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野孩子+番外(44)

作者:白鳥悠悠下

会有办法的,我可以……没错,走去伦敦。孤儿院离伦敦有几小时车程,走一个月还走不到吗?在此期间嘛,洗澡和吃东西都好解决,反正90%的人家的锁都是——本杰明怎么说来着——防君子不防小人,捅捅就开了,也许还可以找没人的人家睡觉,不过反正露宿街头也不错。

到了伦敦,找到国王十字火车站,等九月一号上车到霍格沃兹直接向邓不利多申请那个给困难学生的基金然后再买需要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走去伦敦”这个点子真是太棒了。

想着梵妮又有点高兴起来,现在她真为刚才的嚎啕大哭羞愧了。世界那么大,没地方可回,还愁没地方可去?本杰明……不管在哪儿,他对哭泣这种浪费体力的事肯定是不屑的。

本杰明。梵妮擦着脸,不管要去哪儿,她总得先去看看他。

那个由得她没大没小直呼其名的酒鬼,那个给予她作为一个未经训练的女巫在麻瓜世界生存的最初资本的人。

好在这地方她已经跑得挺熟的了,最近的墓地……啊哦。

梵妮习惯性地抽噎着,然后差点呛住——一个瘦高的人站在她面前,油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鹰钩鼻,冷酷的黑眼睛。

拿毒牙戳穿过伏地魔的某个部分,面对过数人高的八眼蜘蛛后,这些特征并没有威慑力。但当它们组合起来变成一个名为西弗勒斯斯内普的男人时,就不一样了。

重点是,不管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梵妮确信自己现在肯定肿得像桃一样的眼睛绝对瞒不过。

每个格兰芬多的死敌,马尔福的保护伞,扣她的分比他这辈子洗头次数都多,她在因为上课睡觉被罚整夜给蟾蜍开膛破肚时总遐想着手里是这只老蝙蝠的脸。比起在这种状况见面,她宁可是被这家伙捅一刀。

“你在这里做什么?”

斯内普出言竟然不是含讥带讽,不知怎么还有点没话找话的味道,梵妮着实吃了一惊。当然,该着斯内普说的话他是肯定不会放过的,现在不说不代表等下不说,一个在暗巷中涕泪交流的格兰芬多,多好的题材啊——作为主角,她可不想听。

所以梵妮转身一手抓箱子一手抓笼子,“我猜这里不是霍格沃兹,所以多谢关心,斯内普先生——待会再放你出来,你想被拉瑟斯抓去吃了?”

后半句是对在笼子里扑腾的米里安说的,她晚上到了这个时间都要飞出去。拉瑟斯是附近一个一喝醉就拿枪或者石头乱打鸟的家伙,关键是他还打得奇准。

斯内普冷冷地看着梵妮干脆利落地无视了他迈开步子,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背影。直到她走出几步,斯内普才再度开口,恢复了他那懒洋洋地讥讽腔调:“史温的手信。”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第14章 第十四章

残损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巷尾的这所房子和巷头本杰明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迎面而来的酒和霉混合的气味已经淡了很多,但还是让梵妮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随着咔哒一声,闪烁不定的昏黄灯光笼罩了整间屋子,幻觉也随之消失,因为这里实在是整齐得多,看样子斯内普在这儿住了有几天了。

……斯内普,对了。

“你是托比亚的儿子?”

托比亚。斯内普动作一顿,“把自己弄干净。”

“手信是什么?”梵妮没动,看着他。

这下风水轮流转啦,斯内普径直走到灯下坐下,也不理会那破椅子不堪重负的嘎吱声,不知从哪里掏出本枕头大的书翻了开来。

梵妮又原地站了两秒,努力克制了一下一拳揍上那只鹰钩鼻的冲动,从箱子里拽出件两年前的长袍走进兼做浴室的厕所。她也确实受够一身黏汗和不合体的衣服了。

热水时断时续只有一点,梵妮将就着淋了会儿。估计是因为有女性住过——废话,没妈斯内普哪儿来的——的原因,洗手间里居然还有面破镜子,梵妮把上边天知道是什么的恶心玩意擦掉。

镜中的女孩顶着头乱糟糟的湿头发,长而直的眉下嵌着深色的眼,下颌略微前伸,一副天塌下来当被盖的神气,散漫又倔强。比起两年前白净了些,身体线条柔和了些,此外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两年前的校袍已经露脚踝了,梵妮把它撕作短袖套上,又把袖子撕成布条往腰上一系,这就有了一条勉强还算正常的连衣裙。房子很小,从浴室湿哒哒走出去基本也就到了斯内普身边,对方头也不抬地扔了个闪着金属光泽的东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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