量和致使其达成的无谓理由变少了,还是会有无辜者离开,我没办法。
大坏蛋教出小坏蛋,我爸妈教出我。
我没办法。
我是个罪犯,这是事实。我掌握权力,我支配所有人,每时每刻都有人想要杀了我、夺取我的位置。
在鬣狗看来,接受黑帮供奉实现自我目标的我与他们并无不同。
或许他们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