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大宋仁宗皇帝本纪(330)

作者:觉三千里

赵受益诧异道:“怎么可能一个衙门里的人都于那欺凌他的小吏相熟?总有一些人秉持公正、嫉恶如仇,或于那小吏不合,出于种种原因都会为他做主的。”

包拯叹道:“谈何容易呢!一个从来没进过官府大门的平民,连衙门里有几个人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知道谁是嫉恶如仇的,谁是与那小吏不合的?那小吏却是在衙门里钻营半生,层层门道都打通了,又怎么是一介平民能告得倒的?”

赵受益做恍然大悟状:“原来如此,原来这就是官官相护。说到底,还是衙门太小了。百姓受了小吏的委屈,却找不到一个地方告状,只因为能告状的地方,那小吏都比他熟悉,自然将他的条条大路都给堵死了。他无可奈何之下,只好铤而走险。”

包拯俯首道:“官家圣明。”

赵受益似笑非笑地道:“官官相护啊……”

殿中群臣皆俯首。

大家都是当官的,所谓“官官相护”,自然是每个人都有一份的。

毕竟不是谁都是包拯,能够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我某某人从未做过愧对皇帝、愧对天下人的事情。

赵受益缓缓道:“如此一来,事情就说得通了。百姓受官吏欺凌的,都有冤无处诉,只能盼着结交一两个大侠朋友,这样等自家冤死之后,或可有人帮忙报仇呢。那朕还要你们做什么?朕养三千个大侠不就好了?”

刘恩忙上前一步,以不大不小、刚好能被整个殿内的臣子们听见的音量道:“官家息怒,诸位大人也是一片赤诚之心,请官家勿要迁怒。”

赵受益摆了摆手:“行了行了,知道了。”

刘恩又轻轻巧巧地退了回去。

赵受益放缓了些语气:“瞧瞧你们,叫个太监给你们求情,羞不羞?行了,朕也不迁怒你们了。”

“但这个事情咱们得解决了。不是说官官相护么,不是说百姓有冤无处诉么?”

他捏了捏手指:“那朕就给百姓一个地方伸冤。给百姓一个与其他官员都不相关的、干干净净的地方伸冤。”

第130章

你们不是官官相护么?不是层层勾连在一起,交织成天罗地网,让如网之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么?

那朕就将这张网彻底撕开。

赵受益语气沉着地道:“你们所谓的官官相护,大概是由于彼此之间都太过熟稔了,又多有职务上的交杂。譬如掌管一地刑狱的官员同时也执掌民生、税务,那么假如有百姓受了一地父母官或者他手底下的小吏的欺凌,想要上告,就只能告到那官员本人处。”

到时候升堂问案,大概就会出现“堂下何人,因何状告本官”之类的荒唐场面。

一个人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一个官员也不能既掌管行政权又掌管司法权。

这两种权能一旦重叠,这位官员和他手底下的小吏等同于掌握了一地的生杀大权,完全可以一手搜刮民脂民膏鱼肉百姓,一手把胆敢反抗的平民押入大牢。

对于地方官员,犹有一个“官声”“人望”“礼义廉耻”约束着,丰厚的俸禄拿着,大概率不会做出过于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可无品无级,花钱买了个吃皇粮的位置,纯粹是来挣钱讨生活的小吏们,可就不会顾及这么多了。

说白了还是这届刀笔吏队伍不行,没受过系统教育,鱼龙混杂,五花八门,社会责任感一点也不强……

赵受益在心里默默吐槽着。

他肃然道:“本案之中,这名死者之所以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有冤无处诉,根本就是因为,能为他做主的人,所谓的父母官,早就与害他的凶手沆瀣一气。只能重新设立一个衙门,叫这个衙门与地方官府毫无勾连,与地方百姓也无牵扯。这样一来,百姓才能真的有处伸冤。”

范仲淹作为昭文相,适时地提问:“敢问官家,如何才能叫这个新衙门与地方官府毫无勾连呢?”

赵受益微笑:“这简单,只需叫它独立于现有的官府衙门之外,自成一体就好了。我们暂且就称它为——司法台。”

司法,与司徒司马司农类似,顾名思义,掌管律法的。

司法台也与御史台是类似的平行机构。

“在京城设一个总台,诸路、诸州、诸县皆设分台,掌管全国所有刑狱相关事务,以后州县长官都不许插手刑狱法务。”

他只强调了地方的州县官员不许在执掌司法,没提京城里已经存在的大理寺、刑部等与司法有关的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反正这在宋代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皇帝或是心血来潮或是深思熟虑地设立了个新机构,侵夺了已经存在的旧机构的某些只能。这些旧机构从今往后就没什么正事要干了,里面的官员或是被挂上别的差事,事实上转职,或是干脆就在产生那个“新机构”的政局动荡中被贬出京,回来之后物是人非,从此旧机构只剩空壳,里面小猫三两只,每天做一些可有可无的杂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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