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同人)穿成夜枭的我选择跳槽[DC](23)

作者:Philoso

有必要说明一下,我在我们那边其实是没有特意隐藏身份的。

毕竟我是个反派,需要担心的只有害怕被我干掉的人。穿制服与称呼代号更多是一种习惯,以及象征,我对告诉别人我是托马斯·韦恩这件事不怎么排斥。

然而现在不行。我得考虑会不会有人能凭借我的长相认出我姓韦恩?

除了眼睛颜色,罗宾长得快要和布鲁斯小时候一模一样了。不过我和布鲁斯分别更像我们的母亲和父亲,只有亲眼见过韦恩夫妇或者对他们外表特别熟悉的人,才能通过我的样貌来确认身份。

而这个宇宙的玛莎·韦恩死去很久了,再加上五官相似的陌生人也不少,正常人都不会往特殊方向联想。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我的耐心已经濒临告罄了。

罗宾的脸一遍遍在我眼前重复出现,还有蝙蝠侠,跟他妈洗脑循环播放的鬼畜视频一样。

牧师,捧着圣经站在墓碑前,另一只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他说:“God bless you, Wayne.”

别想了。

——停下来,托马斯。

我站起来对红头罩意兴阑珊地说:“这条没什么可谈的。如果你坚持,今晚的交易就算了。”

“……”

我最后从他那拿走了一把柯尔特,一台蝎式,两只军用匕首,一条长度适当的勾爪,几枚烟|雾|弹闪光|弹之类的投掷物,以及一点医疗用品。

这两把枪可能都打不穿蝙蝠侠护甲。

但反正我又不想和他拼个你死我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至少要搞到□□或者榴弹发射器。

现在这些足够了。

桌子上收拾到还剩下最后一点弹药的时候,窗口外传来很轻的‘咔嚓’声。

紧接着玻璃破碎,窗帘被风吹起,一道蝙蝠形状的狭长影子打在地面上。

我沉积在胸口的那口气到底还是长长地吐了出来,不能说是惋惜或者感慨——该来的总会来。

**

杰森坐在一片狼藉的会客室里,脚边散落着玻璃碴,椅子上还有子弹擦过的痕迹。

过了一会,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是红罗宾发过来的信息:“谢了。”

他回复:“事情解决了?”

“不,没可能这么快解决。‘卧底’成□□老大的感觉怎么样?”

“你休想再让我帮你们干这种活,小红。休·想,明白我的意思吗?”

提姆:“好吧,我是问你觉得他怎么样。”

杰森:“你们不是都听见了?作为交换,我想知道蝙蝠侠是怎么让夜枭坚信他会杀人的。”

提姆:“:)”

提姆:“布鲁斯什么都没干,这是生活环境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此前遇到的超级英雄都会杀人,那他很难不觉得下一位也会这样做。”

“你们知道他是谁了?什么叫‘他身体里应当流着和我一样的血’?克隆?别告诉我是刺客联盟,也别告诉我猫头鹰法庭。”

提姆:“我们都没法确定他那几句话描述的是不是同一个对象,甚至他有没有说实话。就算他指的是蝙蝠侠,这句话也能理解成他觉得自己和布鲁斯是一类人。”

提姆:“不过有意思的是如果他认为蝙蝠侠会杀人,那‘把这罪责分摊到另一个人身上’指的就不是杀戮,而是更严重的某件事。”

提姆:“不说了,我去帮忙,希望这次夜间活动不会持续到早上。”

“又及,你给他提供的装备稍微有点多。”

“……”

“是啊。”杰森恶狠狠地打字,“下次我什么不给,就直接说我和老蝙蝠是一伙的,想报复去找红罗宾准没错。”

然后他关掉对话框,扭头看着窗外沉沉的夜色,边心想蝙蝠洞什么时候才会迎接新客人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我更的慢但我字数多呀(?)

下章争取写到去蝙蝠洞,我一定要让兄弟贴贴!好想写他们逛哥谭压马路参观韦恩夫妇纪念馆。

但是在那之前得先打完架,让枭总发泄下。这段情节可能比较慢,不过不能不写,写得少了就会白给。夜枭现在的逻辑是‘蝙蝠侠是个好人→蝙蝠侠会杀人→蝙蝠侠杀的都是罪有应得的人→我罪有应得→但杀了我他就会发现我的身份→我自己知道杀死兄弟是什么感觉,不应该再让布鲁斯经历一遍’。

如果他意识到蝙蝠侠不杀人事情会变得简单一点。老爷之前本来就是顺口威胁下,结果起了反效果,事后可能遭到家庭成员嘲笑(不是)。

至于杰森,谁能想到韦恩家人丁兴旺一堆儿子女儿呢,反正枭总想不到。

猫猫瞳孔地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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