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从无限世界出来的我决定度假+番外(177)
“……”
这什么情况?江越年不动声色通过面前的玻璃反光打量自己——风衣,长裤,靴子;打理整齐的黑发,散发善意的眼眸,微微上翘的嘴角。
完全是个人畜无害的社会好青年。
他冲着那个棕发店员笑了笑,谁知这个一脸络腮胡的男人更加紧张,江越年曾经看过一本书,里面写道:“只有人类才会用龇牙咧嘴来表示友好,在所有动物族群里,这个动作都表示恐吓与威胁。”
江越年怀疑自己怕不是来到了动物世界。
他笑得越灿烂,面前的人抖动的幅度就越大,甚至于江越年看到他不露痕迹的将右手伸进柜台下,江越年不用看,都猜得到那里藏着一把枪。
于是他只能像个熟练的舞台剧演员,迅速收起笑脸,他把注意力放在货架上,随意挑了一盒口香糖,饮料,再买了本杂志,把钱放在柜台边离开了。
哥谭夜晚的风很冷,有种刺骨的寒,江越年的风衣敞开,里面的针织衫沾染着深夜的潮气,上面缀满肉眼看不见的水珠,江越年没觉得冷,他手里还拎着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可乐,边走边喝,一双眼睛放在面前的杂志上。
这个杂志是他随便挑的,当时他只注意了上面花花绿绿的封皮,完全没关注内容,等打开看才发现这大概是哥谭版《知音》,第一个故事标题悚然夺目——“猫耳男身穿紧身衣夜半被五名大汉围堵巷中”,标题只显示了一半,江越年忍不住翻页,看到后半句话:“深入交流后,大汉精疲力尽”,底下还有个字小得看不清的分段:“纷纷倒地求饶”。然后就是长达三页的男性重振雄风广告。
江越年:“......”
我好像买错书了,怪不得那个店员当时的眼神除了警惕还带着一丝诡异。
江越年挑着翻了好几页,都是这种耸人眼球的标题,底下或许有几句描写了标题的故事——照江越年看来那些估计也都是瞎编,剩下的就是大篇幅的广告,其中不乏有类似刚才那样的低俗广告,不过还有一些店铺推荐或者旅馆介绍,江越年看着被美化过了的展示照片,他表示如果实地去看一下,绝对非常恐怖。
他接着翻,纸页哗啦啦作响,他的车停在路灯旁边,路灯的光时明时暗,像是恐怖片里的场景,江越年把手里因风翻飞的杂志合住,悄无声息的站到车前——
一个穿着长袖衬衫的孩子正蹲在他的小红摩托车前,不知道在鼓捣些什么,那孩子的头发有些长了,红发软软的搭在肩上,整个人小小的一团,瘦弱的身躯在这个不合身的格子衬衫里晃来晃去,风吹起衣摆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张牙舞爪的野兽。
江越年颇有兴致的看着这个男孩懊恼的放弃偷车行动,拍了拍破洞牛仔裤,准备离开。
“嗨!”
这孩子吓了一跳,整个人差点原地起跳,他瞟了一眼江越年,头也不回地向前狂奔。
他对自己的速度很有自信,在哥谭生活,人总是要有点一技之长,不然会死的很快。
他在这里生活十二年了,中间偷车的时间比他在家的时间还多,一开始,他还不太熟练,但运气好,被人抓住之后顶多就是暴打一顿,后来他慢慢学会了更多,也跑得更快,他相信在哥谭市,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里,没有人比他跑得再快了。
如同往常一眼,他一起步就是最快速度,这是甩掉后面还在发呆的人最佳的时机,他在心底暗笑,因为余光已经看到那个黑头发的男人还站在原地不动。
可他跑了没两步,就发现自己好像视野越来越高?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停在原地不动了,而那个刚刚明明还在车旁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身后。
“先生,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他捏捏绷紧的领口,像只被捏住后颈的雄兔,又像个在空气中学习游泳的新手,苦着一张脸,“我妹妹在家里饿的起不来床,我实在没办法才出来偷车的!您就放过我吧!”
男孩的演技已经入了门道,可在江越年眼里还差得远。江越年把手里拎着的男孩放下,懒得追究这些。
“你是本地人?”
“恩,嗯啊!”红发男孩点点头,怯生生的样子像极了小白兔。
“放过你可以,或者说我还能给你点报酬。”江越年摸摸下巴,“哥谭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要现在还营业的。”
男孩的碧绿的眼睛闪着光,他瞥着江越年手里的杂志,“最近游乐园新开了个鬼屋,我朋友去过,说特别好玩。”
“这个?”江越年顺着他的目光把书举起,男孩看的是最后封底的一则广告,“哥谭市游乐园,新加入恐怖鬼屋,极致吓人,欢迎大家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