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野孩子+番外(42)
梵妮一直认为,多亏了这双眼睛,她才能活到现在。
她小麻烦不断,大处运气却一向不错,不久后她便遇到了本杰明。位于埃文夫人所谓“下三滥的地方”的那所破房子,是她在离开了孤儿院和原本视为家的地方后她唯一能想到的归所。
本杰明史温。快步走在前往那所房子的路上,想着房子的主人,梵妮因为愤怒而紧绷的表情有点柔软下来。不管怎么说,她总还有地方可去,而且她也的确挺想那家伙的。
本杰明在梵妮印象中是个胡子拉碴,顶着一头发灰金发的中年人,年轻时一身健壮的肌肉已经松弛老化,面颊下垂,一身的酒气和颓废之气。但一旦思维转到某些地方时,只需一咬牙,他的下颌便会显出刀剁斧劈般刚硬的线条来,一双蓝眼睛闪出冷酷的刀光,没防备的人给他面对面这么一吓免不了一个激灵,胆小点儿的说不定会掉下椅子。
梵妮一直觉得这个表情酷毙了,但即使加上拍桌子动作来助威,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动作威慑力还不到本杰明的十分之一。后来她才明白,那是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人才会有的气势。
本杰明前半生与军队结下不解之缘,35岁方当壮盛时因某些不愿提及的事愤而退伍,从此在愤世嫉俗和酒精环绕中打发日子,直沦落到住在为人所不齿的蜘蛛尾巷。搬进巷口的破房子十年后的某个早晨,他拖着醉醺醺的步子自酒馆归来,被倒在家门口的梵妮绊了一跤。不知什么因素使然,他把这个莫名其妙的小女孩“捡”回了家里,自退伍后第一次开始干除了打架喝酒咒骂和解决正常人基本生理需求以外的事。
梵妮醒过来后以极快地速度接受了自己“被捡”的事实,鉴于人生地不熟,她表现得乖巧无比。她生活中从不缺少性子孤僻的怪异的暴躁的人,可像这般油盐不进的倒是真少见,没花多久梵妮便确定了对方根本不会因自己小小的讨好动摇,于是干脆地卸下了费时费力的伪装。
此后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便厚着脸皮赖在一个一看就身心不太健康而且面露凶光时吓得死人的大叔家里白吃白喝,自己找些破布打了个地铺。对方虽然毫无反应,却也没有赶她走的意思,吃饭有一顿没一顿的也会多留出一点。
本杰明白天有时会去打点零工养活自己,其他时间大都泡在酒馆里。闲得无聊的梵妮出门转悠,然后毫不意外地出了事——梵妮桑切斯在什么地方不出事儿?
排外性是所有封闭的小型聚落共同的特点,地位越低、生活越无聊的人越是如此,不论平时怎样你死我活,一旦有“异物”入侵,往往所有人便会团结得像一个妈生的兄弟姐妹。而蜘蛛尾巷在社会底层都属少人问津的下三滥之所,不难想象长着一双“妖眼”的外来人梵妮会受到怎样的热烈欢迎。
于是梵妮很快又确定了,本杰明除了不会被任何人欺骗之外,也绝不会因任何事吃惊。第一次目睹梵妮瞬间把围攻自己的孩子通通震倒顺带把那个正扯着她头发扒她衣服的男孩扔出十几米外,他直接跨过地上的几个人体拎走了头破血流的梵妮,迷糊中梵妮留意到事情发生前后他连步子频率都没变过。
再之后就是训练,三两个回合下来本杰明的某些倾向就暴露无遗,梵妮很多次都毫不怀疑要不是有魔法她肯定会给打死。有了些许进步后梵妮又开始觉得本杰明有活得越久越痛苦的倾向,要不怎么会有人越挨揍越高兴?某次被以魔法加重过的拳头打了个满脸花,她居然看见那个木头脸男人笑了——而且她总觉得他完全可以不被打个正着的。
凭着敏锐的感觉以及灵光一现或者说狗屎运一类的玩意儿,几乎在能够清晰地感觉自己身体里的某种力量并学会释放它的同时,梵妮开发出了更为实用的技能——治疗。战斗力太夸张会犯众怒,力气总有耗尽的时候,治疗才是真正的自保能力。本杰明对梵妮的理论不置可否。
一个多月过去,梵妮在一路找来的格尔达和史密斯软磨硬泡之下不情不愿地回去了,后来又断断续续在本杰明这儿蹭过加起来大概半年的饭,揍遍了蜘蛛尾巷的熊孩子们以及某些嗜好特别的成人,当然同时也挨遍了揍。
忆往昔峥嵘岁月和高强度运动都是分散注意力的好办法,从康维尔夫人那儿前往蜘蛛尾巷要往河下游走上十多英里,途中路过一个通往孤儿院的巷口时,梵妮已经有心情为自己没有在发脾气的时候把史密斯和房子炸飞自喜了,邓不利多的办法看来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