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同人)天地为证 小凤为媒(27)
她梳了一种很少有人见过的发式,没有有半根朱钗,只是发丝与宝蓝色的丝线缠缠绕绕,而后垂与肩前,素雅而别致。让她的脸颊原本略带的婴儿肥不那么明显,再加上此时面带了些愠色,更是少了些子孩子气,在纱灯的映照下,肤色更是白皙滑腻如玉脂一般,未施脂粉,却更娇。
这就是乐菀,之前的也是乐菀,虽然样子变得甚至让陆小凤有些不确定,但如今的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自然,就好象她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乐家的每一个女人天生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只要见过一个乐家女人的人,便可以认出每一个姓乐的女人。
阎铁珊显然已经认出来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极为奇怪的表情,他没有后退,只是身子却略往后倾了倾,他问:“乐七娘是你什么人?”
原本有些生气的乐菀在听到她娘名字的时候立时便笑了,她惊喜的问:“你认识我娘?你以前见过她么?”其惊喜程度让人怀疑她完全已经忘记了来这里最初的目的,而就在刚才她还在生气。
阎铁珊已经活很久了,他既为珠光宝气阁的老板,本身有是武功极好,他自然认识近四十年来江湖上出现过的绝大多数声名显赫的人,自然包括乐七娘,那个杀人时总是穿着宝蓝色绣金银线交织五瓣花短衫,在他看来脾气极怪,武功并不多高,却让所有人胆战心惊的女人。
而且他不只是认识乐七娘,他更认识凌攸江,只是他不会知道凌攸江是眼前这个姑娘的父亲。如今他只知道这姑娘是乐七娘的女儿,还是西门吹雪的未婚妻子。
正因为他认识乐七娘,所以他多少知道一些她的习惯,比如对朋友,她从来不论是非。于是他说:“认识!我和你娘是朋友。”
可他一说完,乐菀却是嘻嘻的笑了,她说:“陆小凤说的没错。你这个老头子果然不是好人,喜欢说谎。”
阎铁珊却并不慌张,他说:“你既然是她的女儿,我骗你做什么。你娘当年来我这里的时候就跟你差不多大,她最喜欢喝的是一种青梅酒,而且要在里面加上一种她自己特制的琼花露,猪蹄只吃脚尖,而且极为嗜辣,可是这样?”
乐菀听了却说:“你这老头子真不是好人,当年请我娘定是好酒好菜的,拣着她喜欢的做,如今换了我,还没来,你竟然就要走!你若真是我娘的朋友,我倒不跟你计较,可你明明不是还想冒充,骗我年纪小!倘若过会子陆小凤问你话你不好好答,我定要叫你吃苦头。”
阎铁珊不知道为什么乐菀会认定他不是乐七娘的朋友,但一计不成,他也不想多言语,退后几步,大喊了一声:“来人!”
乐菀毕竟是江湖经验少,没想到刚才还笑眯眯好好说着话的阎铁珊忽然变脸,窗外陡然飞进五个持兵器的人时愣了一下,被西门吹雪拉至身后方才回了神。
西门吹雪说道:“我的剑一离鞘,必伤人命,你们一定要逼我拔剑吗?”乐菀从后面伸出一个头,一本正经的加上一句:“他是说真的,你们好好想想再动手,我们只是来找阎铁珊的。”
原本与霍天青正眼对眼僵持着的陆小凤没忍住笑了,花满楼笑道:“小菀说的正是,我们可以和阎老板好好说话。”
西门吹雪的额头上青筋跳了跳,在这里,乃至天下有任何人会以为西门吹雪说的话是假的。
可即使知道是真的又如何,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是要死,也没有退路,这就是江湖。而江湖上还有一个没有明文规定,却也是天经地义的规矩,那就是恃强凌弱。
于是,五个在江湖上都不算是无名无号的人物同时的将目标选作了怎么看怎么都中看不中用的乐菀。
““呀!”乐菀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清亮如啸声,西门吹雪的剑已离鞘。
乐菀既然惯使银针,自是非擅长近身而战的人,而不巧这水阁不只是小,这会子人又多而杂,场面混乱,她也不能使如放倒陆小凤那次使的无色雾药。放了几根银针也未见中是不中,一跃便上了梁,只是她的轻功本也算不得高明,刚在梁上落下脚一柄雁翎刀随后便跟上了,眼见着就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而这时,西门吹雪的剑却是跟着另外两人的喉咙,他的剑本就是杀人的剑,而非救人的剑,他将乐菀拉于身后,说明拔剑前他确有护她之意,只是剑一旦出了鞘,意便不由他了。
剑心重于人心,才是西门吹雪
花满楼也听得了动静,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袍袖上正卷着马行空的紫金滚龙棒,陆小凤看起来倒是最得空的,他和霍天青面对面的坐在那里,霍天青既为天禽老人的幼子,其武功之高,陆小凤却是不敢小看,他希望霍天青一直就这样坐着,永远也不要动。可是他知道,只要他一动,霍天青必动。