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同人)秦时明月之反派心酸有谁知+番外(469)
小宛找到那伙儿山贼的时候,她的丈夫还没有死,不幸的是她腰上别着的菜刀,轻易就被山贼甲夺了去,结果连朽木都砍不断。
山贼乙拿菜刀在脸皮上锉了锉,“这刀钝得可以啊,哈哈哈……”
哄堂大笑中,小宛想起来出门的时候忘了磨刀,裁衣服的剪刀也在半路上弄丢了。
山贼们开始对她动手动手,小宛为保名节,用藏在袖子里的簪子,刺向自己的腹部……然而,醒来的时候,已经和丈夫回了家。
“老二媳妇,你可真有本事啊~”大嫂虽有些阴阳怪气,可总归是高兴的,旁边站着的大哥更是发自内心的眉开眼笑。
丈夫的哥哥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很小就去军营做杂役,好不容易熬到一个十夫长,却因病瘫痪在床,以致小宛的丈夫不得不弃文从商,担起照顾一家人的责任。
“弟妹,没事吧?”
“……”看着竟能杵着拐杖行走的大哥,小宛吓出一身冷汗。
“别怕……”好生宽慰了小宛,丈夫望着屋外。
这是什么世道?
吃人的世道,但只要活着,日子总会变好的。
“喏,你的荷包~”
看着荷包上两个玩泥巴的小孩,我实在没脸接。
小宛直接给钦原系上,“你都不知道,嫁过来这五年,大嫂就没给过我好脸色,这回好了,大哥见好了,大嫂看我也顺眼了,因为你的举荐,我男人不但可以重新读书,还能去做主簿呢~”打个花里胡哨的蝴蝶结,和蓝色披风搭配在一起,简直农家乐审美。
钦原低头看着那个极其复杂的蝴蝶结,额间的青筋隐隐跳动。
“你呀,是我们全家的恩人~”
这个没有声音和味道的世界,依旧可以令人如此厌恶。
搡开小宛,再不离开,我怕压不住内心的那个自己。
“我男人说,沧水一带有很多红枫……”
可惜,钦原没有听见。
蹉跎着岁月,钦原来到了南越,传闻这里瘴气毒物多如牛毛,民风彪悍,习俗怪异,今日一看,不过风烟如画,桂树连绵。
倒是这些西瓯人,很懂得利用他们赖以生存的丛林和山地进行作战,即便东南一尉赵佗建立了国邦,仍没改掉旧俗,狩猎田作,皆成群结队,沐浴如厕也不落单。
因而,部落里发生多人中毒事件时,第一个自然怀疑钦原。
“俗话说,聋子多疑,哑巴阴险,外族狡诈,果然不假~”
“就是就是,我族向来团结一致,自从他来了以后就……”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按照西瓯人的说法,又聋又哑的钦原简直坏得流脓,加上他这几天整日整日的闭门不出,族民更加料定钦原心肠毒辣,图谋不愧。
罗网历经清剿,十不存一,残部销声匿迹也有半年,可谓衰败至极。
但,绝无忍气吞声之理。
钦原剑依靠内力发挥威力,没有剑,威力会大打折扣;但没有足够的内力,钦原不过是一件废物。
是而,修习内力,调和经脉,使气息游走周身,通而不滞,停而不淤,随心所指,均可为剑。
“救……”
“兹喇……”
“饶命,大爷饶命,啊……”
勿拘一格,便是钦原剑意。
我虽没有达到那种草木沙石都可为剑的本领,但分筋错骨、断喉取心还是可以的。
至于这些人,看着他们痛苦至极的神情,快速动着的嘴皮,钦原只是淡漠的点地跃过,不沾一丝污秽,木棍锄头、石头铁锹沾满了西瓯人的血,却入不了她的眼。
从连绵的桂树林穿过,过于簇拥的桂花光是一眼扫过,就令人厌恶至极。
所幸……花粉未沾身。
人与人相处久了,很多习惯会相互影响,尤其是那个人对你很重要的时候,你可能会以他的标准来衡量别人。
可我从未想过,比起我敬他重于生命,他对我,始终了解扶持。
在我自卑失落时,定下半年之期,处处狠厉严苛。
由着我在院子里种银桂青竹,从不提自己对花粉过敏。
不许我有半分差错,一招一式,从挨揍到反败为胜,却无只言片语评价我做的好与不好。
知我……
红枫在赵人眼中,寓意爱慕,温柔如水,威如雷霆。
反面则是独一无二,不容背叛,如若背叛,玉石俱焚。
我曾以红叶为书赠与赵高,他收下,便是应了这承诺。
如若背叛,粉身碎骨。
所以,他将红叶和披风一起还给我的意思是,无需守诺,两不相欠。
赵高是一个极坏的人,从来不做无用的事,更没有教过我什么是爱,也不会轻声细语的安慰人。
却让我足够的能力在这世间生存与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